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此诗犹如一首悲愤的乐曲。全诗八章,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前三章),将日食、月食、强烈地震同朝廷用人不善联系起来,抒发自己深沉的悲痛与忧虑。诗人不理解日食、月食、地震发生的原因,认为它们是上天对人类的警告,所以开篇先说十月初一这天发生了日食。“日者,君象也”,夏末老百姓即以日喻君。日而无光,在古人是以为预示着有关君国的大灾殃。诗人将此事放在篇首叙出,使人震惊。第二章将国家政治颓败、所用非人同日食联系起来议论,第三章又连带叙出前不久发生的强烈地震。诗人关于这些极度反常的自然现象的描述,表现了他对于国家前途的无比担忧和恐惧。诗中写的地震有史实记载,《国语·周语》:“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是岁三川竭,岐山崩。”诗中“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具有特征性的大特写使两千多年后的人读起来,仍然感到惊心动魄。诗人的如椽巨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历史上少有的巨大的灾变图。
第二部分(中三章),回顾与揭露当亦执政者的无数罪行。诗的第一部分节奏强烈,写出了诗人所见到的上天震怒的状况,在震惊与恐惧中又缠绕着诗人无限的忧伤。他不明白当亦执政者为何不行善政制止天灾,这就很自然地过渡到诗的第二部分。这一部分开列了皇父诸党的清单,把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些人从里到外把持朝政,欺上瞒下。皇父卿士,不想怎样把国家治理好,而是强抓丁役,搜括民财,扰民害民,并且还把这种行为说成是合乎礼法的。他把聪明才智全用在维护自己和家族利益上;他看到国家岌岌可危,毫无悔罪之心,也没有一点责任感,自己远远迁于向邑,而且带去了许多贵族富豪,甚至不给周王留下一个有用的老臣。用这样的人当权,国家没有不亡之理。然而,是谁重用了这些人呢?诗人用“艳妻煽方处”一句含蓄地指出了居于幕后的周幽王。
第三部分(后二章),写诗人在天灾人祸面前的立身态度。他虽然清醒地看到了周朝的严重危机,但他不逃身远害,仍然兢兢业业、尽职尽公。在忠直与邪恶两类臣子中,诗人是属于忠直的一类;在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中,诗人又是属于失败的一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诗人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是一致的。在诗中,诗人哀叹个人的不幸,哀叹政治的腐败、黑暗与不公,实际上也就是在哀叹着国家的命运。所以说,这一部分同前两部分是有联系的。诗人从三个角度有力地表现了忧国这个主题。
此诗的语言基本上是直言抒写,喷涌而出,但有的地方也采用反语和冷峻的讽刺,如“艳妻煽方处”、“皇父孔圣”。有的语言表现力很强,如说皇父等人强霸百姓田产时,用“予不戕,礼则然矣”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强词夺理、蛮横霸道。
首句以提问开篇。“带甲满天地”意即遍地皆兵。此诗开头就以新颖的语言,矫健的笔力,引起读者注意。次句“君”为诗人自指。作者问自己为什么在兵荒马乱这样的时刻“远行”。
“亲朋”二句写启程时情景。亲友同声痛哭,因为正值离乱,不知此后能否重逢。而诗人则无言地跨上“鞍马”,他实际上也是含着眼泪,告别孤城秦州远去的。一边有声的痛哭,一边无声的饮泣,悲凄之状如在眼前。
“草木”二句点出远行的时间和征途的感受。“草木”零落,时入岁暮。“霜雪”飘洒,关河冷清。这是辞别亲友后途中景致。此联“岁月”二字本当用平,诗人出于内容上的考虑,突破声律常格,上句全用仄,下句四字用平。用拗峭的语言,描绘寒冬的旅程,成为杜甫五律中以入代平的一个诗例,有其值得借鉴之处。
“别离”二句回忆亲朋相送的情谊。与亲朋“别离”虽“已”成“昨日”,由于感念难忘,仿佛就在今天。由此可“见”,“古人”殷殷惜别,是有深“情”厚意的。这里字面上在说“古人”,实指今日之世态炎凉,人情淡薄。
诗以“送远”为题,但从后四句看,“当是就道后作”(浦起龙语)。这样,前四句应是“从道中追写起身时之情事”(浦起龙语)。沈德潜极赞此诗开头是“何等起手”,浦起龙更用“感慨悲歌”四字盛誉前四句。
杜甫在战火纷飞的时刻,离秦州,入蜀道,却并无一个明确的目的。离别时虽然亲朋同声“一哭”,却无人以诗相送,情景是颇为凄凉的。为了自壮“行色”,他“就道”后补写了这首名作。这与他天宝十四载(755年)“免河西尉,为右卫率府兵曹”时所写《官定后戏赠》,很有点相似。不同的是,那首诗作于安史之乱前夕,纯出于游“戏”笔墨,而且“微禄”“耽酒”,“圣朝”“狂歌”,还可为“故山归兴”,“向风”“回首”。而这首诗则写于安史乱中,“带甲满天地”的时刻。“鞍马”入蜀,茫茫前路,还不知依“托”何人,根本没有以笔墨为游“戏”的闲情。回味“昨日”告别场景,想“见”“古人”惜别“情”意,无怪乎要“感慨悲歌”,放声长吟了。
在艺术上,这首诗歌主要艺术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前后照应,形成一体。其次,场面细致,感人至深。再次,虚实结合,增强抒情效果。第四,对比描写,增强情感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