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这是一首歌行体的送别诗,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友人之间送别的一个场面,在一个优美的春日的早晨,诗人送友人到城门之外,在酒店饯别,依依不合送友人离去。
诗的一开头就点明即将分别和送别的时间,从“青门”写起以照应题目。“城头日出”,看得出天气的晴朗,从中可以感觉到诗人心情的开朗,从而提示了全诗的基调。然而既为离别。就不免有留恋之情,这一点在诗的三、四两句所勾划的景物中含蓄地透露出来。“青门柳枝”“几人别”对诗人送别起了很好的陪衬作用。
诗的次四句先写步出青门后所见,瞻望前路,遥遥无尽,“路”是景物的中心,与“官树”、“驿楼”一路烘托旅途气氛,隐隐流露出惆怅不舍。然后设想友人登程后情景:“花扑征衣看似绣,云随去马色疑骢”,这两句既以自然美景与远行之人相联系,勾划出一幅十分优美的春日行旅图,而又暗示张判官供职御史台的身份,是一种巧妙的双关笔法。而“花扑”、“云随”又都以物的有倩,衬托了人的不舍。
诗的又四句写酒店饯别。“日未午”与上文“城头日出”联系,看出时间的推移,也从中反映出诗人的挽留。对酒店宴饮场面并未正面细致描写,只用“丝绳”、“玉缸”和“如乳”的美酒来侧写,后文用一“醉”字加以呼应,可见此次宴别宾主都很尽兴。紧接着四句仍以酒店为基点落笔,写饮酒时所见:宾主在酒家畅饮,窗外落花满地,和春夜来微雨被踏成花泥,黄鹂在翩翩低飞,春日美景,烘托着人们的兴致。一个“醉”字,而且醉到书信懒题的程度,可见虽为惜别,而宾主豪兴不减。这一节宴别场面仅用景物来侧写,用笔极含蓄而意境极优美。
诗的最后四句写醉后送友登程。“望君不可见”而用“须臾”,故友离去而用“疾如箭”,在诗人感觉中,友人走得太快了,透露出不忍便别;而酒后便扬鞭飞马离去,也可看到友人奔波国事的豪迈姿态。结尾用古乐府歇辞“东飞伯劳西飞燕”的成句,贴切地表现出故人深情。
这首诗写送别,着重写送别的环境,意境十分优美,诗人的心情与诗中的环境一样是开朗而明快的。全诗共十八句,六次换韵,又间用偶句,显得流畅而婉转。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人送客,送的却尽是惆怅,一“尽”字极为妙用,送别之时的满腔惆怅,因了这一“尽”字而多了几许沉甸。”几日同携手“,今朝友人却要“先拂衣”了。诗人应该是带着一份嫉妒与歆羡的心情写下此句的。东山的茅屋,那是诗人向往的地儿,身处污浊不堪的名利官场,然而他的心却时刻惦念着那片澄澈宁静的世界,怎奈污秽的现实,复杂的心境,让他如何也做不了抉择。“幸”不过是于迷途中的自我一份希望罢了,心存着那一片净空,预留着那一寸土地,于自己总该是一剂灵魂的安神剂了。末句表明诗人的心迹与志向,直白了当,然一“岂”字又平添了几许回味。
徘徊,是诗人此阶段的主题。又是眼看着好友明确地奔向自己的人生道路,而自己依旧还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踟蹰,无限惆怅。与好友相知相交的日子极为短暂,原还是自己在这昏暗时节难得的安慰。而此时好友利索地抛却一切烦恼,即将奔赴想往已久的生活,只留一份潇洒在诗人心头煎熬。诗人恨的是自己无能,无力摆脱世俗的物质羁绊;愁的是时光匆匆,难以实现心中的夙愿;难排遣的,还日往日同窗共进的生活不复返的愁绪。
东山茅屋,或许是友人归隐所在。一个“幸”字,淡了些诗人内心迷茫的雾霭,可喜可庆的是,友人还的茅草屋还为诗人敞开着,让他得以日机会清除内心的尘埃。荆扉,即实指的柴门,虚指的心门。人生一大乐事,就是与知己倾心畅谈,诗人期盼着,也努力着。然而,或是命运不济,晚年的他,在孤独中沉寂着,写出一篇篇看似清淡实则惆怅的诗歌。好友的离去,永远是他心灵上的创伤。诗人或许可以和西方的拉奥孔比拟,同样遭受着生命难以承受之重,同样在无声地反抗着,表情却一直是让人难企及的平静。
然而这“幸”,似乎给了诗人一份希望,坚定了诗人追求自我生活的决心:“当亦谢官去,岂令心事违?”诗人“尽惆怅”的不仅仅是那份依依惜别的情谊,更是那份“心事违”的无奈与复杂的心境。身陷官场,污浊黑暗的现实,早已肃杀了那颗宁静的心,然个中的丝丝缕缕,又岂是简单的一个退字亦或是一个进字能够道清楚说明白的?罢了罢了,即便是那百般的歆羡,即若是那内心的疾呼,现实,终究只能是如此这般徘徊无尽。
全诗文字朴实自然,用笔委婉曲折,写出了诗人无限的惆怅,无限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