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汉代《铙歌十八曲》之一。铙歌本为“建威扬德,劝士讽敌”的军乐,然今传十八曲中内容庞杂,叙战阵、记祥瑞、表武功、写爱情者皆有。清人庄述祖云:“短箫铙歌之为军乐,特其声耳;其辞不必皆序战阵之事。”(《汉铙歌句解》)本篇就是用第一人称,表现一位女子在遭到爱情波折前后的复杂情绪的。
开头五句写其对远方的情郎心怀真挚热烈的相思爱恋:她所思念的情郎,远在大海的南边。相去万里,用什么信物赠与情郎,方能坚其心而表己意呢?问遗,犹言赠与。她经过一番精心考究,终于选择了“双珠瑇瑁簪”。“瑇瑁簪”,即用玳瑁(一种似龟的动物)那花纹美观的甲片精制而成的发簪。“双珠”,谓在发簪两端各悬一颗珍珠。这在当时可谓精美绝伦的佩饰品了。然而女主人公意犹未足,再用美玉把簪子装饰起来,更见美观(绍缭,缠绕之意)。单从她对礼品非同寻常的、不厌其烦的层层装饰上,就可测出她那内心积淀的爱慕、相思的浓度和分量了。这几句写物寄情,以少总多,表达已言简意丰,情调复缠绵悱恻。试看汉末繁钦《定情诗》中“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何以结恩情?佩玉缀罗缨。”“何以慰别离?耳后瑇瑁钗”等句,分明是受本篇启发而化出,此亦正可发明本诗“何用”三句意蕴之妙处。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晴光滟敛的爱河上顿生惊涛骇浪,爱情的指针突然发生偏转,“闻君有他心”以下六句,写出了这场风波及其严重后果:她听说情郎已倾心他人,真如晴天霹雳!骤然间,爱的柔情化作了恨的力量,悲痛的心窝燃起了愤怒的烈火。她将那凝聚着一腔痴情的精美信物,愤然地始而折断(拉杂),再而砸碎 (摧)三而烧毁,摧毁烧掉仍不能泄其愤,消其怒,复又迎风扬掉其灰烬。“拉、摧、烧、扬”,一连串动作,如快刀斩乱麻,干脆利落,何等愤激!“从今以后,勿复相思!”一刀两断,又何等决绝!非如此,不足以状其“望之深,怨之切。”(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评语)
“相思与君绝”以下六句,写其由激怒渐趋冷静之后,欲断不能的种种矛盾、彷徨的复杂心态。“相思”句较上文“勿复相思”之果断决绝,口气已似强弩之末。盖 “相思”乃长期的感情积淀,而“与君绝”,只一时愤激之念,二者本属对立而难统一,故此句实乃出于矛盾心情的叹惋,大有“剪不断,理还乱”之意蕴。循此绪端,自然生出“鸡鸣狗吠,兄嫂当知之”的回忆和忧虑。“鸡鸣狗吠”“喻风声布闻。”(《诗比兴笺》)《易林·随之既济》:“当年早寡,孤与(宇)独居;鸡鸣狗吠,无敢问者。”即指鳏夫与寡妇夜间来往,惊鸡动狗,已露风声。此处亦谓女子忆昔与郎幽会往来,不免风吹草动,使兄嫂备悉隐情,而今若断绝,居家将何以见人?对兄嫂又如何解释?所谓“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隙穴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加上始乱终弃的严重后果,自然使她不无顾虑和动摇。何况那“鸡鸣狗吠”中幽会的柔情蜜意时刻,仍然顽固地在牵动着她那旧日的缕缕情思,使她依依难舍呢!“妃呼豨”,正是她在瞻前顾后,心乱如麻的处境中情不自禁地发出的一声歔欷长叹。清人陈本礼《汉诗统笺》云:“妃呼豨,人皆作声词读,细观上下语气,有此一转,便通身灵豁,岂可漫然作声词读耶?”闻一多《乐府诗笺》亦云:“妃读为悲,呼豨读为?歔欷。”训释至为允当。三字悲叹,在感情、语气上承上启下,直贯结尾二句意脉。“肃肃”,形容风声凄紧;“晨风”,即晨风鸟。《诗·秦风·晨风》:“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晨风鸟即雉,朝鸣以求偶。“飔”,闻一多训为乃 “思”字之讹,言晨风鸟慕类而悲鸣。“高”,音、义皆同“皓”,指东方发白,天将欲晓。二句写女子在悲叹中但闻秋风阵阵凄紧,野雉求偶不得的悲鸣不时传来,使她更加感物共鸣,相思弥甚,犹豫不决。然而她又自信:只待须臾东方皓白,定会知道该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陈本礼云:“言我不忍与君绝决之心,固有如曒日也。谓予不信,少待须臾,俟东方高则知之矣。”(《汉诗统笺》)如此,则“高”尚有喻其心地光明皎洁,感情热烈持恒之义。不过,这层隐喻之底奥,在字面上却是含而不露、引而不发的,读者似乎亦拭目以待其下文。故庄述祖、闻一多皆以为《上邪》即本篇下文,应合为一篇。余冠英亦认为“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此说确实发人深省。
此诗的结构,以“双珠瑇瑁簪”这一爱情信物为线索,通过“赠”与“毁”及毁后三个阶段,来表现主人公的爱与恨,决绝与不忍的感情波折,由大起大落到余波不竭。中间又以“摧烧之”、“相思与君绝”两个顶真句,作为爱憎感情递增与递减的关纽;再以“妃呼豨”的长叹,来联缀贯通昔与今、疑与断的意脉,从而构成了描写女子热恋、失恋、眷恋的心理三部曲。层次清晰而又错综,感情跌宕而有韵致。其次,这首诗通过典型的行动细节描写(选赠礼物的精心装饰,摧毁礼物的连贯动作)和景物的比兴烘托(“鸡鸣狗吠”及末尾二句)来刻画人物的细微心曲,也是相当成功的。
这是郑晋外交斗争的一个回合。郑国处于晋楚两强之间,对于近邻的晋国要侍奉,可对于远一些的楚国也要朝拜,这还未计尚须在齐秦的周旋,察言观色仰人鼻息,夹缝中的苟活苦不堪言。但是晋国对此还很不满意。于是,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给晋国的执政大臣赵宣子写了这封信。这是一份照会,也可以说相当于一份最后通牒。在信中子家历数了郑君对晋的朝见,暗示其所表现出的恭顺已无以复加,如果晋再如此逼迫,不对现行政策改弦更张,那郑国只能是铤而走险,彻底投靠楚国,和晋国决一死战。文中只有三位人物:晋侯、晋国大臣赵宣子和郑国的执政子家。
郑国子家的照会,不是致意晋侯,而是“告赵宣子”,这因为赵宣子才实权在握,而他与晋侯,也有着十几年的、非同寻常的生死渊缘。
这个晋侯,是晋襄公的儿子夷皋,即晋灵公。晋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秦穆公送其渡河回晋已经有六十二岁了,他在位只有九年,就病死传位给太子姬欢,也即晋襄公。姬欢是晋文公逃亡前在蒲城的儿子,晋献公进攻蒲城时,文公逃亡,夷皋幸免于难,躲入民间。晋文公即位后他被文赢认为己子,估计其继位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有些学者认为,姬欢系文赢所生,很有些牵强,因为重耳从楚到秦才娶得文赢,且是当年就渡河复国,如姬欢为文赢之子,则继位时节不足十岁,哪里像秦晋崤之战时刚刚继位的晋襄公!何况晋襄公在位仅仅七年,却做成了不少大事,这绝非十三四岁的少年所能为。但是,也正是因为他避难民间,直至文公复国才来投奔,所以娶妻生子较晚,他死的时候太子夷皋还在襁褓。为了他继位的人选,晋国的大臣们很是争论了一番,他们觉得立夷皋为君,政局是不容易安定的,还不如立一位年长的公子。当时晋文公的从亡臣子,如赵衰、咎犯俱已亡故,执政的大臣是赵盾,就是本文所说的赵宣子,他是赵衰和叔隗之子,准备到秦国迎接晋襄公的弟弟公子雍,而贾季主张到陈国迎接公子乐。赵盾为此罢免了贾季官职,贾季逃亡翟国,赵盾派大将先蔑、重臣随会去秦国。
此时秦穆公亦故,秦康公继位。他认为必须以重兵送公子雍为妥。因为上次秦穆公送晋文公复国,还没有安定晋国国内的局势,就匆匆退兵了,结果吕甥、郤芮随即阴谋叛乱,若非勃鞮告密,还不知鹿死谁手。所以这次大军准备得很充分,随先蔑、随会缓缓而行。可是在晋国,此时却出现了变故:夷皋的母亲听说后,抱着太子上朝,把夷皋放在赵盾怀中:“先君在病重时,就把他的儿子交给你了,当时他嘱咐说,如果你能教诲他成才,那是对晋国的恩赐,如他不能成才,则就只能怨你失职。你为什么弃之另立?”诸位大臣哑口无言,只能是拥立夷皋继位,这就是晋灵公。赵盾自统大军,在令狐迎击秦军。秦康公是好心好意,帮人落得个冤家,先蔑随会也只好流亡秦国。赵盾扶保着一个孩子,晋国的内政外交是一手操持,所幸还有昆弟赵穿鼎力相助,十几年总算磕磕绊绊地走了过来。但是赵盾未得周公精神的精髓,周公旦辅佐周成王,是时刻不忘对侄子的教育;赵盾是位臣子,就不能太放肆,以避免流言蜚语,日久天长就培养出一位奢侈荒淫的君王,《史记》载:“十四年(新君继位时为元年)灵公壮,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何等的残暴!用弓弩发弹子伤人,观看无辜者逃跑躲避为乐;至于杀人更是家常便饭,一次杀了厨工,还让他的老婆背尸体去丢弃。赵盾多次劝谏,惹得晋灵公烦躁,曾几次派刺客去暗杀。赵盾不得已逃亡,还没有出境,赵穿就带兵袭杀了晋灵公迎赵盾回朝,晋国的民众对此都很拥戴。但是史官董狐仍然记录在案:“赵盾弑其君”,赵盾认为自己无罪,董狐指出赵为执政,逃亡还没有出境,返回后又不惩办赵穿,就应该负全责。后人评论认为,董狐记录实事求是,不为尊者隐匿过失;赵盾也是为了国家,确实是一位忠臣,背着黑锅有些可惜。事件后赵盾迎接公子黑臀(晋文公之子)立为晋成公。
郑国当时的国君是郑穆公,即郑文公之子子兰也。郑文公有三位夫人,但是她们所生的儿子都因罪死,文公一怒之下,将姬妾庶出的公子一律驱逐。公子兰逃奔晋国,侍奉晋文公谨慎,所以很得喜爱。晋文公出兵围郑时(见第一卷《烛之武退秦师》),秦穆公自行退兵,晋文公也只能和郑文公盟约,条件即是立子兰为太子。郑国的群臣认为,子兰在诸公子中最贤,立之对国家有利,于是子兰成了太子。两年后晋文公和郑文公相继而卒,子兰继位为郑穆公。子家是当时郑国的执政大臣,也是姬姓的公子,名归生。
本文涉及的史实发生在鲁文公十七年,即晋灵公继位的第十年,应该说那时他还是个青少年,国家事务的决断,仍须赵盾为之。子家致函赵盾,是相当适宜的,但是作为正式的外交照会,书面上仍然对着晋灵公。
晋灵公在詹会合诸侯,商议平定宋国内乱的事务,此间(于:在,是:这次)他没有会见郑文公,认为郑投靠楚国,对晋国已有 心。
——应该说明的是,詹就在郑国的地域,晋灵公在近边大会诸侯,却不召见郑文公,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极大的不满。按照周朝在立国初对功臣、王室重要成员和前代君王后人的封爵,晋为侯爵而郑为伯爵,所以分别称其为晋侯郑伯。文中尚有蔡侯、陈侯亦然。——
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派执讯——即负责联络的官员——给晋国送来书信(与之:给晋君送来),以向赵宣子申述。
——子家的书信是给晋国的外交文书,本来其接受者是晋侯,但主持政务的是赵盾,子家也就不再绕弯子,总统还是个小孩子,我也不过是个代言人,那就直接和你这位总理交涉吧,但文书陈述的主要对象仍是晋侯。——
信中说:“我们国君继位才三年,就曾招蔡庄公(他也封爵为侯,故称蔡侯)来一同去侍奉贵国(当时是晋襄公),九月蔡侯到达以后(蔽邑:对自己地域的谦称)准备出发,但我国因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兰逃亡晋国,在晋文公伐郑时,作为盟约条件被立为太子,当时一些郑国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两年后郑文公卒,侯又力保子兰继位为郑穆公,为此侯宣多居功专权,故子家称之‘侯宣多之难’——因此国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体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乱后,(在仅过了两个月之后)就紧随蔡侯去朝见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归生陪伴着太子夷,为陈国(陈侯:陈共公)要朝见晋须请命于楚国的事宜,专意来朝见君王禀告——这时候已经是晋灵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来朝见,从而促成(蒇:读chan,完成)了陈国的事情(作为楚国附属的陈来和晋和好),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贵国去朝见君王。去年正月,烛之武陪伴着太子夷又往朝见(往年:去年;往朝夷:应是‘夷往朝’,这是个倒装句,是因为在烛之武后面省略了‘佐’字)。八月我国君又亲去朝见。按说(以:释为按照)陈、蔡这样和楚亲近的国家(迩:读er,近,如遐迩闻名),却对晋不敢怀有 心,是(则:这里作判断词)我国的作用啊!虽然我们这样尽心地侍奉君王,为什么(何以)仍然不免获罪?我们国君继位以后,一次朝见襄公,两次朝见君王(这里的‘一’、‘再’指的是一次和两次,而不是‘首先’和 ‘然后’),太子夷和我国的几位大臣,相继到你们绛都朝拜。
——文中的这个‘孤’应该是郑穆公的自称,外交文书的言者其实就应该是国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气申述,例如自称‘归生’,称郑穆公为‘寡君’,称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这里却用‘夷和孤的二三臣’这种口气来称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们,只有郑穆公才有此资格。这可能是左丘明写书时有所失误。——
虽然我们是个小国,但尽心尽意地所做是没有(蔑:无)再能超越的了,现在大国(指晋)还说:‘你们没有满足(逞:使得逞)我的愿望’。那我们只有灭亡,因为确实已经再也无以复加了。古人说过:‘畏首畏尾,去了两头,身子还能剩下多少?’还说过:‘鹿在生死的关头,就顾不得选择庇荫的地方了(音:古通荫,即庇荫之处。这言外之意是,如果晋国逼迫得太紧,郑国也只能不得不投靠楚国了)。’小国侍奉大国,如能遇恩德相待,他们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们就是危机中的鹿,铤而走险——铤:快跑的样子,在险路上飞奔——急迫之中还有什么选择!你们的命令,已经超越了极限(罔极),我们知道就要亡国了,只能准备(将)悉数动员我军(赋:军队,因为那时是按照田赋出兵员的),开赴鯈地(鯈:读chou,在郑晋边界)迎候你们,现在只有听候您的决定了。文公二年我国也曾朝见齐国,四年,为齐国去攻击蔡国,结果是和楚国讲和(蔡国是楚的盟国)。居于大国之间而服从其强制性的命令,难道也是罪过吗?作为大国您要连这也不体谅,我们就已经不在乎违抗了。”
晋国于是派巩朔来郑国讲和、盟约,并把赵穿和晋君的女婿池(此人或许是晋襄公的女婿,因为晋灵公当时只十几岁)留在郑国作为人质。
这一篇照会,终使晋国赵盾审时度势,改变了对郑的外交策略。郑国在楚晋二强的夹缝中苟活,可以说对双方都毕恭毕敬,就如子家所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此时晋国仍不满意,也即要求专一敬我,这其实就断绝了郑国的生路。晋人不讲信义,曲沃翼都争锋,同族手足相残,借道伐虢而灭虞,对秦以怨报德,晋灵公的继位也是赵盾等出尔反尔的例证。如果郑国彻底和楚断绝来往,今日让赵盾心满意足,就必须面对楚国的讨伐。等到楚军压境,再向晋国求援是来不及的,只能死路一条。而晋又从不枉费钱粮,不像烛之武说秦退兵,穆公还留逢孙等驻守,反正屈从晋国是死,不从也就再无可加之刑了,郑虽军力绵薄,但也能拼死一搏,或楚国尚有体谅,倾力前来救援,绝路逢生也未可知,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谓哀兵必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子家的说辞,和展喜不同。虽然齐鲁和晋郑相互地位、关系有相似之处,但展喜是胸有成竹:当时的齐孝公内忧不断,伐鲁不过是炫耀武功,鲁国虽有灾荒,但人心同仇敌忾。齐军并不愿在疆场和鲁国对决,更不能粘着对恃。所以很顺利地说退齐兵。子家文书倒类似烛之武的方式,都是在国家最危难的时候,都是在逻辑上引出第三方的砝码,让对方来权衡利弊,重新斟酌和我方的关系。所不同的是,子家的陈述面对的晋国,是威胁的主要发起方,而烛之武说秦穆公,面对是进攻联军的次要部分;因为当时晋文公是决心灭郑,没有改变的可能性——叔詹自杀都无济于事!但秦穆公的军事实力最强,具有左右局势的能量,而第三方砝码就是晋的图霸!所以谈判水到渠成。子家面对的晋灵公(也即赵盾),只有彻底折服郑国的愿望,却没有灭郑的力量——如果能够,他不必装模作样;郑国尚有一定的经济军事实力,不是陈蔡小国所能比,又地处中原战略要冲,是晋楚在争霸中最具价值的帮手。可以说,他们谁争取到郑国,就为称霸奠定了最有力的基础。子家的说辞,最让赵盾担忧的,不是“鹿死不择荫”,而是铤而走险——彻底地投靠楚国,甚至请楚派军驻守。这个砝码的重量,赵盾不可能不掂量。子家专门说到陈国,那么详尽地讲他先和陈侯去楚国请示,再和陈侯来晋国朝见。言外之意是:你看看楚国多大气,我们是不能只依靠你的!和解是最好,开战也可以,让我彻底背离楚国不可能!利弊得失您看着办吧。
此诗共十二句,可分为两部分。前六句为第一部分,是对相思对象一方“所思”情形的设想,且点明了时间、地点;后六句为第二部分是自述,点明地点“吴山”的同时,自述羌笛悲凉,并说明了以赏春排解愁绪的原因。此诗笔墨挥洒,色彩趋于清淡,构建了清逸淡远的诗歌意境。
此诗首两句,出句开门见山以“所思”设问。对句据之而答在“艳阳时”。蕴有薛涛《春望词》中“欲问相思处,花开花落时。”之意。
三、四句以“人归晚”“蝶过迟”描述人与昆虫各自在春天里所持行为。人回来的晚是被春景所吸引,蝴蝶过慢是因为花粉沉重。从而间接体现了春天的特征。
五、六句描写室外景,燕子双飞,千万条柳枝低垂,以此意象象征对心上人的思念。
七、八句描写室内景,条幅上画着吴山,楼内羌笛悲凉。九、十句承上解答“朔管悲”的原因是,书信无寄处。最后两句显示,要把这春天的草景与树林的色彩,一并映入眼帘,即以赏春排解愁绪。
综上,从描写对象上看,前六句是对相思对象一方“所思”情形的设想。其时间是在“艳阳时”,地点在“静琐”。后六句自述,点明地点“吴山”的同时,自述“朔管悲”。其原因是“宝书无寄处”,故乘香车将“林彩”“添入黛眉”。这种举动与其《春郊游眺寄孙处士》、《谒巫山庙》的精神排解法是相同的。
作者以“钓徒”自况,孤身一人,终年出没于烟水浩淼间,然此亦寻常事矣。头两句写处境之艰窘险恶,但也隐含着“世路如今已惯”的意思,“寻常”二字,或许多少有一点自得。然而深宵酒醒,发现连一个可以挣饭吃的地方也找不到了。诗到最后,不免怆然有怀。
“烟水寻常事,荒村一钓徒”从字面上看似乎有点消极。这里“荒村钓徒”是作者鲁迅的自况,一般说来,这不是一位“战士”而是一位“隐者”的形象。身在山水之间,心在江湖之上,以钓为乐,远避尘世,这种人没有什么积极于人世可言。然而,仔细推敲,作者鲁迅这里虽以“钓徒”自况,但在第一句看似轻松自然地写了一句“烟水寻常事”,对这一句可至关重要,因为这一句旨在说明,他是一位久经风浪,见过世面,敢于“直面人生”的战士。他对风波的险恶不但毫不畏惧,而且已经习惯,可谓是“大风浪里好行船”的水手,是“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的“钓者”。在这里,“荒村钓徒”不过是一个比喻,一个代号。即使从字面意思上也说明:在军阀当局的迫害下,危机四伏,荆棘遍地,为了避开特务的监视和袭击,作者鲁迅只能像一个飘泊江湖的渔夫,过着动荡不定的生活。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因此也不以为然,只把它当成正常的情况。
“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是这首诗的重点。这两句诗,含意十分丰富,感情也十分沉重,表现出作者因军阀当局的迫害而生的悲愤就像飘泊于江湖的渔人,深宵酒醒,江水连天,四处茫茫,既寻不到一张栖身的蒲席,也找不到一点充饥的菰米,“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衬托出艰苦困顿的处境,作者鲁迅这里也没有表现出一种消极无奈的情绪,因在前两句诗中,他已经说出了自己对险恶处境十分习惯,并不会被困难和险恶吓倒,这里之所以再一次强调自己所处的境地,更多的还是在揭露和抨击军阀当局对包括鲁迅在内的革命的和进步的文化界人士的残酷打击和迫害,也表现了自己不畏艰难,要继续斗争下去的革命精神。
这首诗在艺术上形象鲜明,意境幽远。全诗短短数句,即有简练明晰的印象,眼前就像展现一幅烟水垂钓图,甚至有如身历其境的感觉,将各种景象完全融化在一起。诗中并无激烈慷慨之语,但诗的后面汹涌着澎湃的激情,有不尽的想象,不尽的思索。全诗比喻都是明喻(如“烟水”、“钓徒”、“深宵”、“菰蒲”等),却又十分含蓄,“明”和“隐”,“含”和“露”,矛盾统一,紧密结合,反而相得益彰。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