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著名史学家、词人宋祁说:“《离骚》为词赋之祖,后人为之,如至方不能加矩,至圆不能过规。”这就是说,《离骚》不仅开辟了一个广阔的文学领域,而且是中国诗赋方面永远不可企及的典范。
《离骚》作于楚怀王二十四、五年(前305、前304)屈原被放汉北后的两三年中。汉北其地即汉水在郢都以东折而东流一段的北面,现今天门、应城、京山、云梦县地,即汉北云梦。怀王十六年屈原因草拟宪令、主张变法和主张联齐抗秦,被内外反对力量合伙陷害,而去左徒之职。后来楚国接连在丹阳、蓝田大败于秦,才将屈原招回朝廷,任命其出使齐国。至怀王二十四年秦楚合婚,二十五年秦楚盟于黄棘,秦归还楚国上庸之地,屈原被放汉北。
汉北其地西北距楚故都鄢郢(今宜城)不远。《离骚》当是屈原到鄢郢拜谒了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后所写。诗开头追述楚之远祖及屈氏太祖,末尾言“临睨旧乡”而不忍离去,中间又写到灵氛占卜、巫咸降神等情节,都和这个特定的创作环境有关。
《离骚》是一首充满激情的政治抒情诗,是一首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杰作。诗中的一些片断情节反映着当时的历史事实(如“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伤灵脩之数化”即指怀王在政治外交上和对屈原态度上的几次反覆)。但表现上完全采用了浪漫主义的方法:不仅运用了神话、传说材料,也大量运用了比兴手法,以花草、禽鸟寄托情意,“以情为里,以物为表,抑郁沉怨”(刘师培《论文杂记》)。而诗人采用的比喻象征中对喻体的调遣,又基于传统文化的底蕴,因而总给人以言有尽而意无穷之感。
由于诗人无比的忧愤和难以压抑的激情,全诗如大河之奔流,浩浩荡荡,不见端绪。但是,细心玩味,无论诗情意境的设想,还是外部结构,都体现了诗人不凡的艺术匠心。
诗人先自叙高贵的身世,表示自己具有与生俱来的的“内美”。再叙自己的道德和才干,具有先天禀赋,又有后天修养,早就该立志献身干一番大事业。接着叙述对楚怀王的期望,期望他修明法度,驾上骏马奔驰向前,诗人愿为楚国的变法图新作一个开路的先驱者。可是当时楚国统治集团内部却存在着革新和守旧两派的斗争。
全诗以四句为一节,每节中又由两个用“兮”字连接的若连若断的上下句组成,加上固定的偶句韵,使全诗一直在回环往复的旋律中进行,具有很强的节奏感。
全诗可分为五段。前四句为第一段,接过卢侍御《通塘曲》“通塘好”的话题,总言通塘好,并指出通塘所在。青萝四句写通塘的人物活动。钓翁,都是隐者,鼓棹、渔歌,志趣不一,互不交往,互不相识。
浣纱女郎,足肤鲜白,在清水的映衬之下,格外好看。以上是正面实写。行尽四句为第四段,言通塘可与武陵的桃花源相媲美,甚至超过桃花源。
前二句说通塘湖面碧流幽静,疑是桃花源的溪流;后二句说,桃花源里鸡鸣犬吠的景象甚至比不上通塘之美。这是侧面虚写。“通塘不忍别”等十句写诗人游览通塘的感受。前二句说游通塘不忍离去,徘徊犹豫。
偶逢四句写偶逢佳境而心醉。佳境即:鸟从天来,月出山青,风吹竹响。这些都透露出通塘的“幽”来。长吟四句诗人说自己口诵着卢侍御的佳句,眼望银河,足拨清波,心情无比舒畅,想到梁鸿和其妻孟光当年在会稽过得那么和谐愉快,但也比不上自己游通塘这么快乐。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