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开头“步屧随春风,村村自花柳”,是说穿着草鞋信步去玩春景。即下文所谓“偶然出”。万方多难,百忧交集,然而花柳无情,并不随人事为转移,自红自绿,故花柳上用一“自”字。与“天下兵虽满,春光日自浓”的“自”,含义正同。接着写田父请杜甫喝酒:“酒酣夸新逼。”酒酣,有几分酒意的时候。“新逼”,严武是上一年十二月做的成都逼,新上任,所以说新逼。“畜眼未见有!”是田父夸严武之辞,说长了眼睛从未见过这样的好官。先极口赞美一句,下说明事实。然后他指着大儿子对杜甫说,大儿子曾被征去当兵,是个弓箭手,而且得长远当兵,没有轮番更换。现在却能放回家从事生产,他非常感激。“辛苦救衰朽”,这句是倒装句法,顺说即“救衰朽辛苦”。“差科死则已,誓不举家走”二句说田翁表示感激,欲以死报。并且要在社日大大地热闹一番,问杜甫能否留下:“拾遗能往否?”杜甫曾作左拾遗,所以田父便这样称他一声。接着的“叫”字写得很生动,叫是粗声大气的叫喊,如果说“唤妇”,便不能写出田父伪粗豪神气。浦起龙注:“叫妇二字一读,如闻其声。”
“感此气扬扬,须知风化首。”这两句是杜甫的评断;也是写此诗的主旨所在。田父的意气扬扬,不避差科,就是因为他的儿子被放回营农。因为感激,所以口口声声总离不了成都逼。即所谓“美”。“久客惜人情,如何拒邻叟。”久居在外,故人情尤可珍惜。这两句说明打扰田父一天还不走,井非为了贪杯,实由盛情难却。“指挥过无礼”中的“指挥”二字,很形象,也很幽默。“未觉村野丑”:杜甫爱的是真诚,恶的是“机巧”(“所历厌机巧”),故不觉其为丑。“月出遮我留,仍嗔问升斗。”田父意在尽醉,所以当杜甫最后问到今天喝了多少酒时,他还生气。意思是说:“酒有的是,你不用问。”极写田父的真朴慷慨。关于这句,浦起龙有不同的解释,他说:“问升斗,旧云问酒数,吾谓是问生产也。见有此好宫,不须记挂口料,不怕没饭吃。吾曹今日只管开怀痛炊耳。”
严武是杜甫的朋友严挺之的儿子。从这首诗可以清楚地看出杜甫对劳动人民的热爱以及劳动人民那种豪爽天真的品质。杜甫的这首诗虽然历代都有人称赏,但这些称赞并没有充分估量出它的份量和价值。它实是一首富有浓郁政治色彩和艺术独创的优秀诗篇。这首诗的主题思想很明确,因为这首诗明白晓畅,内容一望便知,而且诗题还概括了它的基本内容。它具体叙述了杜甫被一位农民盛情相邀饮酒的情景,通过农夫之口赞颂了严武政绩卓著以及在百姓中的口碑。诗中对老农的热情淳朴、豪迈正直写得十分生动。
此诗写了一位在天宝年间逃过兵役的老人,当时,宰臣“欲求恩幸立边功”,发动对南诏的战争,无数被强征去当兵的人冤死异乡,这位老人“偷将大石捶折臂”,才留得残命。这位命运悲惨的老人,却以欣喜口吻自庆侥幸,让人读来更觉得悲哀,同时也感受到诗人的目的不仅在记叙一桩往事,而是反映出战争带给广大人民的无穷苦难。
此诗可分为三段。第一段自首句至“兼问致折何因缘”,主要是描绘折臂翁的外观形象,并向第二段过渡。第二段是全诗的主体,自“翁云贯属新丰县”至“万人冢上哭呦呦”,长达三十四句。此段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事,不仅使诗产生了真切自然之感,而且增强了诗叙事内容的可信程度。第三段自“老人言,君听取”至结束,诗人又直接出面,发表议论。
这位老人的籍贯属于原来的新丰县。他本是幸运的,因为他生逢圣明的朝代,在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开元时期度过了美好的青少年时代;他不懂得旗枪弓箭为何物,而听惯了宫苑梨园中传出的歌舞管弦之声。可是好景不长,天宝时期,云南一带烽烟四起,朝廷大肆抽丁,在凄惨的哭泣声中,儿子告别母亲,丈夫告别了妻子。因为他们听说云南泸水一带,瘴气迷漫,更何况还要徒步渡过那热如沸汤的大河呢!据说前后奔赴战场者,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这一年,他二十四岁。很不幸,征兵的名册上赫然列着他的名字。夜深人静,他偷偷地用石头将自己的手臂砸断。从此他变成了残废,但也由此逃脱了远征云南之苦。作为一个断臂的残废人,他是不幸的,因为六十年来,伤痛时肘折磨着他;但他从未后悔,因为他又是幸运的,他没有做云南万人冢上的望乡鬼,他毕竟还活着,虽然活得并不舒服。
作品最后一段“老人言,君听取”云云,旗帜鲜明地表白了自己的观点。开元时的贤相宋璟,为了防止边将为邀功而滥用武力,对于杀敌有功的天武军牙将郝灵佺并没有论功行赏,仅在次年授他为郎将,这样做防止了与少数民族的纠纷,保证了边境的安宁。而杨国忠之流为达到个人邀功固宠的卑鄙目的,不惜开边寻衅,视数十万人的性命为儿戏,驱赶他们到环境极为恶劣的边远地区去作战,造成千万个家庭的悲剧,也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作者把宋璟与杨国忠作了鲜明的对比,其褒贬倾向不言自明。他对宋璟的行为是赞赏的,他反对不义战争,希望各民族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显示出诗人的宽大胸襟和善良的愿望。
此诗在结构上很有特色,完全符合诗人《新乐府序》所谓“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要求,有如常山之蛇,首尾照应。在表达作者的主观倾向时,仍不忘以新丰折臂翁的悲惨遭遇作为富有说服力的活见证。
这是一首题画诗。此诗首、颔联写画中山水,尺幅有万里之势;颈联写暮景,回应“苍然”;尾联写作诗,谓画中景非笔墨所能传出,既极赞画之神妙,又自惭诗之拙。此诗具体起笔突兀,通体气势雄浑,很有杜意。
起笔两句,使画中山水呼之欲出,跃然纸上。尤妙在以“满眼”强调水之浩浩荡荡,用“何郡”把对“苍然”的赞叹隐在一片疑问之中。起笔十字,独造其妙,意境全出。
三、四句“向来万里意,今在一窗间”承接上二句意脉,作一小结:万里的山水,万里的意境,竟被作者凝固在尺幅画间,仍将掩饰不住的赞叹溢于诗表,不同的是前之赞叹是对山水而发,此之赞叹是对画的意境而发。
及至第五、六句“众木俱含晚,孤云遂不还”,其物与心之互相感发的关系,至此已脱颖而出。
末两句作一种总结式的感叹,“此中有佳句,吟断不相关。”颇有“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之风,同时也是对深一层意境之引发。全诗到此戛然而止,只觉余韵袅袅,又都在不言之中,真所谓“尽而不尽”。
全诗写景兼抒情,通篇未用一典,却于简谈中见新奇。古人认为“天下事有意为之,辄不能尽妙,而文章尤然,文章之间,诗尤然”,简斋此诗,可证此论。全诗自然至极,淡泊至板。然而这淡泊却是“豪华落尽见真淳”之淡,是“淡极始知花更艳”之淡。绝非索然寡味,深远就寓在这淡泊之中。无限的绚烂,也融于淡泊之中,真乃淡而有致,淡而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