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死狐悲”,比喻遭遇不幸的人总是引起同命人的震惊和哀怜,这是因为同样的人生遭遇,塑造了同样的人生感受,故一人有难,同命者必怜之。白居易《琵琶行》中“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说的也是同样的感受。人生的伤心事莫甚于此者,那就是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的朋友,突然死去,进而使自己联想到生的悲伤和死的幻灭。柳宗元《哭连州凌员外司马》写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
第一部分
首先用点睛之笔大致介绍了凌准的“才”与“命”,凌准是个“才济命不济”的人,最后英年早逝。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二部分
1、柳宗元介绍了凌准高贵的出身——他的祖先是尧舜手下的掌水之官,他的前辈凌统是三国孙权的大将,功勋卓著,威震江东。2、写了他渊博的学识,他身怀六艺,发愤写作,才华横溢,捭阖纵横。凌准是个学富五车的才子,他写了一首万言诗给当时的丞相,得到赏识,被提拔为崇文馆校书朗。诗中所讲的“天庭才炎 高文,万字若波驰”讲的就是这件事。凌准还著有30万言的《后汉春秋》,八万言的《六经解围人文集》。柳宗元称赞他“著书逾十年,赜靡不推”,并不是用虚言为死人溢美。3、写他的五大政绩,一是建中初年,凌准在邰宁节度使府中(又称征西府)以金吾兵曹的身份任掌书记,受到普遍好评。二是他出巡浙东以观察判官的身份安抚老百姓,惩治贪官污吏,官声很好。三是写他因为在浙东的政绩被皇上诏为翰林学士。四是写凌准在公元805年(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唐德宗死后,朝廷大臣都认为五天以后再发丧,而凌准此时挺身而出,认为天下无主,必使四方猜疑,有野心的人乘机作乱,应该立即将皇上驾崩的消息通告天下;另立新主,诏告四方,以安定天下。当时的重臣王伾听从他的意见,第二天发丧,结果验证凌准的意见是准确的。由于及时发丧,确立了新君,天下人心安定,有异志者也不敢动。五是凌准在翰林院调度钱粮,公正廉明,使那些作奸犯科者、想从国家的钱财中捞一把的人为之整肃。柳宗元通过介绍凌准的政德、政行、政绩表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和练达利索的政治品格。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三部分
柳宗元表达了对凌准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永贞革新”失败后,凌准开始被贬到四川河州作刺史,与柳宗元一样,永贞元年九月他是在赴河州刺史任的路上,再次被降职,被贬到更僻远的广东连州做司马。在他被贬的途中,他的母亲经不起儿子远谪他乡的打击,因病而逝。紧接着,他的两个弟弟死亡,而朝廷的命令却是被贬之人不能回家送丧,必须按期到任。凌准为此痛不欲生,涕泪横流。“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把眼睛哭瞎了,身体也垮了,不久便一命归天。“溘死委灵荒,臧获守灵帷”,天下的人都认为他是罪人、小人,连他的尸骸都不敢接近。人虽然死了,连个公正的评价都没得到,只有孤零零的灵幡和凄冷的寒风陪伴着他的孤坟。柳宗元是在为好友鸣不平,也是夫子自道,是对共同的不公正的命运和世道的谴责与抗争。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四部分
柳宗元一往情深,无限感慨地回顾了二人的友谊。两人从认识开始便肝胆相照,后来同时因文章功夫被选拔为朝廷重臣。在“永贞革新”运动中砥柱中流、冲锋陷阵,改革失败后,又同时贬为刺史,再贬为司马。两个人都年轻气盛、壮志凌云,想为天下人谋福利、成仁义,想不到,一腔热血、几年艰辛,竟成了天下小人的笑柄。少年壮志和一生功名都化为泡影。接下来柳宗元表达了生死异路,从此永诀的巨大悲哀。死者已逝,而活着人还将在世人的冷眼和唾沫,在心魔的滋扰下倍受折磨。“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我歌诚自恸,悲独为君悲。”告别自己同命的亡友,柳宗元为朋友悲为自己悲,一颗孤心在泣血、颤栗,这不仅是共同的命运产生的强烈共振,不仅是为过去的事情而感叹。柳宗元似乎是在凌准灵前长明灯的光焰里看到了自己同样不幸的未来。
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
这是一首借物咏情词。易安居士假双银杏之被采摘脱离母体,喻靖康之乱后金兵南渡,自己与丈夫赵明诚一起离乡背井、避乱南方的颠沛愁怀。
其上片开始先咏物以寄兴。“风韵雍容未甚都,尊前甘桔可为奴”是说:这银杏的风姿气韵、整个形体都不很起眼,但是较之樽前黄澄澄的甘桔来说,甘桔却只堪称奴婢。这是一种“先声夺人”的写法,起不同凡响的效果。“都”,在此作硕大、华美解,“未甚都”是指银杏作为果类食品,并不以果肉汁多、形体硕大诱人。词人在此用现成典故与银杏相比,称桔“可为奴”,足见作者对银杏的偏爱。
词人之所以深爱银杏,未必因为它是珍稀贡品,而是睹物伤情,有所触发。“谁怜流落江湖上,玉肌冰骨未肯枯”两句便作了极好的解答:这枝双蒂银杏被人采下,永离高大茂密的树干,成为人们的盘中之果,采摘的人自然不会怜它,那么有谁怜它呢?看到它那圆浑、洁白虽离枝而不肯枯萎的形状,激起了词人的无限怜爱与自伤。这两句是吟物而不拘泥于物,与其说是在写银杏,毋宁说是借双银杏在直接写流落异地的自家夫妻。“玉肌冰骨”一词,意在突出一种高尚的人品道德与不同流合污的民族气节;“未肯枯”则是表示坚持自身的理想追求,不为恶劣环境所屈服;这些都是士大夫、文人所崇尚的自尊自强之志。
下片首句“谁教并蒂连枝摘”是实写句,接下来“醉后明皇倚太真“则是一个联想句,一实一虚,有明有暗。这两颗对生银杏,因摘果人的手下留情,所以便保持了并蒂完朴的美好形象,其两相依偎、亲密无间的形态,恰似“玉楼宴罢”醉意缠绵的杨玉环与李隆基。唐明皇与杨玉环这是一对世人共许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情侣,他们的名字也几化为纯真爱情的象征。这两句点出了银杏虽被摘而尚并蒂,正如易安夫妇虽流落异地而两情相依。这当是不幸之中足以欣慰之事。
结尾句“居士擘开真有意,要吟风味两家新”的妙处在于使用谐声字:易安居士亲手将两枚洁白鲜亮的银杏掰开,夫妻二人一人一颗,情真意切。要吟颂它的滋味如何,是否清纯香美,这却深深地蕴藏在两人的心底。“两家新”的“新”字,在这里显然是取其谐音“心”。
此词采用拟人手法,将双银杏比作玉洁冰清、永葆气节的贤士,比作患难与共、不离不分的恋人,贴切深刻;尾句使用谐音手法,不仅略带诙谐而且起脱俗之效。
荀巨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他的病友,是因为他们的友谊建立在道义基础上,这样的友谊,才是君子之交。义气,不会因富贵贫贱或生死祸福而改变立场与做法,义气是为了正当的事情,而主动愿意替别人承担危险,甚至不惜舍弃自我,成全他人的气度,这也是“真”、“诚”的一种体现。一桩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朋友的性命,更让敌军自惭而退,可见“义”以及道德的强大感化力量。 这则故事除了让我们见证到患难见真情的可贵外,荀巨伯在生死关头还能不忘圣贤书所言,而表现出大义凛然的行为,更让我们学习到读书人笃行真理的精神。
从中揭示了一个道理:做人应该讲情意,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他人性命,更是拯救了一座城,乃至一个国家! 坚守信义、大义凛然、对友忠诚、舍生取义、重情义、把情意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样的人是我们去尊敬的,也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是文章的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