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讽喻诗,善于运用变化万端的比兴手法,塑造各种真实的受迫害者的艺术形象,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统治者的暴政和不合理现象,因而这些诗不少成为反映现实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名篇,《李都尉古剑》就是其中一首十分出色的咏物诗。这首诗所运用的比兴手法是很高明的,通篇只光用一把李都尉古剑作为描写对象,但每一个字都是作者自身的写照,意思极为明确,虽然着墨不多,而出语却纡徐委婉,具有无穷转折之妙,耐人寻思。
从结构上看,这首诗可分三个层次。从开始至“ 秋水澄不流”八句主要是表现古剑外表的不同凡俗。首句写“古剑寒黯黯,铸来几千秋”,是用“寒黯黯”三字描绘古剑寒光闪闪,灼烁不定的形态,刻画剑的不凡,不从剑的锋利入手,而仅表现其剑光闪。
烁不定,正是该诗的高明之处,未睹剑先见其寒光凛凛,足以说明这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几千秋”上承“古剑”的“古”字,古而且利,则此剑为至宝就毫无疑问了。为了进一步渲染这柄宝剑,诗人进一步写道:“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据王嘉《拾遗记》载,越王勾践曾以白牛白马祀昆吾山神,采金铸之,以成八剑。其一名为掩日,用其指日,日光尽暗。其三曰转魄,指月则蟾兔为之倒转。诗人光用这个典故,极力夸张表现宝剑的非同凡俗之处。这四句是从诗人的角度描绘宝剑的不凡,为了印证自己的看法,下面四句又用旁观者的评价加以证实。客人看到宝剑“湛然玉匣中,秋水澄不流”。东汉袁康《越绝书》:“太阿剑,视之如秋水。”用秋水形容剑光,由来已久。诗歌继描绘古剑“寒黯黯,可以“纳日月”、“ 排斗牛”之后,又以“湛然秋水”形容,更进一步表现古剑的威光四射,非同一般。因此客人有观之者,即使很喜欢它,也不得不自叹是凡夫俗子,不敢奢望得到它,还是让这把古剑去完成其应有的使命吧。
接下来则是描写古剑的卓越品质。它不仅剑光闪烁,锋利无比,具有华美的外表,而且品质端正,也非平常刀剑可比。“至宝有本性,精刚无与俦”说明它的纯度和硬度都是无与伦比的。这并非夸张,因为它“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宝剑乃百炼成钢,其刚强之性,不能使它变成软弱,犹如士之可杀而不可辱,极力表现其质地坚硬。西晋诗人刘琨《重赠卢谌》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这里是反用其意,表现出古剑刚硬,不能化柔,不屈从外力的品质。但是,一旦有用武之地,它也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拼杀。正所谓“愿快直士心,将斩佞臣头”,它愿意刚直之士高兴,去斩断奸臣的头颅。它愿意充当杀伐谄佞的先锋,为国为民除掉奸邪。这几句诗乃以咏物而喻志,表现了诗人当时的刚直之性、浩然之气及欲为朝廷荡涤污秽、铲除奸邪的抱负,铿锵有力,正气凛然。“不愿报小怨,夜半刺私仇”,至于区区个人恩怨就不是宝剑所乐于效命的了,它不屑于做那些需要半夜行动,见不得人的丑事。这一段从宝剑的精纯无比和愿斩佞臣两方面揭示出宝剑的内在品质,它比漂亮的外表,凛凛的寒光更重要,更能展现出古剑之所以为至宝的本质所在。
最后两句点明此诗的主旨,也是白居易“卒章显其志”方法成功的运用。“劝君慎所用,无作神兵羞”的意思是说:这样锋利的兵器,应该使用在最恰当的地方,不要玷辱了我“神兵”的光辉称号。
这也就是告诫包括自己在内的谏官们,应该不怕得罪权贵,去弹奏国家大事;而不应该只议论一些无关重要的小事,来敷衍塞责。
此诗是通过表现一把宝剑的不同凡俗及其优秀品质,光以塑造一个刚正不阿、以国家大局为重,不计个人恩怨的重臣和谏官的形象。此时诗人身为左拾遗,自然也有表明自己作为谏官的正直态度之意。然而,诗的主旨并没有明白直接地说出来,而是紧紧扣住宝剑的特征来表现,全诗没有一句话不是围绕着这把古剑写的,每一句都从不同的角度刻画古剑的超凡和刚直不阿。咏剑与赞人,自然融合为一。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赞屈原说:“其志洁,故其称物也芳。”反之,人们也形成这样一种心理,即因其称物芳,故其志洁。
比喻新颖,精用典故,妥帖自然,不着痕迹,也是这首诗的鲜明特点。诸如“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愿快直士心,将斩佞臣头”都有化用前人诗语之处。这些典故,加强了诗的形象性,使诗句内涵更深刻、丰富。
边塞诗大都以词情慷慨、景物恢奇、充满报国的忠贞或低徊的乡思为特点。常建的这首《塞下曲》却独辟蹊径,弹出了不同寻常的异响。
这首诗既未炫耀武力,也不嗟叹时运,而是立足于民族和睦的高度,讴歌了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平友好的主题。中央朝廷与西域诸族的关系,历史上阴晴不定,时有弛张。作者却拈出了美好的一页加以热情的赞颂,让明媚的春风吹散弥漫一时的滚滚狼烟,赋予边塞诗一种全新的意境。
诗的头两句,是对西汉朝廷与乌孙民族友好交往的生动概括。“玉帛”,指朝觐时携带的礼品。《左传·哀公七年》有“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之谓。执玉帛上朝,是一种宾服和归顺的表示。“望”字用得笔重情深,乌孙使臣朝罢西归,而频频回望帝京长安,眷恋不忍离去,说明恩重义浃,相结很深。“不称王”点明乌孙归顺,边境安定。乌孙是活动在伊犁河谷一带的游牧民族,为西域诸国中的大邦。据《汉书》记载,武帝以来朝廷待乌孙甚厚,双方聘问不绝。武帝为了抚定西域,遏制匈奴,曾两次以宗女下嫁,订立和亲之盟。太初间(前104-前101),武帝立楚王刘戊的孙女刘解忧为公主,下嫁乌孙,生了四男二女,儿孙们相继立为国君,长女也嫁为龟兹王后。从此,乌孙与汉朝长期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成为千古佳话。常建首先以诗笔来讴歌这段历史,虽只寥寥数语,却能以少总多,用笔之妙,识见之精,实属难能可贵。
一、二句平述史实,为全诗铺垫。三、四句顺势腾骞,波涌云飞,形成高潮。“天涯”上承“归去”,乌孙朝罢西归,马足车轮,邈焉万里,这辽阔无垠的空间,便隐隐从此二字中见出。“静”字下得尤为有力。玉门关外的茫茫大漠,曾经是积骸成阵的兵争要冲,如今却享有和平宁静的生活。这是把今日的和平与昔时的战乱作明暗交织的两面关锁的写法,于无字处皆有深意,是诗中之眼。诗的结句雄健入神,情绪尤为昂扬。诗人用彩笔绘出一幅辉煌画卷:战争的阴霾消散净尽,日月的光华照彻寰宇。这种理想境界,体现了各族人民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崇高理想,是高响入云的和平与统一的颂歌。
“兵气”,犹言战象,用语字新意炼。不但扣定“销”字,直贯句末,且与“静处”挽合,将上文缴足。环环相扣,愈唱愈高,真有拿云的气概。沈德潜诩为“句亦吐光”,可谓当之无愧。
常建的诗作,大多成于开元、天宝年间。他在这首诗里如此称颂和亲政策与弭兵理想,当是有感于唐玄宗晚年开边黩武的乱政而发的,可说是一剂针砭时弊的对症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