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写狩猎的情况。秋风劲吹,牧草枯黄,逐围打猎的季节到了。王孙贵族带着劲弓,骑着骏马,驰骋在浩瀚无垠的草原上。晚上,吆喝着鹰儿,归来马上悬挂着猎获的野兽。
这首诗采取了平铺直叙的手法,不写打猎所注重的斩获、追逐等热点,只是淡淡说去,令读者自然感受到那刀响弓鸣、马蹄飞扬的热闹场面。
首句委婉地道出了诗人的悔恨之情,“中路因循我所长”。诗人从小聪慧伶俐,虽然家境贫寒,但只要一直勤奋苦读,也许会像大多数学子一样,有朝一日可以衣锦还乡。
这本是一条常规之路,可是李商隐因为才华出众,却被当时著名的文士令狐楚所欣赏,不仅教授其写作技巧,而且将他视为己出,在经济上也对义山一家给予照顾和资助。后来李商隐还凭借着令狐楚父子的提携,在仕途中走了捷径。
后来李商隐又得到了泾原节度使王茂元的赏识,还把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他。看似义山应该前途无量,可是最终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这位晚唐才子在仕途中兜兜转转,竟然又回到了起点。
诗人不禁发出一声浩叹,“古来才命两相妨”。自古红颜多薄命、文章憎命达,诗人非常后悔当初的选择,也许他安分守己地读书,老老实实地参加科考,结果可能比预想的要好。
经过这样一番思考,诗人便告诫后世,“劝君莫强安蛇足,一盏芳醪不得尝。” 作者化用了画蛇添足的故事,又将美好的生活比作“芳醪”,既劝慰人们不要弄巧成拙,又委婉地抒写了其悲戚和无奈之情。
诗人通过对自己亲身经历的体悟,明白了凡事要循序渐进的道理。正如古人所言,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很多时候欲速则不达,越是希望得到,反而越是难以企及。
李商隐的这首绝句语言朴实,道理深刻,可谓字字珠玑、句句含悲,又充满理趣。开篇阐述自己的切身感受,后两句抒写议论,用典无痕、比喻恰当,读完更令人深思。
这是一首乐歌。首两章均以“交交桑扈”起兴,这是《诗经》作品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作用在于以一种浅近的自然物象,引出全诗所要记叙的事件或抒发的感情。在起兴的物象和表达的内容之间尽管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但两者往往会在某一方面具有内在的通融性,从而使人在不可言传中获得联想和意会的妙趣。如这首诗起兴中欢然鸣叫的青雀,光彩明亮的羽毛,就为以下陈述宴饮营造了一种明快欢乐的气氛,仿佛自然界的青雀与宴饮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心理感应。这种表现手法的运用,大大加强了作品的生动性。
从内容来看,这首助兴的劝饮乐歌还真有点政治色彩。它上来便指出君子的快乐,是来自上天所赐的福禄;接着又强调君子也就是与会诸侯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前两章的述写在先扬中已暗伏后抑的因素,所以后两章即在此基础上向与饮者提出“不戢不难”和“彼交匪敖”的要求。应该说这种劝说是很尖锐也很严厉的,但由于前面“之屏之翰,百辟为宪”的铺垫,和后面“万福来求”的激励,使之显得从容不迫、合情合理,所以也就更具有理性和感情的说服力。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两句,其表面作用是点出饮酒,在全诗中立一基点,据此可认为它是周王宴饮诸侯时所奏的乐歌;但在第四章的前面,它的特殊地位又对以下的“匪敖”,起着一种隐喻的暗示。它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正和性柔能使酒美一样,人不傲才能福禄不断。这种隐喻,是很有深意的。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