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上片写吴王阖闾姑苏台,下片写唐代名妓真娘墓。前者象征王者霸业,后者象征红颜朝露。何谓“犹自教歌舞”,这是出自《吴越春秋》。阖闾“欲兴兵戈以诛暴楚”,“霸天下而威诸侯”,乃将“善为兵法,辟隐深居”的孙武请入宫中,操练兵法,并听从伍子胥“兵者凶事,不可空试”的诤言,忍痛让孙武将操练中不听将令的二名宠姬处斩。夫差则相反,“昼假官于姑胥之台”,醒来请太宰喜解梦,竟听信其“乐府鼓声”、“宫女悦乐琴瑟和”之类谗言,愈益纵欲荒淫。如用今天的话来说,阖闾不爱红妆爱武将,以姑苏台为练兵场的不肖子夫差却只爱红妆弃开装,姑苏台成了纵情声色的歌舞场。
然而,王国维主张“词人观物须用诗人之眼,不可用政治家之眼”。“君王枉把平陈业,换得雷塘数亩田”。如同隋炀帝最后只换得数亩葬身之地,吴王阖闾的霸业也仅留下一座荒废的姑苏台。故词云“醉后不堪仍吊古”。反之,真娘虽沦落风尘,其墓上却开遍野花,赢得了多少骚人墨客为之吟诗,洒下同情之泪。“千秋诗料,一抷黄土”,这就是“通古今而观之”的诗人之眼里的又一个“人间”。
首句“门径俯清溪”,是写别墅的大环境:门前有路径相通,门外有清流一道。这是极为幽雅的去处。有路,则幽人自往来;有溪,则可以濯吾缨。句中一个“俯’’字,充满动态感,表现出居舍与清溪的距离和高下。
第二句“茅檐古木齐”,是写别墅的小环境;茅屋为舍。古树参天。这是极为简朴高洁的去处。茅屋,则绝无世俗的铜臭;古木,则可渗透人世的沧桑。句中一个“齐”字,极写茅檐处境之高雅幽静。
第三句“红尘飘不到”,实中带虚,既写出了别墅远绝尘嚣的妙境,也隐含着诗人飘然出世的逸情。作者从激烈的政治斗争漩涡中脱身出来,休憩在这绝尘脱俗的所在,感到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轻松与解脱。生理上,耳目所及,皆山光水色,涛声松韵;心理上,不必再思考进退得失,也不必再提防暗箭明枪。诗人对这种情况,充满了自慰与自豪。
末句“时有水禽啼”是写实。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众生自在,人鸟同乐,不时传来水禽安然的啼声。只写其“啼”,未状其貌,大约是远在门外溪中之故。而“时有”二字。说明啼声不断,此起彼落,使得这幽僻的所在不致凄冷,而是充满生气。
这首诗用欣赏的口吻描绘自己乡间别墅的幽雅环境。诗写得清淡脱俗,格调超逸高古,不事雕琢而神韵自佳。南朝诗人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历来受到人们的称道,以为天然妙句。裴度“时有水禽啼”之句,似亦尽得其妙。
这首诗借用乐府旧题“从军行”,描写一个读书士子从军边塞、参加战斗的全过程。仅仅四十个字,既揭示出人物的心理活动,又渲染了环境气氛,笔力极其雄劲。
首联写边报传来,激起了志士的爱国热情。诗人并不直接说明军情紧急,却说“烽火照西京”,通过“烽火”这一形象化的景物,把军情的紧急表现出来了。一个“照”字渲染了紧张气氛。“心中自不平”,是由烽火而引起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他不愿再把青春年华消磨在笔砚之间。一个“自”字,表现了书生那种由衷的爱国激情,写出了人物的精神境界。首二句交待了整个事件展开的背景。
颔联写主帅率军辞别京城,奔赴前线作战,以排山倒海之势包围敌国城堡的过程。一个“辞”字,显出奉旨率师远征者的严肃庄重;一个“绕”字,显见铁骑威力无穷,把敌兵团团包围。龙城为匈奴名城,此处指敌军要塞。
颈联紧紧接颔联,诗人抓住了隆冬自然界的主要表象“雪”、“风”两者,刻画两军对峙时的紧张场面。上句视觉:大雪纷飞中战旗到处翻舞;下句听觉:风声狂吼中夹杂着进军的战鼓声。两句诗,有声有色,各臻其妙。诗人别具机抒,以象征军队的“旗”和“鼓”,表现出征将士冒雪同敌人搏斗的坚强无畏精神和在战鼓声激励下奋勇杀敌的悲壮激烈场面。
尾联“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表达了初唐广大知识分子为国建功立业的共同心愿。李泽厚说,“当时从高门到寒士,从上层到市井,在初唐东征西讨、大破突厥、战败吐番、招安回纥的天可汗(太宗)时代里,一种为国立功的荣誉感和英雄主义弥漫在社会氛围中。”杨炯这两句诗,是当时士人阶层的最强音,有着时代的特色。同样的气概,杨炯在其他诗里也有所反映。
这首短诗,写出书生投笔从戎,出塞参战的全过程。能把如此丰富的内容,浓缩在有限的篇幅里,可见诗人的艺术功力。首先诗人抓住整个过程中最有代表性的片断,作了形象概括的描写,至于书生是怎样投笔从戎的,他又是怎样告别父老妻室的,一路上行军的情况怎样,诗人一概略去不写。其次,诗采取了跳跃式的结构,从一个典型场景跳到另一个典型场景,跳跃式地发展前进。如第三句刚写了辞京,第四句就已经包围了敌人,接着又展示了激烈战斗的场面。然而这种跳跃是十分自然的,每一个跨度之间又给人留下了丰富的想象余地。同时,这种跳跃式的结构,使诗歌具有明快的节奏,如山崖上飞流惊湍,给人一种一气直下、一往无前的气势,有力地突现出书生强烈的爱国激情和唐军将士气壮山河的精神面貌。
此诗写在深秋的夜晚,诗人望见了高悬天空的明月,和栖息在已经落完叶子的树上的寒鸦,也许在此时诗人正在思念一个旧时的恋人, 此情此景, 不禁让诗人悲伤和无奈。这是典型的悲秋之作,秋风、秋月、落叶、寒鸦烘托出悲凉的氛围 加上诗人的奇丽的想象,和对自己内心的完美刻画让整首诗显的凄婉动人。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夜深许许,风自清,月自明。不堪秋意萧条,叶落去还聚,心有留念意,奈何不由己。孤鸦自栖息,是夜过黑还是风过寂,顾自心惊。 秋风。秋月。落叶。寒鸦。俱是引人心生悲凉之物象,又加以拟人,眼前全然勾勒秋意凄紧,萧条之气自字里行间悄然浮起。闭眼凝神,有断肠人枝下负手而立,背影寂寥,无限心事氤氲,秋气更添几分萧条。忽而颔首远眺,叹秋气盛起,寒鸦栖独枝。思及一段情事,怎生刻骨铭心,诗起便萧索之意盛极。当真声声诉相思,字字寒情苦。
“相思相见知何寒,此时此夜难为情。”
那旧岁月里,你我也曾是相聚相知相爱。再寻不得,竟也是再见无期。此时此刻的我在这秋意阑珊的深夜,不忍重温那段旧事,让我情何以堪。 文起之时,萧索的秋之意象为这忆情情不得的无奈心境做下渲染,读至此,叫人心中悲叹之意更胜。往昔,曾深爱相伴的女子,现下竟是再见无期。苦天涯隔人。更苦,我思念你至深,只是不知你是否也念我一丝。夜凉如秋,因有相思于胸,夜也难度,情也难熬。此处诗人做完美内心刻画,致诗哀婉动人。凄怨悠远,哀怨如诉,从文辞中可以感受相思之情至无穷,从吟唱中可以感受相思之苦至无奈。
此诗只题作“三五七言”而不言及诗歌内容主题,可知诗人的创作意图本是偏重作品的形式特征,即只要满足全篇两句三言、两句五言、两句七言的体式要求就能成诗了。可以说,诗题中已经包含了明确的诗体形式内涵。
但李白这首诗也不能算是创体之作,因为初唐时僧人义净作有一首《在西国怀王舍城》,此诗因其体式特征而名为《一三五七九言》。李白的《三五七言》只是《一三五七九言》的变体,省去起首的“一言”和收尾的“九言”,即为“三五七言”。王昆吾在《唐代酒令艺术》中论证义净诗为“唱和之作”。李白这首《三五七言》可能也是他与其他诗人的“唱和诗”。“三五七言”是对所酬和诗歌格式的限制,这是一个“总题”,众人在具体创作时可根据所写内容再命一个相应的诗题。
此诗即使不是创体之作,也是李白最终确立了“三三五五七七”格式作为一种独特的曲辞格甚至成为一种时兴诗体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他借鉴和总结了许多人应用三五七字句式的经验,更得力于他自身歌辞创作中灵活运用此类格式的实践体悟,因而他的《三五七言》能表现出“哀音促节,凄若繁弦”(《唐宋诗醇》卷八)的艺术魅力。
此词上下阕都是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写得明白如话而又清新幽默。上阕写博山道中的外景。南临溪流远望如庐山之香炉峰,足风其景秀美。上阕头三句,写得颇有季节特点,特别是“骤雨一霎儿价”,非常形象地写出了夏日阵雨的特点。阵雨过后,斜阳复出,山水林木经过了一番滋润,愈加显得清新秀美。“风景怎生图画”一句,以虚代实,给人留下充分的想象空间,同时又达到了情景交融的效果。“青旗”二句,点出了酒店,交代了作者的去处,既与下阕“午醉醒时”相呼应,同时又点出作者闲居生活感到百无聊赖。从词的意境上说,这二句把画面推向了更深一层,别有一番风致。七、八二句是抒情,说只想在山色水光中度过这个清闲的夏天。句中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心绪。
下阕开头,写酒家周围的环境。“午醉”一句,同上阕“青旗”相呼应,“松窗竹户”当为酒家的景致。作者酒醉之后,在这里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只见窗外松竹环绕,气度萧洒脱俗,十分幽雅。这首词的上下阕在时间上有个跳跃,由“午醉”加以过渡,从而增强了上下两阕的紧密联系。“野鸟”二句,运用传统的动中取静的写法。唯其动而愈见静。辛弃疾正是运用了这种手法,把酒家的环境写得十分幽静,但正是通过这“静”来反衬出他心中的不平静。紧接着由“野鸟”带出白鸥,由景入情,写得十分自然。作者用了“鸥盟”的典故。鸥盟即是隐居者与鸥为伴侣。意在表明自己决心归隐,永与鸥鹭为伴。“却怪”二句极显诙谐,旧友白鸥怎么啦?觑着词人欲下不下,若即若离。因而最后三句接着问,莫非是新来变了旧约?这三句向白鸥提问,显得十分幽默,同时也表现出作者的襟怀,流露出他孤独寂寞的况味。此外,这三句笔势奇矫,语极新异,令人玩味不已。
作者隐居带湖,主要是由于受到投降派的排挤打击,多少带有一点无可奈何。这种浪迹江湖的生活,并非是他所追求的。因此,他在表现一种超脱的闲适之情时,仍然不时地流露出自己内心的不平静来。从整首词来看,有些句子显得悠闲自得,实质上是作者深感百无聊赖而自作宽解罢了。一种希冀用世的心绪,还是时隐时现的表露出来。
在这首词的小序中,作者标明“效李易安体”,而李易安即李清照,是宋代婉约词的大宗,这说明,作者虽为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但在“龙腾虎掷”之外,又不乏有深婉悱恻的情调。他的这首“效李易安体”之作,着重是学易安“用浅俗之语,发清新之思”(《金粟词话》)的特色。其中诙谐幽默的成份,则纯属自己的个性。这正为读者提供了一位伟大作家“博取”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