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将《芙蓉曲》解释为婉言进谏的政治隐喻诗,也有人认为此诗暗含感伤身世、知音未遇等意义。对于现代的读者来说,只将这首诗视为一首丽情乐府,分析和领略它的意境和艺术风格,也无不可。自古以来,尤其是南北朝乐府里,有诸多作品描写江南采莲这一风俗,以及由此而衍发的采莲人的各种情思。萨都剌这首《芙蓉曲》继承前人乐府诗之风,以芙蓉起兴,描写水乡女子触景生情,哀伤青春易逝。
诗的首联描写了秋日江上的芙蓉和江上荡舟的女子。江上芙蓉盛开的美景,与女子的断肠愁思相对举,两相映衬。
颔联两句进而描写秋江女儿的生活:温暖的春日里,她穿着一袭红衣,看护着满江的荷叶;秋日暮色里,她的翠色长袖和荷叶一起迎着凉风翻飞飘扬。“绛袍”和“翠袖”都是秋江女儿的穿着,这两种颜色又分别是芙蓉花和叶的颜色,暗示着人与花的关联,人如花,花似人。“春浅”、“日暮”相对,意为秋江女儿与芙蓉从春到秋、从晨至暮始终相依相伴。“翠袖日暮迎风凉”,很容易联想到杜甫《佳人》诗的最末两句“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佳人》描写的是一位居住在空谷中躲避战乱的女子,亲人已死,夫婿又抛弃她娶了新人。“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是旧时女子最凄惨的爱情悲剧。这就隐隐透露出秋江女儿愁思的根源了。
颈联描写了江波,落叶等寒秋之景。从屈原“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九歌·湘夫人》)开始,洞庭秋叶萧萧飘坠成为寒秋初至的鲜明标志。萨都剌化用这一典故,点出江上季节的变化。树木凋零,令人触景生情:木已如此,那比树木还娇嫩的莲花又该如何抵挡季节的摧残。
尾联说秋江女儿面对满江盛开的莲花,因为爱惜这娇艳的花朵,不忍心划桨荡舟,唯恐碰伤了芬芳美丽的鲜花,更不愿意采折。这一片爱花惜花之心,也回答了诗的开篇提出的悬念:秋江女儿对着正盛开的芙蓉“将断肠”呢,原来是因为看到芙蓉盛放,正是最美的时候,但秋季也已来临,花朵马上就要凋落;娇艳只是短暂的,美丽并不能持久,这就是爱惜芙蓉的秋江女儿的哀叹。芙蓉尚有秋江女儿来爱护,秋江女儿却无人来怜惜。由花及人,秋江女儿对着满江云霞般的芙蓉,自然愁思无限。整首诗情感的展示非常细腻曲折。
这首诗是萨都剌乐府诗的代表作。与萨都剌交情颇好的元代诗人杨维桢曾这样评价好友:“天锡诗风流俊爽,修本朝家范。宫词及《芙蓉曲》,虽王建、张籍无以过矣。”把这首《芙蓉曲》的成就与王建、张籍等人的诗歌相提并论,是一个很高的评价。
诗的风格清丽婉转,以芙蓉起兴,曲折反复地表达了秋江女儿的心曲,她面对盛放的芙蓉以及萧萧落木,触景生情,产生了花木凋零、红颜易老、青春美丽无法永驻的愁思。在这里,花即是人,人亦是花,秋江女儿与秋江芙蓉两种意象是重叠在一起的。在女子发出的对花的哀叹和惋惜中,揭示了最盛之时即是衰败之始的道理。这首诗风格绮丽,但不俗艳;善于化用前人的诗句意境,但不生硬,具有较高的艺术技巧和艺术感染力。作者用清丽的文笔,捕捉少女若有若无的心思:由伤花之凋零,到哀伤自己青春的易逝;由没有惜花之人,到自己没有知己的自怜自惜。似哀怨,又似期待,余韵悠然,耐人寻味。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这首诗是写狩猎的情况。秋风劲吹,牧草枯黄,逐围打猎的季节到了。王孙贵族带着劲弓,骑着骏马,驰骋在浩瀚无垠的草原上。晚上,吆喝着鹰儿,归来马上悬挂着猎获的野兽。
这首诗采取了平铺直叙的手法,不写打猎所注重的斩获、追逐等热点,只是淡淡说去,令读者自然感受到那刀响弓鸣、马蹄飞扬的热闹场面。
此词赋予抽象的春以具体的人的特征。词人因春天的消逝而感到寂寞,感到无处觅得安慰,像失去了亲人似的。这样通过词人的主观感受,反映出春天的可爱和春去的可惜,给读者以强烈的感染。
此词高妙处,于它用曲笔渲染,跌宕起伏,饶有变化。故先是一转,希望有人知道春天的去处,唤她回来,与她同住。这种奇想,表现出词人对美好事物的执着和追求。
下片再转。词人从幻想中回到现实世界里来,察觉到无人懂得春天的去向,春天不可能被唤回来。但词人仍存一线希望,希望黄鹂能知道春天的踪迹。这样,词人又跌入幻觉的艺术境界里去了。
末两句写黄鹂不住地啼叫着。它宛转的啼声,打破了周围的寂静。但词人从中仍得不到解答,心头的寂寞感更加重了。只见黄鹂趁着风势飞过蔷薇花丛。蔷薇花开,说明夏已来临。词人才终于清醒地意识到:春天确乎是回不来了。
此词为表现惜春、恋春情怀的佳作。作者近乎口语的质朴语言中,寄寓了深重的感情。全词的构思十分精妙:作者不知春归何处,一心要向别人请教;无人能知时,又向鸟儿请教。问人人无语,问鸟鸟百啭,似乎大有希望,然而词人自己又无法理解,这比有问无答更可叹。最后,鸟儿连“话”都不“说”,翻身飞走。这番妙趣横生的抒写中,作者的惜春之情跃然纸上,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