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个故事,很让我们疑心,这是否是后来添加上去的,因为伍员,也就是伍子胥,真的是料事如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然 就在二十年后灭掉了吴国,应了伍子胥的预言。当然,这个故事没有造假,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这样我们的确要佩服伍子胥的眼光和头脑了。他是清醒的政治家、军事家,具有理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态度。他识破了越国在兵临城下之时媾和来保存实力的意图,援引历史教训来告诉吴王夫差,却未被采纳。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发展虽然不是重复循环的,但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乎要栽大跟头。夏朝第六代君主少康的“少康中兴”,就是一面镜子。国家虽然亡了,但留下了复仇的种子, 为日后的复兴提供了火种。星星之光,可以燎原。少康就真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 灭掉仇敌,光复了祖先的业绩。
教训之二,是对陷入困境的“穷寇”,要穷追猛打,直至彻底消灭,不留任何祸根, 不时敌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希望,也就是要灭掉“种子”。还是毛主席英明, 他老人家早就手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先生也极力倡导通打“落水狗”的精神,即使狗儿落入水中做出哀求的可怜状,也要通打之,否则,它一旦爬上岸来,又会咬人的。古人也总结过不能纵虎归山,要不然会遗害无穷。从这个方面来说,吴王夫差放过越王勾践,实在是养虎遗患,玩火以至自焚。
教训之三,从越王勾践的角度说,在明知对手强大时,及时的表示屈服,要求媾和,以便保存实力,另图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是迫不得已最好的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 勾践不愧为识时务者,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关键时刻,甘拜下风,屈居人下,以屈求神,保住了复仇的种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教训之四,要有坚韧不拔地坚持下去的毅力,事业终将成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大概是牢记住了这一点,并且再退一步,加上十年,用两倍的时间来为复仇作准备。 这个过程也够漫长的,其中的屈辱辛酸,非局外人所能体验。以国君的身份,卧薪尝胆,这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在长期的艰难困苦之中,人的精神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因挫折而彻底的放弃希望和努力。但是勾践坚持下来了。 因此我们也要敬佩勾践,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地向目标挺进的毅力。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这首诗由两个设问句组成,顿挫激越,而又直抒胸臆,把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都淋漓酣畅地表达出来。
第一个设问是反问,也是自问,含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豪情。“男儿何不带吴钩”,起句峻急,紧连次句“收取关山五十州”,犹如悬流飞瀑,从高处跌落而下,显得气势磅礴。“带吴钩”指从军的行动,身佩军刀,奔赴疆场,那气概多么豪迈!“收复关山”是从军的目的,山河破碎,民不聊生,诗人怎甘蛰居乡间,无所作为呢?因而他向往建功立业,报效国家。一、二两句,十四字一气呵成,节奏明快,与诗人那昂扬的意绪和紧迫的心情十分契合。
首句“何不”二字极富表现力,它不只构成了特定句式(疑问),而且强调了反诘的语气,增强了诗句传情达意的力量。诗人面对烽火连天、战乱不已的局面,焦急万分,恨不得立即身佩宝刀,奔赴沙场,保卫家邦。“何不”云云,反躬自问,有势在必行之意,又暗示出危急的军情和诗人自己焦虑不安的心境。此外,它还使人感受到诗人那郁积已久的愤懑情怀。李贺是个书生,早就诗名远扬,本可以才学入仕,但这条进身之路被“避父讳”这一封建礼教无情地堵死了,使他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何不”一语,表示实在出于无奈。
“收取关山五十州”一个“取”字,举重若轻,有破竹之势,生动地表达了诗人急切的救国心愿。然而“收取关山五十州”谈何容易?书生意气,自然成就不了收复关山的大业,而要想摆脱眼前悲凉的处境,又非经历戎马生涯,杀敌建功不可。这一矛盾,突出表现了诗人愤激不平之情。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请你登上那画有开国功臣的凌烟阁去看一看,又有哪一个书生曾被封为万户侯?
诗人问道:封侯拜相,绘像凌烟阁的,哪有一个是书生出身?这里诗人不用陈述句而用反问句,发牢骚的意味显得更加浓郁。看起来,诗人是从反面衬托投笔从戎的必要性,实际上是进一步抒发怀才不遇的愤激情怀。由昂扬激越转入沉郁哀怨,既见出反衬的笔法,又见出起伏的节奏,峻急中作回荡之姿。就这样,诗人把自己复杂的思想感情表现在诗歌的节奏里,使读者从节奏的感染中加深对主题的理解和感受。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