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共两首,第一首诗表达了一位投笔从戎多年的老战士因功业志向难酬而产生的一时懊悔之情。前八句主要写傍晚边塞的荒凉景象,写得情景交融,凄凉孤寂。最后,诗人借用典故,抒发了功业难成,歧路彷徨的矛盾心情。“悔”虽是一时激愤之语,但细细体味,亦在情理之中,传达出更多的辛酸与无奈。
第二首诗主要描写的是边塞征战中的思归之苦。诗人用凝重的色彩描绘了战争的惨烈与悲壮及边塞萧索荒凉的风光景物,在景物描写中寄寓了长年戍边征战的将士们的思乡情结,写得苍劲旷远,意蕴深长。语言的锤炼,更是炉火纯青,在一系列极意铺陈之后于篇末点出戍卒的思归之情,读来更为撕心裂肺,凄怆感人。
这首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零一,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所预兆的,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
高适的诗有一种苍劲之感,充满了边塞情怀。这与他在边关生活过,心中充满保家卫国的思绪有关。但这首诗展示了他的另一种风格,与其他写边塞生活的诗不太相同。
汪中《述学·内篇》说诗文里数目字有“实数”和“虚数”之分,近世学者进而谈到诗中颜色字亦有“实色”与“虚色”之分。高适在这首诗中写景就有“虚景”与“实景”之分,他用明快、秀丽的基调,丰富奇妙的想象,实现了诗、画、音乐的完美结合,描绘了一幅优美动人的塞外春光图,使这首边塞诗有着几分田园诗的风味。
此诗写塞上闻笛而生乡关之思,但首先却展现出月光下的广袤胡天,然后再在明月与戍楼之间托出羌笛之声,在荒漠塞外与故乡春色的鲜明反差之中透露出缕缕乡思。但这乡思却略无哀怨,而是随着一夜风吹渗满整个关山,以可见的壮伟景观的实态体现出巨大的内在显现力与艺术包容力。
全诗开篇就呈现出一作边塞题材诗歌中少有的平和氛围,这主要是通过前两句的实景描写表现的。在笛声和月色中,边塞一片祥和,弥漫着一种柔和明朗的氛围。下面两句写的是虚景。在这里,诗人写到了”落梅“,即古代笛子曲《梅花落》。在茫茫的宁静夜色中,《梅花落》曲子借着风传满关山,构成一种深远的意境。
这首七言绝句,前两句实写,后两句虚写,写法独特,文字优美,意蕴无穷。虚实相生,搭配和谐,共同营构出一种美妙阔远的意境。诗中的思乡之情含蓄隽永,委婉深沉,令人咀嚼不尽。在诸多的唐代边塞诗歌中,此诗独树一帜,堪称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