此诗表达丈夫悼念亡妻的深长感情。由衣而联想到治丝,惋惜亡妻治家的能干。想到亡妻的贤德,“我思古人,俾无訧兮,”正是俗话所言,家有贤妻,夫无横祸。描写细腻,情感丰富。构思巧妙,由外入里,层层生发。衣裳多色见于外,衣裳之丝见于内。再由“治”丝条理,联想办事的条理,才使“无訧”,讲而深入到身心内部,体肤由而凉爽,再到“实获我心”的情感深处,若断若续,含蓄委婉,缠绵悱恻。
这首诗有四章,也采用了重章叠句的手法。鉴赏之时,要四章结合起来看,才能体味到包含在诗中的深厚感情,及诗人创作此诗时的情况。
第一章说:“绿兮衣兮,绿衣黄里。”表明诗人把故妻所作的衣服拿起来翻里翻面地看,诗人的心情是十分忧伤的。
第二章“绿衣黄裳”与“绿衣黄里”相对为文,是说诗人把衣和裳都翻里翻面细心看。妻子活着时的一些情景是他所永远不能忘记的,所以他的忧愁也是永远摆不脱的。
第三章写诗人细心看着衣服上的一针一线(丝线与衣料同色)。他感到,每一针都反映着妻子对他的深切的关心和爱。由此,他想到妻子平时对他在一些事情上的规劝,使他避免了不少过失。这当中包含着非常深厚的感情。第四章说到天气寒冷之时,还穿着夏天的衣服。妻子活着的时候,四季换衣都是妻子为他操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妻子去世后,自己还没有养成自己关心自己的习惯。到实在忍受不住萧瑟秋风的侵袭,才自己寻找衣服,便勾起他失去贤妻的无限悲恸。“绿衣黄里”是说的夹衣,为秋天所穿;“絺兮绤兮”则是指夏衣而言。这首诗应作于秋季。诗中写诗人反覆看的,是才取出的秋天的夹衣。人已逝而为他缝制的衣服尚在。衣服的合身,针线的细密,使他深深觉得妻子事事合于自己的心意,这是其他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的。所以,他对妻子的思念,他失去妻子的悲伤,都将是无穷尽的。“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白居易《长恨歌》),诗是写得十分感人的。
诗中访友诗的套路展现出了散文化倾向。诗的前六句是一种明快流程的交代:径——壑——门——阶——室——窗——壁。谈不上行云流水,却能窥见这首诗的门户:乍看起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辞章搭配得体,步履从容,但揣度二三,就为这笔清晰的流水账而叹息,怪它没有更丰富的诗意进项。但这种责怪,并不殃及散文化倾向,对散文化现象需要一次又一次关乎价值观的认识;散文化的感觉跟一首诗有头有尾进行某种叙事的憧憬有关,这首诗在较短的篇幅内寄情于一桩事情的脉络而非关于这件事的激情,就极有可能显示出散文化的特征。
从作者的立场看,在构思(哪怕是即兴发挥)之际,“不遇”的结果已经发生,他所进行的描述依然显得较为重视“不遇”之前兆,就好像那些依次展开的芳踪是一首诗最大的卖弄点。径之石、壑之丹、门之松、阶之闲、室之禅、窗之见、壁之生……联袂演出的情景剧并不比停顿下来独观一物更划算,他只是需要记录这一流程来测试一首诗的雅量。而这些场景的铺垫明摆着朝“不遇”的主题靠拢,对景物的过度描写已预告人的次要性。
根据诗词断定:作者不可能反写实际情况,明明山僧不在,却在诗句中假想两人会谈的幽趣。诗在当时似乎还不致走到这一步。青苔、鸟迹、白拂、尘埃、无人……这一系列的环境元素虽契合抒情诗的表征,却奉献事实性依据,也就是说,看起来挺雅致的,但本质上只是一连串基本事实。只不过“青苔”一类的事实又不限于其本身的属性,已不可避免侵入了情态的细菌,滋生出属于修辞层面的意义。
作者是在寻求一种补偿:由于山僧不在,他必须从这一无人情境中获取诗的慰藉。不在之妙在于他反而可以凭空想像“了然”的主题性意趣。无需一位具体的僧人启发,他就可以从虚空中找到信仰的入口。乃至于云、雨的亮相也有不俗表现,使他不去思索山僧出门去干什么,以及有这么出色的所在,山僧为何还要滞留在他处。他仿佛是这一境界的独占者,山僧的所有者属性已显得次要:他为自己碰巧得到这么一块临时的乐土,与此前所行居的尘世保持对峙,而倍感欣慰,甚至这时听到猿声也不免理解为这是一种得体的、赞同他的伴奏。
从事后的记述人角度看,作者能了解下山返程中的心理变化,以及这一旅程中的新发现,但他并没有触及这一范畴,而是终止在一次世界观的洗礼中。
汪元亨的《朝天子·归隐》共二十首,就体段来说,前人或名为“重头”,或称为“联章”。这里所抄录的是其第二首。
前三句写其归隐的生活:不为衣食操心,不为名利劳神,有时“歌咏楚词”,有时“赓和杜诗”,有时“临写羲之字”。悠闲,风雅,用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的话来说,是“无半点尘俗闷”。“楚词”即“楚辞”,指以屈原《离骚》为代表的“书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的诗歌。为了欣赏楚辞的韵味,吟时必须节奏舒缓,因此特于“歌咏”之前恰 切地置一“长”字,强调其声调的曼长,表现其陶醉的神情。“杜诗”,指诗圣杜甫的诗歌。“赓和”是接在后面模仿别人诗歌的题材或体裁而写作。杜甫曾说他“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晚节渐于诗律细”。为了要踵武诗圣,握笔时必须十分认真,因此特于“赓和”之前以恰切地置一“细”字,强调其字斟句酌的细心,表现其推敲的神态。“羲之”,即被人尊为书圣的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临写”之前的“闲”字,是安静的意思,是用以表现临摹王羲之书法时,聚精会神,没有丝毫杂念之心境的。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说“长歌楚些吊湘魂,谁待看匡时论。”可以与这三句相互发明。
接下来的第四、五句,写其归隐的处所,兼表相关的主观意向。就处所来说,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其地理位置在远离“朝市”的“乱去堆里”的高山深处;二是其房舍的质量为简陋的“茅茨”。曲的语言,“不贵熟烂而贵新生”,作者在这里不用现成的“白云深处”,而铸造出“乱云堆里”,便是有意识地避熟就生,并增加语言形象的视觉感。“茨”,用芦苇、茅草盖的情屋顶。《诗·小雅·甫田》:“如茨如染。”郑玄笺:“茨,屋盖也。”“朝市”,犹言都会,指繁华的闹市。相关的主观意向,是对“朝市”的厌恶,“无意居”,对“乱云堆”里的“茅茨”的喜爱,有意“结”。为什么厌“朝市”而喜“乱云堆里结茅茨”呢?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一首中说的“远红尘俗事冗”,正好可以移来做为注脚。
第六、七、八句,写其归隐的原因。这原因来自作者对历史人物命运的总结,是他在这一组诗中经常使用的音符。“珠履三千”,用战国春申君事。《史记·春申君列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这里是借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奢华。“金钗十二行”用唐代牛僧孺(思黯)事。《山堂肆考·角集》二十三:“白乐天尝方言牛思黯自夸前后服钟乳三千两,而歌舞之妓甚多,故答思黯诗云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这里是指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姬妾众多。这两句,对偶成文,词藻华丽,触笔无多,但其富贵、煊赫的气象,已经跃然纸上了。紧接着的“朝承恩暮赐死”一句,陡然一转,说明“福兮祸之所伏”,富贵荣华难以久长。早晨刚刚得宠,晚上便会被杀。这真是当头棒喝,足以令人惊心动魄,冷汗淋漓,不胜恐惧之至。
最后的三句,写归隐的志向:要像商山四皓的采此芝于商山和严子陵的理钓丝于桐江,彻底与功名事决裂,以渔樵生活终老。“采商山紫芝”,用商山四皓事,意谓隐于山林。秦末,东园公、甪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为避乱而隐居商山。四人年皆八十有余,须眉皓白。高邦建汉为皇帝后,想要把他们罗致到朝廷来辅政,结果没有办到。“商山”,在今陕西商县东南,林壑深邃,形势优胜。“紫芝”一句灵芝,是一种菌类植物。“理桐江钓丝”,用严子陵事。意谓隐于水滨。严子陵,本姓庄。少年时与东汉的开国之君刘秀同游学,刘秀即帝位后,他变姓句而隐居不见。后来刘秀找到了他,任为谏议大夫,他不肯就职,归隐于富春山,垂钓于桐县南之江滨。“毕罢了功名事”这一末句,肯切坚决,字声合谱。作者这一组诗的第七首中的“功名事莫求”,第十七首中的“断绝了功名念”,都与这一句意同。“毕罢”,元时俗语,意为了结,撇下。
用事较多是这首小令的特点之一,亦是其缺点。不论其“珠履三千,金钗十二”,还是其“采商山紫芝,理桐江钓丝”,都做到了如王骥德《曲律》所说的,“引得的确,用得恰好”,“明事暗使”,用在句中,令人不觉,如禅家所谓撮盐水中,饮水乃知咸味。
钱钟书评论李贺说:“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永叹。”(《谈艺录》十四)李贺诗歌常常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看法较全面,议论较透彻的,当数《苦昼短》。
全诗分为三段,每段反映作者思想的一个侧面,合起来才是他对问题的全部看法。
诗的前十句(从开头至“太一安有”)为第一段。诗的开头,诗人请时光呀停下喝酒。之所以要向时间劝酒,是因为诗人对此深有感触:一是概叹时光飞逝,人寿促迫。诗人说自己不知道天地间许多深奥的道理,但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月寒日暖,来煎人寿”。光阴流逝,岁月蹉跎,人生没来得及干点事业,生命就白白消耗了。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忧虑与恐惧,一个“煎”字,表现出虚度年华的痛苦心情;一是认识到人生必死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必须依靠食物来维持生命,吃熊掌则肥,吃蛙肉则瘦,这是食物在生命系统中的作用,世界上根本没有不食五谷、断绝烟火的神仙,因此,谁都不免一死,生老病死乃是天地间无法抗拒的规律。对于人生,对于死亡,人们很早就表现出极大的关切,诗人因其多愁善感,生命的旅程屡遭挫折,对此想得则更多更深。这里,诗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诗人将劝酒的内容放在诗的开头,使作品具有一种新奇突兀之感,同时也表明诗人已大彻大悟,对时光不存任何芥蒂。接着又以“吾不识”与“惟见”相配合,排除不相关的事情,将目光聚焦到人寿短促一点上,既照应了题目“苦昼短”三字,又使作品产生巨大的向心力,以此为纲,展开后面的内容。“神君何在,太一安有?”是个反问句,答案是不喻自明的。经过一番求索,诗人完成了他的心路历程,整段内容,一气呵成。
中间八句(从“天东有若木”至“少者不哭”)是第二段。前面一段,诗人理智地解答了心中的困惑,如果诗歌就此停住,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一段,诗人凭借神话传说,倾诉了对生命的美好愿望。诗中说天的东面有一棵大树,名叫若木,它的下面有一条衔烛的神龙。传说中的若木在西北海外大荒山之中,衔烛龙也是在天西北某个幽冥无日的国度,诗人显然将古代神话作了改造。诗人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斩断神龙的腿,把龙肉吃了,太阳无法运行,昼夜不在更替,时间也就凝固不动了。如此,生命得以永存,人们不必为此哀伤了。
这是诗人的幻想,这个幻想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的气质。现实中的缺陷,在幻想中得到满足,所以,尽管是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却依然有着永久的魅力,它闪亮着理想与智慧之光,使艺术得到升华。
诗的最后六句(从“为何服黄金”至结尾)是第三段。这一段,诗人讥刺了那些想通过求仙获得长生的人的荒唐愚昧。
服黄金,吞白玉,是道教中的服食方法,据说可以成仙,至于实际效用如何,“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拿骑驴升天的任公子来说,同样是虚妄的传说。诗人清楚地知道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成仙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世上偏有一些人热衷此道,连秦皇汉武这样英明的君主也不能免俗,他们求仙长生的举动最终化为泡影,成了后人的笑柄。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结纳方士,遍祈名山大川以访神仙,又造仙人承露盘,调甘露,饮玉屑,冀求长生。《汉武帝内传》说,武帝死后,梓棺响动,香烟缭绕,尸骨飞化仙去等。诗人却说:“刘彻(武帝)茂陵多滞骨”,墓中所存,只是一堆浊骨,根本没有什么成仙之事。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忙于寻找不死之药,派方士入海求仙。结果身死巡游途中,耗费许多鲍鱼,难掩尸体的腐臭,从“多滞骨”、“费鲍鱼”数字中,诗人对历史上愚妄的统治者作出无情的嘲讽,锋芒十分犀利。
统治者求仙长生的举动,是想维持长久的统治,永远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劳民伤财,虚耗国库,使这种愚昧的举动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灾难,危害特别严重。李贺有意提出秦皇汉武,对他们的求仙加以讽刺,是有所寄托的。当时,唐宪宗李纯“好神仙,求方士”,任命一个名叫柳泌的江湖术士为台州刺史。大臣们进谏,他却说:“烦一州之力,而能为人主致长生,臣子亦何爱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可见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这种迷信的风气又在统治阶层中蔓延开来,甚至有因服食中毒身亡的。李贺此诗对那些人来说,不啻是当头棒喝,如能好好倾听诗人的忠告,可以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诗的第一段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年命短促的慨叹,二是以理智的态度看待人生。诗的第二段、第三段分别对这层意思加以发挥,在更高的层次上重复、升华了第一段的主旨。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脱出了一己私念,对人生,对社会怀着一种大悲悯,只是说出口来却是一阵阵冷嘲热讽。诗中有很多疑问句,安排在段落衔接之处,起着增强语气与感情色彩的作用,使诗歌富于一种波澜起伏的动感。诗人又把“食熊则肥,食蛙则瘦”与“斩龙足,嚼龙肉”联系起来,使那种富于神秘色彩的故事充满了烟火味与人情味,形成李贺诗歌独特的艺术境界。加上青天、黄地、白玉、黄金、碧驴等多种色彩的调和搭配,真有点古色斑烂的味道。全诗没有很多的藻饰,也不着意于景致的描绘,但由于诗中充沛的激情和丰富的艺术手法,使得这首议论性很强的诗歌显得回旋跌宕而又玩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