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个故事就是一条成语:自取其辱。这个成语最早出现在《论语》中。子贡问怎样交朋友。孔子说:“忠言相告,好话对导,他不听就算了,不要自找羞辱。”但是多数后人对这个成语的了解来自本篇课文。楚王三次想侮辱晏子,结果不但轻而易举被晏子化解了,最后反被晏子侮辱了。成语的意思是说自己所受到的侮辱难堪,都是因为自己造成的。
2、面对楚王的第二次侮辱,晏子这样回击楚王:“这是什么话?我国首都临淄住满了人。大伙儿把袖子举起来,就是一片云;大伙儿甩一把汗,就是一阵雨;街上的行人肩膀擦着肩膀,脚尖碰着脚跟。大王怎么说齐国没有人呢?” (晏子的这段话里,衍生出三个成语:一是举袂成云;二是挥汗成雨:挥,甩掉;大家用手洒出去的汗珠就像下雨一样,形容人很多。当然,这一成语后来也形容出汗很多,就不是原先的意义了。三是磨肩接踵:磨,并;磨肩,肩膀靠肩膀;踵,脚跟;接踵,脚尖碰脚跟。肩挨肩,脚碰脚,形容人多,拥挤。这一成语也写作“摩肩接踵”。)
3、当楚王取笑齐国人偷盗时,晏子面不改色,站起来,说:“大王怎么不知道哇?淮南的柑橘,又大又甜。可是橘树一种到淮北,就只能结又小又苦的枳,还不是因为水土不同吗?同样道理,齐国人在齐国安居乐业,好好地劳动,一到楚国,就做起盗贼来了,也许是两国的水土不同吧。”(这段话中包含了一个成语:南橘北枳。枳:落叶灌木,味苦酸,球形。也叫枸橘。南方之橘移植淮河之北就会变成枳。比喻同一物种因环境条件不同而发生变异。)后人遂用“南橘北枳”来比喻环境对人的影响,现代汉语中似乎用于贬义稍多些,形容某种事物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异化”或者“变质”。
这首诗是元好问针对元稹评论杜甫的言论的再评论。元稹在为杜甫所写的墓志铭中特别推重杜甫晚年所写的长篇排律诗“铺陈始终,排比声律”,认为这方面李白连它的门墙也达不到。的确,杜甫在诗歌语言艺术上是很下功夫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誓不休”。杜诗格律严谨,对仗工稳,尤其是晚年的长篇排律更为精细,“晚节渐于诗律细”。这是优点,但是另一方面也会产生过于雕琢和堆砌的副作用。如,后来宋代的江西诗派也杜甫为宗,但侧重于杜甫诗歌炼字造句方面的形式技巧,而忽略了杜甫诗歌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即丰富深刻的社会内容和、忧国忧民的进步思想和深刻的现实主义精神,也忽略了杜诗多样化的风格和艺术上全面的成就。因而,元好问对元稹的批评是有现实意义的。
杜甫的晚年的长篇排律固然功力深厚,但多投赠之作,也非最精粹部分。元好问认为杜甫的排比铺张只不过是一种手法,元稹过分称颂这种手法,单把“排比铺张”当作不可逾越的藩篱,是错把似玉的石块当成连城璧了。这也体现了元好问反对过分讲求声律对偶以及对诗歌社会现实内容的关注。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首联, 一“初”字,道出了诗人对于惊蛰节气的喜爱。初,意味着春天的初次相见,带着期待与期盼,一切如纳兰容若所写的那句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刚刚好,一切都重新开始,一切又孕育新的希望。
颔联,桃花,鹰化为鸠,都属于惊蛰的三候现象。一候,桃始华:桃,果名,花色红,是月始开。二候,仓庚鸣:庚,亦作鹒,黄鹂也。《诗》所谓“有鸣仓庚”是也。《章龟经》曰:“仓,清也;庚,新也。感春阳清新之气而初出,故名。”其名最多;《诗》曰“黄鸟”,齐人谓之“搏黍”,又谓之“黄袍”,僧家谓之“金衣公子”,其色鵹黑而黄,又名鵹黄,谚曰:“黄栗留黄莺”,莺儿皆一种也。三候,鹰化为鸠:鹰,蛰鸟也,鹞鹯之属;鸠,即今之布谷。“桃花”本来是为了对仗“老鹰”,为了照顾平仄,将“老鹰”对调成“鹰老”。于文义并无大害。“开”对“化”,“蜀锦”对“春鸠”,都是很工整的。
颔联的春意是浓烈的,自古吟咏桃花的诗作,是令人惊叹的。前有《诗经》,“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唐有张志和,“桃花流水鳜鱼肥”;崔护,“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宋有东坡居士,“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明有唐寅,“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当酒钱”等等。千古以来,桃花就代表了春的使者,令无数诗人灵感乍现,佳作迭起。惊蛰,不但叫醒沉睡的小动物们,也唤醒诗人们的灵感与才情。这大概就是惊蛰的魅力吧。除了一候桃花,惊蛰节气的另外两候信使也一并到来:“二候杏花,三候蔷薇”。因而,杏花春雨江南;满苑蔷薇香伏虎,半池柽柳水生魂,这些优美的词句,都是为了赞美惊蛰时节的春天。有桃花,杏花,蔷薇三君,春天就足以惊艳天下了。
颈联,充满生机与禅意。这时候,万事万物都拼命生长,正如老子《道德经》所说:万物并作。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了老子思考的空间,孕育了他道家哲学的“无、有”思想。恒有欲,以观其缴;恒无欲,以观其妙。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我们人类,也应该按照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现象,来看待处理我们身边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草木有萌发,就会有枯萎。所以,这样一个催迫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予老子提供了新的哲学概念。而无数文人墨客,也在这变化之中,期待着生命里的一场浪漫之旅。事实上,萌发的岂止是草木,更有一颗颗渴望自由的心灵。当诗人看到这些萌芽儿,一个个都长得整整齐齐,仿佛在互相打招呼,一切就变得更加生动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