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是一首乡情诗,写作者因在客地见梅花而牵惹起对故乡的怀念之情。
此诗以故园和客馆梅花开放的早迟不同,表现出客居异地的孤凄和对故乡的深切怀念。诗首句写客地见梅。梅开报春,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照理说自有一番喜庆之气,可诗人的心态却不甚佳妙,表现出的是“孤”,是“寒”,一开篇就流露出深重的乡思乡愁。诗曰“孤馆”,表明诗人是做客他乡,馆居异地。出于一种水是家乡美、月是故乡明的感情。诗人甚至觉得客馆的春风也来得特别迟,它是款款而来,姗姗而至,大有“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夕阳暮”那种难耐的孤凄。以上两句写客地见梅,不言乡思而乡思自浓,不写乡愁而乡愁自现。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接下来两句写怀念故乡。“故园花落尽”,是说故乡的梅花早已凋落殆尽。这里的“花”承首句的“梅”,当指梅花而非言他花,如指他花落尽,就显得与事实不符。汪中故乡在江苏扬州,江南春天虽早,亦不至于百花凋残而客馆寒梅始花。这一句以故乡花落,反衬客馆始花,进一层写出作者客居他乡的孤苦意绪。“江上一枝开”,这一句是回过头来写客馆的梅花,故园花已落,客馆花才开,以两地花开时差作比,突出表现出“哪里都没有家乡好”这种中国人民的传统心态,抒发了热爱家乡,怀念家乡的思想感情。
汪中这首诗,从题材上说并无新颖之处,只不过是一首极为普通的乡情诗。但从艺术上看,却能以极平淡之语表现最浓烈之情。以梅花写乡情,为人熟悉的还有陆凯《赠范晔诗》和王维《杂诗三首·其二》,这两首与此诗粗略的比较,就可发现,前两首有点像一出独幕剧,都有两人物出现在诗中,陆凯诗托语驿使代问朋友,王维诗是迫不及待地问讯故乡来客家中情况,而汪中此诗则是独白,没有对象在诉说自己的思乡之情,那种做客他乡的孤苦之情也就更加溢于言表。
这是一首送别诗,但不是一般的亲朋好友间的送往迎来,而是送僧人归山。这首诗前两句以凌云的野鹤形容僧人,贴切有味,理应不失孤云野鹤般脱俗的品性;末两句写诗人对方外上人的讽喻规劝,劝上人隐居冷寂的深山,而不要到热闹的名胜去沽名钓誉。这首诗语言妙趣横生,闲散淡远,构思精巧。
“孤云将野鹤,岂向人间住。”以凌云的野鹤形容僧人,贴切有味。“云”与“鹤”本来已不是俗世凡物,何况还是“孤云”与“野鹤”,这样超尘脱俗之物在人世是留不住的。因此诗人诙谐地说:“岂向人间住。”尘世难留方外高人。方外高人理应去深山古刹,静心修炼;因此,上人归山,恰得其所,理应祝贺,不该作儿女之态,像俗人那样依依不舍,甚至怅惘无极。
“莫买沃洲山,时人已知处。”是对上人的讽喻规劝,劝上人隐居冷寂的深山,而不要到热闹的名胜去沽名钓誉。不少僧人爱住名山宝刹,实际上并不是为了修行,而是为了扬名,然后接近权贵,以求闻达于皇帝,达到加官进爵的目的。这与假隐士走终南捷径的手段相似。“莫买沃洲山”,暗寓出沃洲山名声太大,人们都知道那地方,会影响修行,会成为走“终南捷径”的人。这后两句与裴迪《送崔九》的后两句:“莫学武陵人,暂游桃源里”是同一用意,但此诗说得更直率。由此可见,作者与上人的关系亲密,可以直接规劝,所以吴瑞荣在《唐诗笺要》中说:“索性勉其入山之深,是何等交谊?”
观此诗作,写得妙趣横生、闲情逸趣,流露出诗人很看重灵澈孤云野鹤般脱俗的境界,向往隐居深山之中,却规劝方外上人要另觅他处,“莫买沃洲山”,表现出诗人劝上人隐居冷寂的深山,领悟真隐和假隐之真谛,莫隐居变成趋时,失孤云野鹤般脱俗的品性。
首句“片片随风整复斜”,言雪花随风变化舞姿,或整齐有序,或凌乱歪斜。“整复斜”三字,可谓“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起句平缓,接着突然转入抒情——“飘来老鬓觉添华”,雪花落到诗人两鬓,仿佛在提醒他年华老去。
颔联写景,景中含情。“江山不夜雪千里,天地无私玉万家”,千里江山,一片苍茫,让人分不清昼夜;天地无私,把碎玉洒遍千家万户。前句用“不夜”,喻雪势之大,唯有足够大的雪,方可照彻天地。后句用“无私”,直接赞美天地之博爱,同时又让人不得不联想:天地无私。
“远岸末春飞柳絮,前村破晓压梅花”,言飞雪漫漫,如春日柳絮;雪落梅枝,如白梅初绽。后句似化用晚唐诗人齐己的“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一个“压”字,突出雪之厚重。
尾联写人事活动,通过对比,表现出作者不愿仕元,洁身自好的坚贞品格。“羔羊金帐”是蒙古元人的生活习惯,作者用“粗俗”一词概括,可见对新朝的厌弃。“自掬冰泉煮石茶”,这是作者自己的生活——隐居在山林中,掬清泉煮茶,何等高洁雅致!诗人简介:黄庚,字星甫,号天台山人,天台人。出生宋末,早年习举子业。元初“科目不行,始得脱屣场屋,放浪湖海,发平生豪放之气为诗文”。与宋遗民林景熙、仇远等多有交往,释绍嵩《亚愚江浙纪行集句诗》亦摘录其句。晚年曾自编其诗为《月屋漫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