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句写诗人年轻时落拓不羁、以酒为伴的潇洒生涯。诗人暗用毕卓的典故,说自己十多年来,常常乘着扁舟载着美酒,自由自在地泛舟漂流,在酒的世界里如同毕卓那样,忘忧忘返,觉得万事皆空。用十年的青春岁月来与酒相伴,真算得上不辜负酒神。这里的“觥”、“公”同音双关,由“觥”到“公”的转换见出诗人对酒的赞颂,酒以其忘忧解忧而成了诗人的友人、恩人。由此也暗寓着诗人在多年来郁郁不得志、借酒浇愁的真实生活状态。
后两句表现出一种洞悉世情的洒脱。诗人如今已经两鬓斑白了,斜卧在禅床边,品着僧人献上的清茶,见煮茶的袅袅轻烟盘旋在微风中,此刻的闲情与安逸惬意飘然。可能是诗人借清茶一杯以消酒渴,也可能是晚年因体衰而不能多饮聊且以茶代酒,或是因茶而思酒,但这两句所透露出来的清幽境界和旷达情思,韵味深长。诗人杜牧平生留心当世之务,论政谈兵,卓有见地,然而却投闲置散,始终未能得位以施展抱负,以致大好年华只能在漫游酣饮中白白流逝,落得“今日鬃丝禅榻畔,茶烟轻扬落花风”的结果。此处“茶烟”与前面的“觥船”相应,“落花”与“青春”相应,说明一生自许甚高的诗人已经步入衰老之境,不仅施展抱负无从说起,就连酣饮漫游也不复可能,只有靠参禅品茗来消磨剩余的岁月。
全诗通过酒与茶两种境界的对比描写,深蕴着对人生的独特体悟。年轻时的风流放浪以及壮志难酬,全在“觥船”、“青春”等语句中体现出来;而今清静禅院中的“禅榻”、“茶烟”所引发的万般感慨,如同萦绕于落花风中的茶烟一样散去无踪。这首诗中包含着对年华老去时的感念与豁达、对过去青春岁月的追怀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全诗洒落而不见其辛酸。
《小儿垂钓》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诗写一“蓬头稚子”学钓鱼,“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向小儿招手,想借问打听一些事情,那小儿却“怕得鱼惊不应人”(怕惊了鱼而不置一词),真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意趣盎然。其艺术成就丝毫不亚于杜牧著名的《清明》一诗。
此诗分垂钓和问路两层,第一、二句重在写垂钓(形),第三、四句重在问路(传神)。
第一、二句,稚子,小孩也。“蓬头”写其外貌,突出了小孩的幼稚顽皮,天真可爱。“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学”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小孩子初学钓鱼,所以特别小心。在垂钓时,“侧坐”姿态,草映其身,行为情景,如在眼前。“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侧坐,而非稳坐,正与小儿初学此道的心境相吻合。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小儿打问,就因为看得见小儿。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当路人问道,小儿害怕应答惊鱼,从老远招手而不回答。这是从动作和心理方面来刻画小孩,有心计,有韬略,机警聪明。小儿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小儿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小儿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小儿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比较少,因而显得可贵。这首七绝写小儿垂钓别有情趣。诗中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刻意的雕饰,就似一枝清丽的出水芙蓉,在平淡浅易的叙述中透露出几分纯真、无限童趣和一些专注。 此诗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全诗四章,其中第三章最重要也最精采,其他各章如众星之拱月,绿叶之衬花。第三章实写丰收,前二章起铺垫作用,末章是祭祀套话式的余波。
农业丰收不是从天而降神赐的。诗首章追叙了对春耕的高度重视与精心准备。起句“大田多稼”虽是平淡的直赋其事,然而画面雄阔,涵盖了下文春耕夏耘秋收种种繁复场景,为之提供了纵情挥写的大舞台,气势不凡。由此可窥见当时绝非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是井田制下的原始大生产耕作。第二句“既种既戒”,实是抓住了农业生产的“牛鼻子”,即选择良种与修缮农具。有了良种,播种的“百谷”才能“既庭且硕”;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农奴以“覃耜”去犁田,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覃耜”只是“既戒”工作的举隅,其它可以想见。除了选种与修具外,还需有其他一系列次要的准备工作,诗用“既备乃事”一笔带过,笔墨精简,疏而不漏。用三个“既”字表示准备工作完成,干脆利落,要言不烦。末句冒出“曾孙是若”,好像很突兀,其实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曾孙”是当时政治、经济舞台的主角,也是此篇的核心人物,农奴一切卖力的活动都是为了顺应“曾孙”的欢心。春耕开局不错,最愉悦的人,当然是主角“曾孙”。这句客观上明确无误地展示了当时社会的主奴关系。从全篇看,第四章曾孙将出场巡视和主祭,这里先提一句作伏笔,也起到了贯通全篇血脉的作用,所谓着一子而满盘皆活。
次章追叙夏耘,即田间管理,主要写除杂草与去虫害。播种后倘让作物自生自灭,那秋收就很渺茫,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而且要贯穿百谷成长的全过程。“既方既皁,既坚既好。”四个“既”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特写,将作物阶段性生长的典型画面作了逐步推进的忠实记录,很有农业科学性,不谙农事的人是很难如此简练精确表述的。而“不稂不莠”却是关键句,即除尽了稂莠,才使粮食长势旺盛,这是略去了种种艰辛劳动过程而提炼出来的重要经验。另一条经验是灭虫。百谷有螟螣蟊贼以及蝗虫等许多天敌,如果不加清除,“田稚”难保,也许会导致粮食颗粒无收。除虫的办法,主要用火攻。让害虫在“炎火”中葬生。由于虫害在一定程度上不像除草那样可以完全由人工加以控制,所以先民又搬出了被称作“田祖”的农神,祈求田祖的神灵将虫害去尽。虽然带有迷信色彩,反映了当时生产力的低下,但也表现了农夫们的迫切愿望。《诗经》中此处提到的除虫方法,后世继续奉行沿用,典型例子是唐代姚崇驱蝗。开元四年(716年),山东蝗虫大起,姚崇奏道:“《毛诗》云:‘秉彼蟊贼,以付炎火。’……蝗既解飞,夜必赴火。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除之可尽。”(《旧唐书·姚崇传》)于是遣使分道杀蝗,终于扑灭虫害,保住庄稼。这明显是受了《小雅·大田》诗的启发。
如果说上二章写的是尽人事,那么天时对于农业也至关重要,所以第三章前四句就写了风调雨顺情况。阴云弥漫,细雨绵绵,真是好雨知时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公田、私田都有充沛雨水。外界景观与内心感受打成一片,农夫的喜悦在这四句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公田”、“私田”的先后关系中,展现了社会矛盾缓和时期农夫们的忠悃厚道心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那是非常真率自然的。
三章其余五句写丰产丰收。若从正面写,谷穗金黄一片,农夫挥汗如雨干得热火朝天,肩挑车载沉甸甸,大囤小囤满满装,也可以写得沸沸扬扬,动人心目,但那毕竟是寻常蹊径,易于雷同俗套。此诗之妙在于侧写,在于烘托,在于细节描写,不写收,而写不收,从不收中反映丰收,构思之妙,令人拍案叫绝。你看,有长得欠壮实故意不割的,有割了来不及捆束的,有已捆束而来不及装载的,还有许多飘洒散落在各处的谷穗。这些镜头读者闭目想像一下,是丰收还是歉收,不言而喻。至于怎么个丰收法,那就由读者各自去驰骋想像。该实的地方却留下一片空白,让人自行补充,这才是炉火纯青的艺术妙谛。对于此点,历代论者均赞赏不已。
三章的末句“伊寡妇之利”,又使诗的意境得到升华。如果没有这末句,人们或会有疑问:大田里散落漏收那么多粮食,是不是农夫们偷懒和不珍惜呢?也或会作如是想。有了脱颖而出的此句,人们才恍然意识到农夫们故意不收割殆尽是有良苦用心的。为了让鳏寡孤独无依无靠者糊口活命,又免于他们沿街挨户乞讨的窘辱,农人有意留下一小部分丰收果实让他们自行去采拾,那种细腻熨贴,那种宅心仁厚,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有拯溺帮困的恻隐之心,那是一种宽广胸怀和崇高美德,至今读来仍令人感动不已。此诗中的“寡妇”,比之唐代杜荀鹤诗中写到兵荒马乱时世的“山中寡妇”那“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的境况来,真是幸运多多。关于此句,还引发过一场怎样理解此诗主旨的论辩。《毛诗序》谓此诗“剌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而朱熹《诗序辨说》则驳道:“此序专以‘寡妇之利’一句生说。”至于两者优劣,应当说,寡妇之拾穗,也确实反映了贫民生活的无保障,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不公,说诗有“刺”的含意也并不太离谱。但从诗的整体意向而言,是“美”的成分居多,即赞美农夫通过辛勤劳动而喜得丰收。《毛序》以偏概全,朱子所驳也属平允。
田间劳动大军正在收割捆载,忙得不亦乐乎,田头有农官“田畯”在第一线指挥督察,后方有妇女孩子提筐来送饭食,整个画面一片繁忙热闹景象。这时最高统治者“曾孙”来了,其热气腾腾场面顿时达于沸点,至少从田畯的“至喜”表情上能让人领悟到这一点。第四章实写曾孙省敛,与首章春耕时“曾孙是若”相呼应。更与上篇《甫田》描写“省耕”时情景密合无间,是一模一样的四句。这大约是当时颂扬王权的套话吧。接着是曾孙祭祀田祖,祭祀四方神,牺牲粢盛恭敬祗奉,肃穆虔诚,为黎民为国祚祈福求佑。王权与神权互相依傍而彼此更为尊崇显赫,这大约也是曾孙省敛时所能做的最正儿八经的事吧。其实这都是歌功颂德的冠冕堂皇话,无甚精义,后世捧场诗文的层出不穷,其源头也可追溯到《诗经》上,正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了。
此诗在艺术上造诣颇深。诗主要运用白描手法,为后世勾勒了一幅上古时代农业生产方面的民情风俗画卷。其中的人物,如农人、妇子、寡妇、田畯、曾孙,虽着墨无多,但各有各的身份动作,给人以真实感受。凡此均体现出诗作的艺术魅力,给人无穷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