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全文以作者青年时代朝夕所居的书斋项脊轩为经,以归家几代人的人事变迁为纬,真切再现了祖母、母亲、妻子的音容笑貌,也表达了作者对于三位已故亲人的深沉怀念。作者借一轩以记三代之遗迹,睹物怀人,悼亡念存,叙事娓娓而谈,用笔清淡简洁,表达了深厚的感情。全文语言自然本色,不事雕饰,不用奇字险句,力求朴而有致,淡而有味,营造出一种清疏淡雅的感觉。
文章所记的一切,都紧扣项脊轩来写,而以“悲”“喜”作为贯串全文的意脉。第一段写项脊轩经过修葺和美化环境之后的幽雅可爱和自己在轩中“偃仰啸歌”、自得其乐的情景,是从“喜”字立意,也反衬下文所叙项脊轩环境遭到破坏之可悲,引出对往事的无限追怀。第二段分两层:第一层叙父辈分家,完整的庭院被分隔得杂乱不堪,项脊轩不再是一个读书的幽雅所在。第二层以抚育两代人的老妪作为联结,围绕项脊轩回忆母亲与祖母遗事,抒发自己怀念亲人的凄侧之情。这段从“悲”字立意。第三段写“轩凡四遭火”的变故,虽“得不焚”,亦足见项脊轩命运之乖蹇。这是“悲”的内容的进一步补充。补记的一段,写项脊轩后来又发生的变化,重点追叙与亡妻共同生活的情趣,抒发沉痛的悼亡之情,进一步增添了悲凉的气氛。由于文章自始至终贯串着悲、喜的感情变化,又有项脊轩作为全文的轴心,所以一些看似散漫无章的生活琐事就结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散而神不散。
作者善于抓住具有特征的语言、行动和生活细节来表现人物,从不同的角度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情态各别。对母亲,写她听到女儿呱呱而泣时以指叩扉的动作和“儿寒乎?欲食乎?”的问话,突现了慈母对儿女衣食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对祖母,写她的“吾儿,久不见若影„„”的爱怜的言辞和离去时的喃喃自语和“以手阖扉”的动作等,惟妙惟肖地表现出了老祖母对孙儿的疼爱和期待。对妻子,写她的“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简洁地表现了少年夫妇相依相爱的情状;写她归宁回来时转述小妹们的充满稚气的问话,不但传神地表现了小妹们的娇憨之态,而且生动地再现了夫妻依依情话的场面。总之,作者对于各个人物,都能分别抓住他们的特征,用寥寥几笔描绘出他们的音容笑貌和真挚的感情,富于生活情趣,并从中表达出自己对亲人一往情深的怀念。
结构分析
《项脊轩志》原文可分为两大部分,自“余既为此志”以前为《项脊轩志》。若干年后,又加了一段后记,就是“余既为此志”起的一些话。所以全篇可分为四段。
从“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到“风移影动,珊珊可爱”为第一段,是文中着意描写轩室环境的部分,记项脊轩修葺前后的情况。这段先记项脊轩的“前身”,旧时南阁子破旧的情景。一是很小:“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二是很旧:“百年老屋,尘泥渗可”,三是漏雨:“雨泽下注”,四是昏暗:“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总之,项脊轩是一间不折不扣的陋室。经作者添窗检漏,一番修葺之后,使得不漏不暗;又由于花木之置,小小轩室,居然成为胜境,成为幽雅的书斋。“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这一小段在全文最具文采,于景可爱,于情则可喜。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一句承上段,同时又是一个转折,进入第二段。从写环境转入写人事的变迁,由可喜转入可悲,又分数层。先一层写庭院的几经变故,即诸叔伯分居前后,庭院由通到隔的经过,“东犬西吠”、“鸡栖于厅”等句写分居后的凌乱。客观地叙说家庭琐事中,寓有人世沧桑之慨。此可悲一也。进而通过家有老妪说亡母旧事,写家庭人事变故。作者生母去世时,他年龄尚小,所以母亲的形象在他是记不分明的(参《先妣事略》)。而那位老妪既是祖母的婢女,又做过两代人的奶妈,通过老妪来追忆旧事,是自然入妙之笔。她所说的,不过是先前母亲曾在何处站过,曾有过一些什么对话。然而就是这些平淡处,最为关情。“儿寒乎?欲食乎?”短短的两句,惟妙惟肖地刻画出一个闻儿啼而动了怜爱的年轻母亲的形象。这种追忆,无疑会引起过早地失去母爱的作者的伤心。此可悲二也。再有便是作者自己对祖母的追忆。那段往事似乎也很平常,却同样洋溢着淳厚的人情味。“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竞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的垂问,和“吾家渎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的自语,以及持象牙朝笏的一段勉励,生动地表现了老祖母对孙子的疼爱与厚望。以上回忆,看来不过是家庭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然而“一枝一叶总关情”,所以作者“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以下又带过一笔叙轩中幽静与轩屡遭火而幸存.均关题意。其中轩中关门读书,闻足音而辨人一节,不但善写日常细微感觉,而且还写出了一个耐得寂寞的读书人形象,为下段议论伏笔。
第三段即项脊生(作者自称)的一番议论。作者以守丹穴的巴寡妇清和高卧隆中的诸葛亮,与处败屋寒窗之下的自身相比附,既自慨局促,又有自矜抱负之意。故语末虽以“坎井之蛙”自嘲,含有对凡夫俗子的反讽与孤芳自赏的意味。
最后是若干年后的补记。续写项脊轩在妻死前后的变化,寓有新近的悼亡之情。文中记妻生前琐事,亦平淡中见隽永,与前文格调毫无二致。“不常居”三字似可收束全文,然文末又摇曳生姿。写到亡妻手植的一树枇杷“亭亭如盖”,寓睹物怀人、悼亡念存之思。较之“墓木已拱”之类成语。尤觉馀味无穷,饶有新意。
艺术技巧
《项脊轩志》表现出很强的艺术功力和写作技巧,分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细节“撩”情
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取那些感受最深的细节和场面,表现人物的风貌,寄托内心的感情。如写修葺后的南阁子,图书满架,小鸟时来,明月半墙,桂影斑驳,把作者的偃仰啸歌、怡然自得的情绪充分表现了出来。环境固然清幽、谧静,充满诗意,然而作者更为怀念的是自己的亲人。作者写祖母、写母亲、写妻子,只是通过一两件和她们有关联的事来叙述。笔墨不多,事情不大,只留下人物的一些身影,但人物的音容笑貌跃然纸上。如写母亲听到大姐“呱呱而泣”时,用手指轻轻叩打南阁子的门扉说:“儿寒乎?欲食乎?”极普通的动作描写,极平常的生活话语,生动地描写了母亲对孩子的慈爱之情,读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倍感真切。“语未毕,余泣,妪亦泣”,悲戚的感情是很自然的生发的。再如写祖母的一段文字,简洁细腻,绘声传神,“大类女郎”,“儿之成,则可待乎”一两句话;“比去,以手阖门”,“顷之,持一象笏至”一两个动作,把老年人对孙子的牵挂、赞许、鞭策的复杂感情,描绘的惟妙惟肖。写亡妻,只说:“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寥寥数笔,绘出了夫妻之间的一片深情。末尾,作者把极深的悲痛寄寓一棵枇杷树。“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枇杷树本来是无思想感情的静物,但把它的种植时间与妻子逝世之年联系起来,移情于物;在“亭亭如盖”四个字的前面加上“今已”这个时间词,表明时光在推移,静物也显示着动态。树长人亡,物是人非,光阴易逝,情意难忘。由于想念人而触及与人有一定关系的物,便更添了对人的思念;再由对物的联想,又引发对往事的伤怀。于是托物寄情,物我交融,进一步把思念之情深化了。只说树在生长,不说人在思念,它所产生的艺术效果则是:不言情而情无限,言有尽而意无穷。
二、质朴“增”情
文章动情的另一个原因是语言质朴,不加藻饰。作者不大张声势,不故作惊人之笔,甚至也不采用色彩强烈的词藻来作恣意的渲染,而只是运用明净、流畅的语言,平平常常地叙事,老老实实地回忆。但通俗自然之中蕴含着丰富的表现力,浅显明白的文字却能使景物如画,人物毕肖。如写老妪叙述母亲之事,寥寥数语,老妪的神情、母亲的慈爱无不尽现纸上。祖母爱怜的言辞、离去时的喃喃自语、以手阖扉以及持象笏的动作等,也都是通过通俗平淡的语言变现出来的,但平淡的文字,道出了人间的亲情。此外,妻婚后来轩的往事,从娘家回来后转述的诸小妹语,亭亭如盖的枇杷树等细节,无一不是平时如话中露真情。
三、叠字“助”情
文章的叠词也是增加形象性和音乐美,如用“寂寂”来烘托环境之清静,用“往往”来渲染门墙之杂乱,用“呱呱”来描摹小儿的哭声,用“默默”来状写作者攻读之刻苦。又如写月下之树随风摇曳,用“姗姗”;写枇杷树高高耸立,用“亭亭”。用叠词,摹声更为真切,状物更为细致,写景更为生动。而且读起来,音节和谐,更富美感。
诗写得很别致。对于友人的离去,他送过一次之后,离情别绪更加浓烈,于是就趁着友人还没起程,又摆下酒宴安排歌舞,与之“重别”。按照常情,这次相别,一定是两情相依恋恋不舍,“骊歌愁绝不忍听”。但是诗人为了减轻朋友的痛苦,却抢在前面先说:“莫道秋江离别难,舟船明日是长安。”“秋江离别”,在读书人心中,似乎早就有许多伤情的沉淀,其“难忍之情”恐怕是公认的。何况目下,又是他和李评事遇到的现实。然而诗人却不让说这些,用“莫道”一下子把话题引向他处。说你明日就踏上去往长安的路途,哪里有什么难?既然不难,当然也就不要说什么难了。这话是极巧妙的。友人明日登程,可逗留的时间很短。诗人抓庄这一点,把离别之快转换成了走得容易:把不忍分离之“难”的内涵完全抽去了。这样,“秋江离别”便无“难”可言,且以人们乐意接受的姿态出现在面前。
“吴姬缓舞留君醉,随意青枫白露寒。”诗人以诙谐的巧言把李评事的思绪引升之后,便开始热情地劝他开怀畅饮,尽欢至醉了,说出来的都是热情话,没有吐出半个愁字。但是不言愁并不等于不存在愁。诗人所以不言,正表明他内心藏着深深的愁情,也正是因为他有愁情,才偏偏让人“莫道”,怕朋友勾起愁绪。而怕朋友愁自己就强压愁绪这种作法又使人感到了昌龄对朋友的一腔挚情。
昌龄是一位很重友情的诗人。他在芙蓉楼送辛渐,是话别通宵。这次送李评事,是一别再别。同是相别之情,表现方法却不一样。《芙蓉楼送辛渐二首》,先是“寒雨”、“楚云”给蒙上一层愁网,然后在感情逆转中,更显其光明磊落之心;这首“重别李评事”,则是在欢情的推进里显现抑制的别绪。近人刘拜山评论说:“别在明朝,留在今宵,而今宵之缓舞延歌,正为明朝之远别,特见缠绵至深。”这“缠编”之情,说穿了,还是首句中“秋江离别难”的那个“难”字。诗人有意压它,反使它更加明显。看来诗人是很幢得反作用这个理的。
诗以逆振开篇,接下第二句正说“不难”.第三句因“不难”故以吴姬缓舞留醉,第四句既醉则忘情而适意。全诗借第一句逆振取势,语意顺流而下,婉曲的表达出对友人依恋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