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永因其一生常处于奔波辗转的道途中,因而对相思离别,对游子羁旅行役的悲哀都有着极深的感慨,也因此柳词中出现了许多前人词中没有过的场景和景物描写以及身世感慨的抒发,拓宽了词的表现领域,在词史上,可谓是一了不起的贡献。
词以“向深秋,雨馀爽气肃西郊”开篇,既点明时令—已是深秋时分,又交代了地点是城西郊外,“爽”、“肃”二字,把深秋雨后给人带来的寒冷和肃杀的感觉传达了出来,使人仿佛嗅到了凉爽的空气,感受到了雨后的阵阵寒意。“陌上夜阑”,词人走在小路上,夜已阑珊,黑夜将要过去,白天就要来临。破晓时分,也正是一天中气温较低的时候。李煜曾言“罗衾不耐五更寒”(《浪淘沙令·帘外雨潺潺》),是说薄薄的罗衾挡不住五更晨寒的侵袭,这尚且是在室内,对于一个正奔走在道路上的行客,夜间破晓的征途中,其寒更甚,词人的辛苦与辛酸已暗含在其中。所以他才会感到“襟袖起凉飙”,“飙”是强大的风,还不是微风,这样的凉风吹进衣襟两袖之中的感觉恐怕是很难耐的。这时,抬头而望,“天末残星,流电未灭,闪闪隔林梢”,天边挂着几点残星,还有一颗正在陨落的流星,带着闪烁的光芒,在树林那边沉没了,这样真切的描写与形容,如无亲身的经历,恐也难有所为。正是这些情景的出现,使得词的表现领域有了进一步的拓宽。随着行进时间的继续,这时,破晓的鸡声已经唱过,山的那一边已隐隐有旭日的光影出现,于是,渐渐可以分辨出山中漫长而崎岖的小路。这里,“又是”表明了词人在路上这样地奔走已经不是一天了,其旅途生涯的艰辛由此可知;“渐”字使得太阳光影的出现有了流动之感,时间上有了过程之感;“迢迢”二字言其路程的遥远和不可知,也暗含对未来前程不可预料的渺茫之感。
过片以一韵六句“驱驱行役,苒苒光阴,蝇头利禄,蜗角功名,毕竟成何事,漫相高”一气呵成,似一声已压抑太久的呐喊,冲口而出;又像是自诘之语,一吐为快,感情激越,发人深省。李渔《窥词管见》云:“一气如话四字,前辈以之赞诗,予谓各种之词,无一不当如是。如是即为好文词,不则好到绝顶处,亦是散金碎玉,此为一气而言也。”认为只有做到“一气如话”,才能使词作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这里柳永恰恰做到了。“驱驱”是柳永羁旅行役词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它可以较为形象地表现行客在路途中辛苦跋涉的状态,这也是柳永一生中凄凉状态的一个形象写照。光阴荏苒,岁月催人老,那么在青春壮年时,就应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对于柳永这样一个心高气傲、有着极高理想志意的人来说没有比美好年华消逝在路途的奔波上更让他痛苦的了。而这种“驱驱行役”又是为了像“蝇头”、“蜗角”般极其微小的“利禄”与“功名”。但这些“毕竟成何事”,至此,词人可以说是参透了仕途的真谛,所以才说出“漫相高”一句,以一个“漫”字将世人对功名利禄的夸耀一笔否定。这一连六句先是两组四字对句,紧接一个反诘,再以三字的感叹句结住,语势一气贯注,把自己追求仕途而徒耗年华的悲慨深切地吐露出来。
下片次韵紧承前韵,自责自问后继以自悔:自己“抛掷云泉”,丢弃了山水之乐,“狎玩尘土”,流连于仕途,而自己当年的“壮节”—那些伟大的理想和抱负,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消磨殆尽了。“壮节等闲消”,一“壮”一“闲”两相比照,情感抒发得沉痛哀婉。自悔之后,“幸有”大自然的“五湖烟浪”,可以载着“一船风月”,归入其中终老过着“渔樵”的生活。“会须”二字强调着词人此刻的决心。柳永的青年与中年,热衷于仕途的取进与世俗的享乐,并不曾真正归隐过。此时,由于仕途蹭蹬而生厌倦与反思之后,抒写归隐之志,还是十分真切可信的。
统观全词,上片写景真切自然,感情较为悠游不迫,笔调较为舒徐从容,内容多为描述;下片直抒胸臆,言志抒情,反复陈词,语言精警,感情恣肆,一发难收,笔调也变得急促起来。这首词使过去词中“春女善怀”的感情转变为了“秋士易感”,拓展了词的表现领域,由此也充分体现了柳永其人性情率真的特点和柳词的价值与意义。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无需再添加笔墨,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
诗中的弃妇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预言丈夫今日的背弃行为,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这就是各章结句所说的“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将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与他背弃自己妻子的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我以”引出“悔”,“不我与”带来“处”,“不我过”导致“啸歌”。其愈是绝情,其后果也就愈加严重。当然,这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假想之辞。事实上,那男子很可能事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对于理解这首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弃妇自信的论断日后是否会成为事实,而是隐藏在这一论断背后的弃妇思想感情的复杂性。弃妇设想故夫日后会后悔今日的背弃行为,其中就隐含了弃妇对于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预言故夫今日的轻率必将招致日后的痛苦,这又泄露出弃妇恨过于爱的报复性的心态。这是她的软弱,也是她的坚强。由此决定了这首诗风格上的特点,既一唱三叹,极尽缠绵,又柔中见刚,沉着痛快。
此诗每章的前三句叙事,后两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现在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于这一句,因而采取了反覆咏叹的形式。重出的这一句子中的关键字,各章不同。从一章的“以”,一转而为二章的“与”,再转而为三章的“过”,愈转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这一关键字的置换而得到一层深于一层的表现。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却极为自然,语言又十分浅近,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全诗以“江有汜”起兴,反复申述,大意是:不让我陪嫁,你会后悔的,你就痛苦去吧,你就一个人哭去吧。诗中“有”字为语助虚词,“汜”、“渚”、“沱”都是具体的水名,“以”、“与”、“过”都是动词,表示“陪同”(随嫁)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