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柳》四章是渔洋山人王士禛写于顺治十四年的组诗。顺治十四年,王士禛与众名士在济南大明湖的水面亭相会,饮酒赋诗,赏景享乐。作者在此时看见秋柳,竟也引发了无限的感伤,写出了这四首诗。诗成轰动一时,后世很多学者把这组诗誉为“神韵诗”的真正发端。
本诗为第一首,可以说是组诗中最具代表性的,也是最出色的诗歌。写秋柳的摇落憔悴,从而感叹良辰易逝,美景难留。全诗辞藻妍丽,造句修整,用曲精工,意韵含蓄,风神高华,境界优美,咏物与寓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着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更叫人叹绝的,是全诗句句写柳,却通篇不见一个“柳”字,表现出诗人深厚的艺术功底。因此为一时绝唱。
白下门,指今江苏南京。那是六朝的首都。后来虽还是有名的城市之一,但比起其长期作为首都的六朝时代来,当然可说是没落了。所以,在古代的诗词中,经常被用来作为抒发今昔盛衰之感的对象。
黄骢是唐太宗的爱马;此马死后,太宗命乐人作黄骢叠曲,以示悲悼。乌夜村是晋代何准隐居之地,其女儿即诞生于此,后来成为晋穆帝的皇后。诗人在此加上“梦远”二字,则意为着这样的荣华富贵之梦已永远不可重视,正如死去的骏马黄骢已永远不可复生一样。所以,诗人所感到的,并用来传给读者的,乃是彻底的,不存在的任何希望的幻灭,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幻灭。
于是,剩下来的唯一的路就只能是逃避;“莫听临风三弄笛”。也就是说,不要再听那悲衰的音乐,想那些悲哀的事情了。然而,“玉关哀怨总难论”。幻灭的哀愁是深深潜藏在心底,又逃避不了,逃避本身也不得不归于幻灭,而诗人与读者也就是只能永远沉浸于幻灭的悲哀之中。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好朋友邀请赴宴,自己不想去,这是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面对这种情况,要借故推辞,很难措词。姜夔这首诗却推辞得很得体,既道出了不想去的原因,又说得不俗,耐人寻味。
诗首句直抒胸臆,表明自己一天天衰老,对世间的事渐渐淡漠,提不起兴致,因此懒得出门,没有心情听到宴饮中的嘈杂的管弦,也更无心应酬。这句是实写,企图通过自己的种种不堪,引起对方的同情,但作为不去赴席的理由,仍嫌不足,于是第二句再加以补足,请出万能挡箭牌,以身体不好,不适宜饮酒为托词,谢绝邀请。这样拒绝,既说明了自己不去的原因,又等于告诉对方,自己的现状,去了后反而会因了自己一人向隅而使满座不欢,于是主人就不便再勉强了。
三、四句说自己不去,但与前两句直接表示不同,换个角度,说自己愿意留在家中。留在家里的理由也很充分,时逢夏末,碰到了难得碰到的好雨,驱尽了残暑,在这样凉爽的天气里,正好可以在家中舒舒服服地睡一觉。虚堂的幽静,与上面管弦的热闹成对比,走向年老而又在病中的他自然适宜乘凉快在家好好休息;而白天高卧,又带有几分高士的闲适意趣,很切合诗人自己的身份。听了这些,张平甫就更加不会因为诗人不答应赴宴而不快了。
姜夔一生困顿失意,为生计所迫,羁旅天涯。他写这首诗时,生活主要依靠张鉴、张镃和范成大的资助,人到中年,彷徨无措,使他倍感寥落。他在《忆王孙》词中自述“零落江南不自由,雨绸缪,料得吟鸾夜夜愁”,正是他当时生活及心情写照。这首诗表面上写的是辞谢友人的邀请,三、四句甚至带有些豁达,但隐藏在诗后的是很浓重的牢愁,因此读来使人觉得有些压抑。
此诗首句写潼关雄踞山腰,下临黄河,形势十分险要;次句写作者行经此地,马蹄声声,被秋风吹散,点明时间和旅程;三、四句写黄河浩浩荡荡以及潼关境域内的山峦起伏。全诗豪迈奔放,写景与言情巧妙结合,含蓄又生动。
诗的首句以一种远景式的遥望,展现潼关一带苍茫雄浑的气象。紧接着,第二句以轻捷、有力的笔调,将“秋风”“马蹄声”引入诗中,不但以听觉形象补充了前一句所造成的视觉形象,进一步渲染出潼关一带独具的氛围,而且打破了原先画面的静态,给全诗增添了一种动感。对于久处书斋的文弱书生来说,萧瑟秋风也许是惹人伤感的凄凉之物,但对胸怀大志,亦文亦武的诗人来说,秋风中那矫健的马蹄声却更能催动豪情。他在壮阔的天地间策马驰骋,感到欣喜,感到痛快,感到精神上的极大的自由。
接下来的三、四句,则转从河和山方面来写。在前面那种状态下,诗人极目四望,眼前的自然景物也呈现出新奇的姿态:那从群山中冲决而出的黄河,尽管已奔入辽阔的平原,但仍嫌受束缚似的在不断冲击着河岸;而西去的群山,虽然走向与黄河相反,但仿佛也在力戒平坦,一更比一峰高。这样透过壮阔险峻的背景,就把潼关写活了。同时将写景与言情巧妙地结合起来,融进了诗人要求冲破约束的奔放情怀,是自我性格含蓄而又生动的描绘。
这里的诗人即高山、大河,高山、大河即是诗人。因为诗人已把自己的精神投射到了高山、大河之上,在高度的审美愉悦中,诗人已与高山、大河进入了同一状态,彼此相融,浑然不分而这“犹嫌束”“不解平”的黄河,高山,即是诗人傲岸不羁雄奇磊落胸怀的写照是诗人特有的冲决一切罗网、奋发昂扬的心态的外化。
诗人在这首诗中所呈现出的,是一种扩张式的、外拓型的心态。这是一种在新旧社会交替之际所急需的新型人才应有的精神状态。它昭示了诗人短促而轰轰烈烈的一生,即将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