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由洛水入黄河之际的即景抒怀之作,寄给他从前在洛大县丞时的僚友。
唐德宗建中四年(783),韦应物自尚书比部员外郎出为滁州刺史。他先从长安到洛大,由洛水乘舟经巩县入黄河,再沿河东下赴滁州。途中作此诗,寄给他任洛大县丞时的同僚。
“夹水”二句:沿洛水向东,两岸青山起伏不断:至东南山口豁然开朗,便进入黄河了。
“寒树”二句:顺河而望,遥远的天边隐约可见几株树木在寒风中摇曳;夕大映照着汹涌的水波,忽明忽暗地闪烁不定。
“孤村”二句:自经安史之乱,到处田园萧瑟。伊水岸边,几年来只见一座孤零零的山村;雨后初晴,一只孤雁在呼啸的北风中盘旋而下。
“为报”二句:此诗是为了告知洛大仕宦的朋友,我的心正像这不系之舟一样,在仕途上任其自然,以虚静无为的态度施政于民。扁舟不系:《庄子.列御寇》:“泛若不系之舟。”表示不为功利所牵累。
第一段写才人际遇变化。开头两句,取倒笔写入宫;三四两句写入宫后的心气;五六两句用顺笔写出宫,境情变迁,心兴升降,尽舍其中。扬蛾,形容入宫心兴。被选入宫,心情兴奋,自以为可以依仗颜如鲜花,获得君王的宠幸,哪知道还有色衰之日呢!第四句暗示了后来的变化,正如诗人在《妾薄命》一诗中所云,“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果然,“一辞玉阶下,去若朝云没”。诗人没写出宫的原因,但在三四句中已透露了些许信息。粗看两句诗简括,而简括中,内容丰富,是色衰失宠,还是遭谗被弃,抑或自请出宫,有许多潜台词,留给读者想象和补充。
诗人写到此处,自然不能结束全诗。那么接下来按题意要求似乎应当写才人嫁给厮养卒之后的境况,但诗人没有这样写,而是写她追忆宫中的生活,好像背离了题意,其实这正是诗人艺术构思和表现手法的超凡之处。
先说写回忆深宫生活的四句诗意。宫中生活可回忆的东西很多,但诗人只用了一个“梦”,而且是“梦秋月”,其中的含意耐人寻味。梦为心声。诗人正是抓住这一特点,描写了才人的苦闷,概括了所有的生活内容。“梦秋月”,才人希望八月十五月下君王驾幸,可见她平常是很少见到君王的。从“君王不可见”的意思看,又感到此番希望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分明是多年深宫生活使她得出的结论。得不到君王宠幸的苦闷,希望和失望交织一起,为实现心愿的思虑等等,所有一切精神痛苦,都包容在结句“惆怅至明发”之中了。
再说诗人写这段回忆的用意之妙。首先,回忆深宫生活是对厮养卒妇目前生活的反衬。才人为什么回忆深宫的生活呢?想必是目前生活艰难或失意(嫁为厮养卒妇自然比不上当王妃);遇到不顺心而回忆过去,这是很自然的心理活动,诗人顺乎自然,以深宫的精神痛苦反衬目前的生活艰难,一语两面,这是一种“虚里摹神”(马位《秋窗随笔》)的表现手法,意在留下“画外之音”,让读者去想象和体味。
其次,这段回忆又寄寓了诗人被黜后复杂的心绪。此诗明显地含有寓意,因为它是李白被黜之作。诗人取古乐府直接表述内容的题目,是为了“借此发兴,叙其睽遇之始末耳”(萧士赟语》)。李白的一生,从总的说是积极入世的,他想走“功成身退”之路,即通过自己的声誉,获得君王的青睐,登上高位,实现政治抱负,然后飘然隐退,不慕荣利。天宝初年,好容易获得征召进宫供职,但却遭到了高力士之辈的谗毁,日子不长就被迫离开了长安。在政治上遭受如此挫折之后,他对唐王朝的腐朽有了进一步认识,但在失望的同时,仍然怀念长安,希望重新被征召,再展抱负。此诗就隐寓了他那复杂的心理矛盾。政治上失意,但又不甘于寂寞,陷于出世和入世的矛盾苦恼之中,从而写出了这首诗。才人既不满意于做厮养卒妇,又不满意于宫廷的冷落,但又流露出对君王的眷顾之情,这正是李白被黜后的心理反映。可以说,诗人借才人之口寄寓了心中难言之情。
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
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