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几人真得鹿”中“鹿”喻指人世间虚幻的富贵。富贵不坚牢,让人魂牵梦绕,始终不知自己是活在现实还是梦中,不知道梦醒后自己是否真正拥有。“不知终日梦为鱼”你在梦里认为自己是鸟,所以飞;你在梦里认为自己是鱼,所以游。你认为中的自己,真的就是你吗?
一世到头,皆是虚空,不必太过计较成败与得失。其实我们所处的时代也仅仅是历史长河中的某个瞬间而已,顺着自己的心意去生活,就是最好的生活。
此诗通过对仲夏时节,诗人闲适生活的描述,表达了诗人安贫乐道,恬淡自甘的心境。诗的前四句写景,堂前林木茂盛,所以虽时至仲夏,堂上仍很清凉。南风不时吹来,拂动着我的衣襟。这几句把诗人在炎热的仲夏,坐在阴凉的堂前,悠闲舒适的情态刻画出来。
此诗最大的特点是平淡冲和,意境浑成,令人感到淳真亲切、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通篇展现的都是人们习见熟知的日常生活,“情真景真,事真意真。”(陈绎曾《诗谱》)虽如叙家常,然皆一一从胸中流出,毫无矫揉造作的痕迹,因而使人倍感亲切。无论写景、叙事、抒情,都无不紧扣一个“乐”字。你看,堂前夏木荫荫,南风(凯风)清凉习习,这是乡村景物之乐;既无公衙之役,又无车马之喧,杜门谢客,读书弹琴,起卧自由,这是精神生活之乐;园地蔬菜有余,往年存粮犹储,维持生活之需其实有限,够吃即可,过分的富足并非诗人所钦羡,这是物质满足之乐;有粘稻舂捣酿酒,诗人尽可自斟自酌,比起官场玉液琼浆的虚伪应酬,更见淳朴实惠,这是嗜好满足之乐;与妻室儿女团聚,尤其有小儿子不时偎倚嬉戏身边,那呀呀学语的神态,真是天真可爱,这是天伦之乐。有此数乐,即可忘却那些仕宦富贵及其乌烟瘴气,这又是隐逸恬淡之乐。总之,景是乐景,事皆乐事,则情趣之乐不言而喻;这就构成了情景交融,物我浑成的意境。诗人襟怀坦率,无隐避,无虚浮,无夸张,纯以淳朴的真情动人。读者仿佛随着诗人的笔端走进那宁静、清幽的村庄,领略那繁木林荫之下凉风吹襟的惬意,聆听那朗朗的书声和悠然的琴韵,看到小康和谐的农家、自斟自酌的酒翁和那父子嬉戏的乐趣,并体会到诗人那返璞归真、陶然自得的心态。
这首诗用的是白描手法和本色无华的语言。全诗未用典故,不施藻绘,既无比兴对偶,亦未渲染铺张,只用疏淡自然的笔调精炼地勾勒,形象却十分生动鲜明。正如唐顺之所评:“陶彭泽未尝较音律,雕文句,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何则?其本色高也。”(《答茅鹿门知县》)当然,这种“本色高”,并非率尔脱口而成,乃是千锤百炼之后,落尽芬华,方可归于本色自然。所谓“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元好问《论诗绝句》)只有“大匠运斤”,才能无斧凿痕迹。本色无华,并非质木浅陋。试看首二句写景,未用丽词奇语,但着一平常“贮”字,就仿佛仲夏清幽凉爽的林荫下贮存了一瓮清泉,伸手可掬一般,则平淡中有醇味,朴素中见奇趣。又如“卧起弄书琴”,“弄”字本亦寻常,但用在此处,却微妙地写出了那种悠然自得、逍遥无拘的乐趣,而又与上句“闲业”相应。再有,全诗虽未用比兴,几乎都是写实,但从意象上看,那蔼蔼的林荫,清凉的凯风,悠悠的白云,再联系结尾的“怀古”(怀念古人不慕名利的高尚行迹,亦自申己志),不可能与诗人那纯真的品格,坦荡的襟怀,高洁的节操,全无相关、全无象征之类的联系。这正是不工而工的艺术化境之奥妙所在。所以苏轼评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与苏辙书》)刘克庄说它“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的系灼见。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惜“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的寄慨之作。林黛玉自谓:“曾见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胡乱凑几首诗,以寄感慨。”恰好被贾宝玉翻见,将这组诗题为《五美吟》。《五美吟·绿珠》就是其中之一。
组诗中所写的人事其实并非都据史实。如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带有寓言性质;《西京杂记》中所写王昭君不肯贿赂画工以致不为汉元帝所知而被诏使出塞的情节只是传说;至于出自《虬髯客传》的红拂形象则更经传奇作者的艺术加工。
这首诗中的议论原本是借古讽今,为现实感受而发。林黛玉惋惜绿珠而对石崇有微词,以为石崇生前的珠玉绮罗之宠,抵不得绿珠临危以死相报,又可见其在爱情上重在意气相感,精神上有默契。
诗中所咏与小说情节的某种照应关系,这是可以研究的问题。《五美吟》写的都是关于死亡或别离的内容,有的还涉及事败或者获罪被拘系,这就不是偶然的了。在现存材料很少的条件下,要确切地阐明作者的意图还是不容易的。在《红楼梦》戚序本与甲辰本上有一条早期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十独吟》在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当是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中薛宝钗或史湘云所写的诗。从诗题看,大概是借古史上十个独处的女子如寡妇、弃妇、尼姑和离别丈夫的妇女等的愁怨,来写书中人物的现实感触的。所谓“对照”当也不仅仅限指诗题。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