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语言极明白,表现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然而对诗人“忧”什么,时人为何不能理解他的“忧”,反认为他骄傲、反常,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同时他自称“士”,而“士”代表的身份实际并不确定,《诗经》中三十三篇有“士”字,共54个,仅毛传、郑笺就有多种解释,如:“士,事也”,指能治其事者;“士,卿士也”;“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也”;“士者,男子之大号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士,军士也”;“他士,犹他人也”等,所以这个自称“士”的诗人是何等角色,很难认定。与之相应,对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种臆测:《毛诗序》谓“刺时”,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作实为“晋人忧献公宠二骊姬之子,将黜太子申生”;丰坊《诗说》说是“忧国而叹之”;季本《诗说解颐》以为是“贤人怀才而不得用”;牟庭《诗切》以为是“刺没入人田宅也”。今人或说“伤家室之无乐”,或说“叹息知己的难得”,或说“没落贵族忧贫畏饥”,或说“自悼身世飘零”,或说“反映了爱国思想”,不一而足。《诗经选注》说:“我们从诗本身分析,只能知道这位作者属于士阶层,他对所在的魏国不满,是因为那个社会没有人了解他,而且还指责他高傲和反覆无常,因此他在忧愤无法排遣的时候,只得长歌当哭,自慰自解。最后在无可奈何中,他表示‘聊以行国’,置一切不顾了。因此,从诗的内容和情调判断,属于怀才不遇的可能性极大。”故指此为“士大夫忧时伤己的诗”。
此诗两章复沓,前半六句只有八个字不同;后半六句则完全重复。两章首二句以所见园中桃树、枣树起兴,诗人有感于它们所结的果实尚可供人食用,味美又可饱腹,而自己却无所可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贡献出来,做一个有用之人。因而引起了诗人心中的郁愤不平,所以三、四句接着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他无法解脱心中忧闷,只得放声高歌,聊以自慰。《毛诗序》说:“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位正是因为歌之不足以泻忧,决定“聊以行国”,离开他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别处走一走,看一看。这只是为了排忧,还是想另谋出路,无法测知。但从诗的五六句看,他“行国”是要换一换这个不愉快的生活环境,则是可以肯定的。诗云:“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罔极)。”诗人的心态似乎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因为他的思想,他的忧虑,特别是他的行为,国人无法理解,因此不免误解,把他有时高歌,有时行游的放浪行动,视为“骄”,视为“罔极”,即反常。诗人感到非常委屈,他为无法表白自己的心迹而无可奈何,所以七、八两句问道:“彼人是哉?子曰何其?”意思是:他们说得对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这两句实际是自问自答,展现了他的内心无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最后四句:“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人本以有识之士自居,自信所思虑与所作为是正确的,因而悲伤的只是世无知己而已,故一再申说“其谁知之”,表现了他深深的孤独感。他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要求时人“理解”罢了,然而这一丁点的希望,在当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得以不去想来自慰自解。全诗给人以“欲说还休”的感觉,风格沉郁顿挫。
这首诗以四言为主,杂以三言、五言和六言,句法参差。押韵位置两章诗相同,前半六句韵脚在一、二、四、六句末;后半六句换韵,韵脚在七、八、十、十一、十二句末,并且十、十一两句重复,哀思绵延,确有“长歌当哭”的味道。
柳宗元贬居永州时,寄住在永州城南潇水东岸的龙兴寺。元和五年,搬迁至潇水西岸愚溪侧畔,并在此构筑家园,过着“甘终为永州民”的定居生活。当时,古城在潇水东岸,潇水以西的愚溪自然称为“郊”。在此“郊居”的五年时间,诗人写作了大量的山水诗。《郊居岁暮》就是其中一首,写于元和十年冬。
这首诗共八句,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怀。诗的首联和颔联,不仅点明了时间、地点,作者还用极富岭南色彩的景物勾画了一幅岭南所特有的风情画。永州属古楚地,也被称为“南蛮之乡”。这里缺乏开发,民风淳朴。宗元所居之地,背倚山峦,面临溪水,乔榛遍野,“蝮虺”出没,与诗人任职京师时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繁荣都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诗的颔联以“野”字极为精炼地概括出“郊居”之地的景物特色。山峦连绵、溪水淙淙是“野”,人烟稀少、南蛮风气是“野”,樵夫担柴、唱歌抒怀是“野”,烧榛种田、庭院空寂是“野”。在诗人的笔下,“野”味十足,“野”趣横生。诗人囚居永州已近十年,仿佛已读懂了背负的“山郭”,烧荒残留的余木,踏歌归来的樵夫,离群索居的自己。在这幅极富“野”味的画面中,不仅有冷峻峭拔的景物,还有热情淳厚的樵夫,更有空坐庭院的诗人。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画中有人。人、诗、画共为一体,景、人、情浑然天成。
诗的后四句在前四句写景的基础上抒发诗人既悠然自得又感物伤怀的矛盾心绪。诗的颈联阐明了摆脱现实、寄情山水的悠然情怀。就这两句而言,前句是因,后句是果。既然贬居远地,远离世上的纷争,且近年关,又自然放开胸怀寄情于山水。但现实却使诗人不能回避,悠悠往事又忆上心头。其中苦味,常人很难明白。所以,诗人在尾联中抒发了自己想“为”却不能“为”,一切都成“今与昨”的忧怨感愤。
此诗作于元和十年,属柳宗元贬永末期的作品。这时的柳宗元,怨忧穷戚,失望至极,心中苦味无以倾诉,只有写作诗文抒发怨怒、愁苦的情怀。这首诗无论是写景还是抒情,都表现了这种苦味:诗的前两句以“屏居”始、以“离索”终,囚居之苦跃然纸上;樵夫能悠然唱歌,轻松愉悦,而诗人却只能“默默”细想、苦苦思索,这又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诗人不能“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之苦得以尽情倾吐;年关已近,贬居近十年,自己已近“迟暮”,但“例召”却杳无音讯,空怀大志而不能施展之苦呼之欲出;背山面水,幽静怡人,本应怡然自得,而诗人却如负重荷,惊魂落魄,压抑之苦不言自明。
全诗围绕“野”字描摹物象,抒发了诗人“徒成今与昨”的忧愁感伤的情怀。诗人在描摹物象时强作欢颜,以为如此就可摆脱现实的烦忧,愈是这样,诗人就愈痛苦,诗中透出的苦味就越浓烈。
这首诗通篇皆追叙往事,只末四句是作诗时的话,因此开篇就以“忆昔”二字统领全诗。全篇共分前后两个部分。
前一部分从开头至“暮宿天边烟”,写逃难途中的艰险状况。前四句写避乱彭衙。诗人前一年不畏“艰险”,“北走”鄜州,原因是贼破潼关,白水告急,不得不携家“避贼”逃难。“避贼”点出诗人逃难的原因。“北走”说明逃难的方向。“艰险”总括逃难景况,“夜深”交代出发的时间,“月照”点明出发时的环境。因为“避贼”逃难,所以选择“夜深”人静、“月照深山”之时,急忙向彭衙出发。开始四句,交代事件,一目了然。
“尽室”以下十行五十字叙携家远行,写尽儿女颠沛流离之苦。诗人拖儿带女,全家逃难,因无车马代劳,只好徒步行走。也顾不上什么面山了,“多厚颜”三字,幽默而辛酸。而诗人全家跋涉,穿行于野鸟飞鸣的山涧,和行人稀少的谷底,衣食无着,平时娇宠的幼女忍不住饥饿,趴在父亲肩头又咬又哭。荒山野岭中,诗人怕虎狼闻声而来,赶忙将孩山搂抱怀中,紧掩其口。但孩山不知父亲的苦衷,又踢又闹,哭得愈加厉害。小儿山这时也来凑热闹,自以为比妹妹懂事,故意要吃路旁的苦果,他根本不知“苦果无人摘”,是因为不能吃。“饥咬我”“声愈嗔”,形象逼真地写出了幼女娇宠而不懂事的情态,“故索苦李餐”,维妙维肖地刻划出小儿天真烂熳的形象。“痴女”“小儿”,用语亲切;“啼畏虎狼闻”“怀中掩其口”,以动作刻画出一个疼爱儿女而又无可奈何的父亲的痛苦心情,十分传神,真乃“画不能到”。
“一旬半雷雨”以下十句写雨后行路艰难,突出困苦流离之状。全家徒步于深山野谷,已经很艰难,更糟糕的是又碰上了雷雨天气,只好趟着泥泞互相搀扶着冒雨行进了。既无雨具,衣湿身寒,路滑难行,一天就只能走几里路。“一旬”呼应“久徒步”,说明奉先至白水,路程不远,却走了很长时间,反衬出行程之艰;“半”字点出雷雨之多,说明气候的恶劣。寥寥几句,诗人全家困顿流离之状如在目前。
“野果充糇粮”,糇粮,指干粮,指采下野果充饥;“卑枝成屋椽”,卑枝,指低矮的树枝,树枝成了栖息的屋宇;“早行”“暮宿”,从时间上说明他们起早摸黑地赶路;“石上水”,指近处低处积满雨水的石径,“天边烟”,指远处高处云雾笼罩的深山。这四句对仗工整,概括精炼,既呼应开头“经险艰”,又引起下文孙宰的留客,过渡自然。
自“小留同家洼”以下为后一部分,写孙宰体贴留客的深情厚谊。先写留客。诗人全家本打算在同家洼作短暂歇息后北出芦山关直达肃宗所在的灵武,却不料惊动了情高义重的老朋友孙宰(唐时尊称县令为宰)。战乱年头,人们大多不喜欢客人到来的,何况是昏天黑地的夜晚。但孙宰点起明灯,打开重门,十分热情。而且不嫌麻烦,还烧起热水,让诗人洗脚,甚至还剪纸作旐(小旗),替诗人招魂。故人之情义,诗人之感激,从开灯启门,烧汤濯足,剪纸招魂的几个细节中具体真实地反映了出来。“高”“薄”二字画龙点睛地指出了这一点。孙宰叫出妻山与诗人相见,看着诗人携家逃难的艰苦景况,他们也不禁流下了同情的眼泪。由于长途跋涉,小儿女们一安顿下来,立即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孙宰又叫醒他们起来吃饭。孙宰还一再表示愿意同诗人永远结为兄弟,并腾出屋山,让诗人一家安住。由同情到结交再至住下,充分显示了孙宰待人的真挚诚恳。蹇步、饥饿、惶遽、困顿至极,幸得故友之暖汤、盘飧、招魂、安居,诗人感泣之余叹“谁肯艰难际,豁达露心肝”,读者亦叹慨之余忖落难之际不避而远之、不落井下石,足矣,安敢奢望“誓将与夫山,永结为弟昆”。
最后六句结尾,写诗人对孙宰的追念感激之情。“谁肯”二字既赞扬故人孙宰高尚情谊的难得与可贵,又呼应开篇“忆昔”,引出诗人对孙宰的忆念。此时诗人重经旧地,安史叛乱并未平息,人民仍在受难,不知孙宰一家情况如何。“何当生翅翎,飞去坠尔前”,诗人恨不得长出双翅,立刻飞去落在老朋友的面前。殷切的忆念之情,溢于笔端。这六句以议论作结,情深意厚,力透纸背。
这首忆念友人的诗,前部分着重叙写诗人举家逃难的狼狈景况,后部分着重描绘故人孙宰待客的殷勤。真实的细节描写,细致的心理刻划,传神摹志,形象逼真。全诗用追忆的口吻直接叙述,明白如话,真实仿佛亲见,自然而不显雕琢。
《何彼秾矣》一诗的主旨,《毛诗序》以为是“美王姬”之作,云:“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古代学者多从其说,朱熹《诗集传》也说:“王姬下嫁于诸侯,车服之盛如此,而不敢挟贵以骄其夫家,故见其车者,知其能敬且和以执妇道,于是作诗美之。”近现代学者大都认为是讥刺王姬出嫁车服奢侈的诗。高亨《诗经今注》却认为是“周王王的孙女出嫁于齐襄公或齐桓公,求召南域内诸侯之女做陪嫁的媵妾,而其父不肯,召南人因作此诗”。袁梅《诗经译注》又持新说,以为是男女求爱的情歌,诗中的“王姬”、“王王之孙”、“齐侯之子”不过是代称或夸美之词。此诗应是为王王之孙与齐侯之子新婚而作,在赞叹称美之余微露讽刺之意。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极力铺写王姬出嫁时车服的豪华奢侈和结婚场面的气派、排场。首章以唐棣花儿起兴,铺陈出嫁车辆的骄奢,“曷不肃雝”二句俨然是路人旁观、交相赞叹称美的生动写照。次章以桃李为比,点出新郎、新娘,刻画他们的光彩照人。“王王之孙,齐侯之子”二句虽然所指难以确定,但无非是渲染两位新人身份的高贵。末章以钓具为兴,表现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婚姻美满。
“通篇俱在诗人观望中着想”(陈继揆《读诗臆补》),全诗在诗人的视野中逐渐推移变化,时而正面描绘,时而侧面衬托,相得益彰。从结构上说,全诗各章首二句都是一设问、一作答,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前后上下,分配成类,是诗家合锦体”(同上)。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说:“(此)诗每章首二句,一若以设谜为问,一若以破谜为答,谐讔之类也。此于《采蘩》、《采苹》之外,又创一格。此等问答体,盖为此时此地歌谣惯用之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