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的主题思想
此文在阐明“大同”社会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指出了“大同”社会的美好前景。这里人人都能受到社会关爱,安居乐业,且各尽所能,这里寄托着儒家崇高的社会理想。
文中拿现实社会跟理想的“大同”社会作对比,从而顺理成章地指出,现实社会中诸多现象如搞阴谋、盗窃财物、作乱等在“大同社会中将不复存在,代之而兴的将是一个“外户而不闭”的和平、安定的局面。这其中已经折射出现实社会的真实情形:社会变乱纷乘,动荡不安尔虞我诈,人人自危;盗贼横行,混乱不堪。
总之,此文中所描述的理想社会,反映了中国古代人民对美好社会的幸福憧憬。虽然主观目的,只是论说礼仪、阐释古制、宣传儒家思想,但其中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理想,却是两千多年前的古代圣贤留给全人类的思想财富。读来启人深思,鼓舞人心。
分层解析
第一层
(一、二句话)对“大同”社会的纲领性说明
第二层
(三、四句话)大同社会的基本特征:
1、满足生存需求:人人得到社会的关爱。
2、满足发展需求:人人都能安居乐业
3、满足精神愉悦上的需求:货尽其用,人尽其力
第三层
(第五句话)全文的总结语
用现实社会跟理想社会中的“大同”社会做对比,指出现实社会中的诸多黑暗现象,在“大同”社会中将不复存在,取代的将是“外户而不闭”的和平、安定的局面。
此词为醉归遇雨抒怀之作。词人借雨中潇洒徐行之举动,表现了虽处逆境屡遭挫折而不畏惧不颓丧的倔强性格和旷达胸怀。全词即景生情,语言诙谐。
首句“莫听穿林打叶声”,一方面渲染出雨骤风狂,另一方面又以“莫听”二字点明外物不足萦怀之意。“何妨吟啸且徐行”,是前一句的延伸。在雨中照常舒徐行步,呼应小序“同行皆狼狈,余独不具”,又引出下文“谁怕”即不怕来。徐行而又吟啸,是加倍写;“何妨”二字透出一点俏皮,更增加挑战色彩。首两句是全篇枢纽,以下词情都是由此生发。
在雨中行走,按照生活常态,当然是骑马胜过竹杖芒鞋,但是苏轼却说:“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这里当然不是写实,而是继续写自己当时的心态。当自己拥有平静悠闲的心态时,即使是竹杖芒鞋行走在泥泞之中,也胜过骑马扬鞭疾驰而去。这里还隐含了两种生活的对比,一种是竹杖芒鞋的平民生活,一种是肥马轻裘的贵族生活。在历经了政治上的风风雨雨后,苏轼越来越认同这种真真切切、平平淡淡的平民生活。“竹杖”、“芒鞋”是苏轼用来表达平民生活的重要意象,在其诗词中经常使用,如《初入庐山》:“芒鞋青竹杖,自挂百钱游。”《东坡》:“莫嫌荦确坡头路,自爱铿然曳杖声。”《寓居定惠院》:“不问人家与僧舍,拄杖敲门看修竹。”尽管苏轼是一位士人和官员,但却是一个平民艺术家,常常深入民间,并过着平民般的生活。“竹杖芒鞋”就是苏东坡典型的平民形象,也是其平民人格的真实写照。
竹杖芒鞋行走在风雨中,本是一种艰辛的生活,而苏轼却走得那么潇洒、悠闲。对于这种生活,他进一步激励自己:“谁怕?”意思是说,我不怕这种艰辛和磨难。这是一句反问句,意在强调这种生活态度。为什么要强调这种生活态度呢?因为对于苏轼,这就是他一生的生活态度,所以他说:“一蓑烟雨任平生”。“一蓑烟雨”,是说整个蓑衣都在烟雨中,实际上是说他的全身都在风吹雨打之中。这“一蓑烟雨”也象征人生的风雨、政治的风雨。而“任平生”,是说一生任凭风吹雨打,而始终那样的从容、镇定、达观。这一句简直就是苏轼一生生活的写照。他在政治上不断地受到打击,一贬再贬,晚年最后流放到了蛮荒之地海南岛。但是在精神上,他始终没有被打败,始终保持一颗鲜活灵动的心。当他被贬到海南岛,仍能够写出“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这样心灵纯净的句子。对于“一蓑烟雨”这样的意象,苏轼是非常喜爱的。他对唐代词人张志和的词《渔歌子》中“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这样的句子极为赞赏,恨其曲调不传,并将其改为《浣溪沙》中句子(“自庇一身轻箬笠,相随到处绿蓑衣”)入歌。
我们再看词的下阕,下阕转到写雨后的情景和感受。“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这里描绘了一个有趣而又充满哲理的画面:一边是料峭春风,作者感到丝丝的冷意;一边是山头斜照,作者感到些些的暖意。这既是写景,也是表达人生的哲理。人生不就是这样充满辩证法吗?在寒冷中有温暖,在逆境中有希望,在忧患中有喜悦。当你对人生的这种辩证法有了了悟之后,就不会永远沉陷在悲苦和挫折之中,就会在微冷的醒具中升起一股暖意、一线希望。“山头斜照却相迎”,是对生活的一种积极观照,是一种通观,是苏轼经历磨难和打击之后,在灵魂上的升华。苏轼在他的另两句诗中,也表达这种思想:“参横斗转欲三更,苦雨终风也解晴。”意谓凄风苦雨之后也终会放晴的。
其实以上三句表达的还只是一种儒家的境界,这是一种入世的人生态度。在此基础上,苏轼进一步彻悟人生:“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归去之后,看刚才刮风下雨的地方,哪里有什么雨,哪里有什么晴。所谓风雨,所谓晴,不过是人心中的幻象而已。这里苏轼进入到了佛教所说的“无差别境界”。在佛教看来,“万法惟心所现”,世界的一切物象皆是心所幻化而出的。如果心静,世界自然清静。其实世界万物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我们有了分别心才有了世界万象。如果我们内心进入到了无差别的境界,世界万物哪有什么分别呢?因此佛教劝人“无执”,一切都不要执着,不要被外物所系缚。成功也好,失败也好,都不要太在乎,所谓“宠辱不惊”。苏轼在这里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哲理,归去之后(可理解心灵的皈依),心灵进入了宁静的境界,再看生活中的风雨或阳光,哪有什么区别呢?都微不足道。他在此劝人既不要因风雨而担惊受怕,也不要因阳光而欣喜若狂,一切都泰然处之。这看来似乎有些唯心的色彩了,其实这是一种人生的大境界,是一种了悟宇宙、人生之后的大超越。这也反映出了苏轼的人格境界,应该说苏轼的一生基本上达到了这一境界。晚年他流放到海南岛后,又把这三句稍一改,写入了另一首诗《独具》:“潇然独具午窗明,欲具犹闻醉鼾声。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可见,苏轼是以此来磨砺自己的人格境界,并贯穿在他一生的生命历程之中。全词以这样充满哲理的句子收尾,韵味无穷,令人深思。
这是一首劝人摆脱机务、及时休闲寻欢的小词,感情基调哀而不伤,平静而明快。
上片先由“官身”难闲、“世事”无尽说起,通俗直叙的语言,从自身的经历说起表述了做官的事多不得自由,引发共鸣。接着以“君貌”、“我鬓”,从人最容易代表衰老的部分写起,紧扣前文,申明青春不驻,人生易老,两对句各从两面着墨,下字亦颇工稳,白描自然,感情真挚,上片通过自身所体会结合所看到的,使得对于青春的感慨更深、更细、更微妙。
下片则一洗上片的感叹,提出了解决方法,顿时使得词句基调变得轻快明亮,开始叙说解决上述烦恼的办法,便言“榴花酒”之清香四溢、“金缕曲”之多情动人,用眼前事物的美好彻底消除了官机务缠身的烦恼,也为下句的感叹做好了理论铺垫。赏心乐事难得,应当及时赏花听曲,开怀享受。简单的四句,却写出了作者对于生活的参悟以及对于繁忙生活的解忧和看法,末句以尽欢、莫叹相劝,希望对方放下负担、享受生活。
该词化用诗歌句法,构思新颖曲折,语言节奏明快,字词简单平稳,通俗自然,情致含蓄深婉。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