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棫此首《相见欢》词是一首写美人“春愁”的有味之作,表现的是暮春时分美人梦醒之后的一种缠绵和凄凉之感。
词的上片写的是鹃啼惊梦、梦醒缠绵时的情绪。起韵写深林里飘来的几声鹃啼,惊醒了因思念太久、太深而终于形诸梦寐的闺中人,好梦也就犹如一缕轻烟一般飘散无痕。这里并不着一字诉说遗憾,而做梦人深深的遗憾如可呼吸得到。在构思方面,此处受到了唐代诗人金昌绪《春怨》诗里“黄莺惊梦”的启发,而又更为巧妙。因为鹃啼声好像就是在说“不如归去”,比起百啭莺啼,似乎是有要借鸟语转达要行人归来的意思。“直到”一句,写她在梦醒之后的不甘和恋梦心情。梦已然散去如烟,无法寻觅,她犹悬浮在如梦的情绪里,更加如痴如醉地缠绵。这种特殊时分的特殊感受又有多少人感受过呢?而词人却在此捕捉得绘神绘色。可惜梦中的美满遇合和梦醒之后的痴迷与留恋都不足以改变无情的现实,梦中的情景反而增加了梦醒后的痛楚。
词的下片以上片作为对照,传写出女主人公在梦醒之后面对春光融融景象的悲戚之感。过片“蝶自舞,莺自语,总凄然”三个短句,联翩而下,却又转折有致。在春日温暖的阳光下,彩蝶在快乐地飞舞,黄莺在自怡地啭鸣,这美丽到极致的春天,却不能给予她一丁点的安慰,她是一直处在凄凉的感受里,难以自拔。季节的美,因为与她的生命状态极不相融,反倒成了残酷的对照。结尾一句,由日转到夜,将春夜明媚的月光作为传递感情的桥梁:春夜的月色有如银白色的水,泻在美人幽居的空庭里;由这水样的月光,她想到了流水,也想到了自己如水一般流逝不已的美好的青春年华。要知青春年华的虚耗,那就是生命的虚耗啊!这个除了思念与做梦就无事可做、无处激情的深闺思妇,她的生命状态是多么的可悲啊!词人在此对于“水”的意向的运用尤其巧妙。它已经不是一个原始的意象,而能够自然地实现由月光意象到华年的抒情联想。
庄棫此首词的措语轻软明丽,抒情缠绵婉转,不愧为幽怨词的经典之作。
这首诗借咏中秋的月亮,表明世上万物不可能完全一样,存在着千差万别。
“圆魄上寒空,皆言四海同。安知千里外,不有雨兼风。”意思是此时此地“圆魄”(明月)当空,又怎见得此时彼地(“千里外”)“不有雨兼风”呢?千里指很远的意思,风雨可借指人生的无常和艰辛。你怎么会知道外边千里之外的世界,没有风雨呢?
人人“皆言”的未见得就是真理。大千世界,变化万千,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是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而不断深化、发展的,一种认识的正确与否,并不取决于持这种认识的人数的多寡,即便对人人“皆言”为是的,也要敢于怀疑,不断深入地探索。其二,认识问题最忌以此代彼,以偏代全,以对局部、片面的现象描述替代对整体或本质的探求。见到此时此地皓月当空而想象四海皆同,便正是以此代彼、以偏概全。
这首五言绝句,写此地有月光,彼地有风雨,意在风雨,而非赏月。李峤其人曾三度任职宰相,对政坛的风云变幻自然十分敏感——高空中一轮明月照射大地,众人都说今夜各处的月光都一样明亮;可是谁能晓得千里之外,无雨骤风狂?这首诗以咏月为题,揭示了一个真理:世上的事千差万别,千变万化,不可能全都一样。正如中秋夜,此处皓月当空,他处却风雨交加。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