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杜甫赴好友严武家宴饮时同题之作。严武素与杜甫友善,字季鹰,华州华阴人,虽武夫,亦能诗,全唐诗中录存六首。他性豪爽,读书不甚究其义。八岁时,因其父挺之不答其母,乃手刃父妾英。其父屡禁其习武。后以荫调太原府参军,累迁殿中侍御史。玄宗入蜀,(公元七五六年)擢谏议大夫。至德后,历剑南节度使,再为成都尹。以破吐蕃功,进检校吏部尚书,封郑国公。与杜甫最友善,镇剑南时,甫因避乱往依之。
全诗清新雅致,风格与作者一贯诗风有异。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描写了新发之竹,“半含”“才出”抓住了春笋蓬勃生长的典型过程。竹生长是看不见的,作者化静为动,用“含”,“出”把竹的生长过程写活了。
“色侵书帙晚”,竹的颜色绿得逼你的眼,绿色映照在书卷上,似乎是天色暗了下来,“阴过酒樽凉”,竹影摇曳,竹色青葱,晃动的竹影移过酒器,显得更加清凉了。颔联选取竹“色”给人的感受,让我们仿佛置身于竹荫中,品着清凉的美酒。
“雨洗侵侵净,风吹细细香。”细细的春雨把竹洗得一尘不染,微微的春风送来缕缕竹的清香。颈联继续从视觉和嗅觉来感触竹。
“但令无剪伐,会见拂云长。”尾联作者展开想像,仿佛看到了高高的竹已经伸入云端,轻轻的拂动着。
本诗是一首应答之作,自然少不了对主人的一番赞颂,以竹盛赞了严郑公高洁的情操,杜甫虽然长严武十四岁,严武也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人物,但作者后半生长期依赖严武接济,出语自然更加谦恭。不过本诗也值得称道,特别是“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与“雨洗侵侵净,风吹细细香”四句,后人单独辑录在一起,成了一首咏竹的绝佳之句。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