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实际上剥开神话的外衣,我们发现共工和祝融都说是两个部落,共工氏部落负责水文地理和治理水利,而祝融氏负责火事管理。由于炎皇神农时期地球处于冰河时期,那时水灾不明显。到了颛顼大禹期间,冰河期已经过去,气候变热,冰川消融,大地开始不断发大水,而有经常暴雨不断。作为负责水事管理的共工氏,首领颛顼认为是共工氏的责任,因此把滔天不断的洪水怪于共工氏,便下令诛杀共工氏,这边有战争的可能。然而杀了共工,水患依然不断,到了尧帝继位,水患依然不断,大雨依旧经常下个不停,于是乎尧帝也下令继续追杀共工氏族之人,而祝融氏正是追杀共工氏的执行者。杀戮再继续,暴雨和洪水依旧不停止。
大禹的父亲鲧被尧帝派去治理水患,修堤堵水九年未果,被杀。公元前4128年舜帝即位,命鲧的儿子禹继续治理水患,并彻底诛杀共工氏族之人。
禹改变了治水方法,运用准绳和规矩,带领族人凿开了龙门和伊阙,凿通积石山和青铜峡,挖通了九条河,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把洪水引到大海里去,地面上又可以供人种庄稼了。他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戴着箬帽,拿着锹子,带头挖土、挑土,禹常年脚长年泡在水里连脚跟都烂了,只能拄着棍子走。
禹在涂山遇到一个名叫女娇的姑娘,两人相互十分爱慕,便成了亲。禹新婚仅仅四天,还来不及照顾妻子,便为了治水,到处奔波,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第一次,妻子生了病,没进家去看望。第二次,妻子怀孕了,没进家去看望。第三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忍着真心没进去探望。大禹治水居外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地治理水患的治水英雄。对于这故事,一些人认为就是大洪水大劫难时期,更因为这西元前4000年的人类历史基本是一个空白。《圣经》中并没有记载年代或重大的具体事件,也就认为现代人类大约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左右。然而一些考古研究,却发现了“史前”文明,诺亚方舟的故事无法解释。而在中国的历史记录中,这三皇五帝的故事都是十分混乱零散的,要找出具体年代,真的很难。
第三次,大禹治水经过家门,适逢女娇生子,邻居告诉大禹,劝他回家探望妻儿,大禹说:“治水要抢时间,无法分心。”邻居说:“您不能回去看望妻儿,也应给独生子命个名字呀!”大禹在匆忙说就命名为“启”,意思是说”治水启行“。如此一去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归来时他的儿子已经十多岁了,女娇也成为一位中年妇人了。此外,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相传古时嵩山一代洪水滔天,土地淹没,许多生命被夺走,大禹为了尽快凿开山间通道,大禹之妻涂山氏为支持大禹治水,也一同来到嵩山,就住在太山脚下,每天给大禹缝衣送饭。顾不得回家,到了吃饭时分,便击鼓为号,由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前来送饭,此事感动了上苍,玉帝便出手相助,让大禹在开山凿渠时变成一头力大无比的黑熊,滔滔江水乖乖听从大禹安排,但大禹始终没有把变熊的事情告诉妻子。大禹对涂山氏说:"当你听到击鼓声,就给我送饭"。这就是闻鼓饷夫的故事。大禹为了尽快开山间通道,就变成了一只大熊,在山间来来往往,开山石,忙碌不停。
一天,大禹开山迸石误触皮鼓,涂山氏闻声前来送饭,不见大禹却见到了一头威猛的黑熊,又惊又急,扭头便往东奔跑。大禹急忙去追,到快要追上时,涂山氏却化成了一块大石头。面对急匆匆赶到的大禹,涂山氏明白了一切,悲喜交集,但却已无法回答大禹的千呼万唤。只听一声巨响,巨石的北部裂开了,生出了一个婴儿。原来是涂山氏焦急万分,愁肠百转,迸破了肚子,把十月怀胎的儿子留给了大禹,也把无限的眷恋和思念留给了大禹,这个婴儿便是夏代的第二代君主夏启。
这首诗写诗人狱中凄惨的生活和对家人怀念的感情。这两首诗意境妻凉,感情真挚,心理描写动人。
诗的前两句描写御史台森然阴风阵阵的萧瑟环境,苏轼在阴冷孤寂的狱里睡不着,想起面对刽子手的情形,心惊胆战。
第三、第四句用“命如鸡”表达出苏轼对自我命运任人鱼肉的无奈和沉痛。这是一个亮节高格者的悲叹,不管身处何地何时,苏轼都始终追求这种自由、自我的坚定人格。
第五句和第六句是苏轼觉得自己罪无可赦,思念起孩儿们,希望他们的才华和能力都平常就好,能够平安喜乐才是最重要的。自己快要死了,还没让妻子过上富贵平安的日子,觉得特别愧对共患难过的妻子。这其中不无诗人悟透人生,平常就好的淡泊哲理。
结尾两句,苏轼希望葬在为官过的杭州。这表现出苏轼的忠直秉性,展现出他当官为民的作为和风骨。
在这首诗中,苏轼写了对妻子儿女的想念、对自己的感怀,还有自已死了之后尸体埋葬何地的嘱托。其哀伤之情浓郁,昔日气势全然不见,所以读此诗又不同于苏诗其他之作,别有一种情深凄怆之感。
诗序说:“连州城下,俯接村墟。偶登郡楼,适有所感,遂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此诗有感而发,且借用俚歌形式,其目的在于明确表示诗人作诗是为了讽谕朝政、匡正时阙,等待中央派官吏来采集歌谣。采诗之说起于《诗经》,兴盛于汉魏以来的乐府,是指中央乐府机构将民间诗作采集整理,一方面可以使这些优秀的民间诗作得以流传,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统治者借以体察民情。中唐新乐府诗虽然大都有意仿效乐府民歌通俗浅显的风格,但像《插田歌》这样富于民歌天然神韵的作品也并不多见。这首诗将乐府长于叙事和对话的特点与山歌俚曲流畅清新的风格相结合,融进诗人善于谐谑的幽默感,创造出别具一格的诗歌意境。
诗中前六句可以作为一小节来看,用清淡的色彩和简洁的线条勾勒出插秧时节春光明媚,农夫农妇插秧时整个田野间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而且诗人在工整的构图上穿插进活泼的动态:冈头花草崭齐、燕子穿梭飞舞、田埂笔直如线、清水粼粼闪光以及穿着白麻布做的衣裙的农妇和披着绿草编的蓑衣的农夫,白裙绿衣与绿苗白水的鲜明色彩分外调和,传达出一种朴素的人文美,也展示了自然生机的美与明媚春光的和谐统一。
接下来的六句中,诗人进一步通过听觉来描写农民劳动的热闹景象。前一节的景物描写可看作是一种静态背景的铺叙,而这一节则主要刻画了人物的活动。诗人抓住农人的歌声进行细致刻画,虽然诗人远在郡楼之上,又加之农夫农妇们是以地方俚语唱和,必然使诗人无法辨清其词,却亦能欣赏其旋律,这些歌虽然是俚歌,也缠绵柔媚、如琢如磨。“怨响音”是农民们在繁重劳动和艰难生活的重压下自然流出的痛苦呻吟,但由于唱的人心境之宽,整个气象是洋溢着欢乐与舒畅的。“时时一大笑,此必相嘲嗤”十分传神,在农夫们一片整齐的哼唱中时时穿插进一阵阵嘲嗤的大笑,忧郁的情调与活跃的气氛奇妙地融合在一起,因而歌声虽然哀怨,但并无沉闷之感。歌声与笑声渲染了浓烈的气氛,传达的情感感染了作为听者的诗人。农民们毫无机心的欢乐与热情毫发毕现、洋溢笔端。
诗人没有描写劳动时间的推移过程,而仅用“水平苗漠漠”一句景物描写点明插秧已毕,使场景自然地从水田转移到村落,处理得圆融机巧,不露生硬痕迹。以水田插完后“苗漠漠”的情景直接转向墟里烟火,既表现了地点的变更,也将时间的推移显现出来,时空转换得巧妙无痕。并且诗人也将村落里富有生活气息的情景,不着痕迹地展现出来,此间并未用新奇的语句,而是套用田园诗的一贯意象与写法,令人有一种熟悉感。同时这种套用不是毫无创意的搬用,其中渗透了作者自己的观察。同时,他在对村落描写的过程中非常自然地引出了此诗的主人公——上计吏,将全诗前后两部分对比的内容天衣无缝地接合成一个完整的场面。对上计吏的形象刻画,也是始于对其衣饰的描写,乌帽长衫的打扮同农妇农夫的白裙绿衣区分开来,不但显示出上计吏与农夫身份地位的差别,而且使人联想到它好像一个小小的黑点玷污了这美好的田野,正如他的庸俗污染了田间辛勤劳动的纯朴气氛一样。上计吏自我介绍的一个“自”字、谎称自己本生于帝乡,巧妙地表现了上计吏急于自炫身份的心理,这些使他的登场成了与前半部分完全不和谐的音符。
诗歌自上计吏出场后,便以他与农人对话的方式将诗的主旨缓缓道来。汉乐府诗以对话的形式叙述情节、表达感情的比比皆是。刘禹锡借用这种古法与他反映时事、讽喻时政的写作目的相得益彰。然淳朴的农夫并未屈媚于他的特殊身份,对上计吏的应酬颇含深意,一言揭穿了他的底细。“君家侬定谙”可谓快人快语,说明农夫知道上计吏本来也是出身于附近乡村的,反驳了上计吏吹嘘自己的谎话。“一来长安道,眼大不相参”刻画了计吏自从当上小官、去过一趟长安后便自谓身份高贵、不认故人的作派。话虽是对“这一个”计吏而发,却也概括了封建社会世态炎凉的普遍现象,揭示了官贵民贱的社会关系的本质。计吏没有听出田夫话里的讽刺意味,反而“笑”着致辞,仍极力炫耀自己。这一“笑”正显出他的愚蠢。“长安真大处。省门高轲峨,侬入无度数”,活画出尚未脱掉土气的计吏鄙俗可笑的神情和虚荣浅薄的性格。然计吏的夸耀揭露出了朝廷卖官鬻爵的现象。“昨来补卫士,唯用筒竹布”是全诗讽刺的重点。既然计吏的姓名补入朝廷禁军的缺额,只须拿出些筒竹布便贿赂得来,那么官职当然也可随意买卖了,一个“唯”道出了官位的不值钱。“君看二三年,我作官人去”,这种推测既是计吏的自夸,也道出了诗人的忧虑——一个毫无见识,等同于农人的计吏凭借微薄的付出,竟然可以作朝廷官员。但让这话出自一个小小的计吏之口,则收到比诗人直接议论更强烈的效果。连计吏都觉得官价便宜,更可见出皇家卫士名额之贱,朝廷卖官鬻爵之滥,朝廷不看重能力,甚至连身份也不再看重,眼中唯有铜臭二字。全诗写到计吏得意忘形地预卜自己将会高升的前途时便戛然而止。听了这一席话农夫的反应如何,则让读者自己去想象,这就留下了无穷的余味。这一段对话全用口语,寥寥数言,朴素无华,却传神地表现出农夫与计吏这两个不同身份的人物不同的心理状态和性格特征,体现了诗人通俗活泼而又具有高度概括力的语言特色。
这首诗前面的写景、后半部分巧借对话委婉传达讽喻主旨,朴实简练,继承汉乐府缘事而发的优秀传统,未及一语表达诗人的观点,也没有评论的陈述和激动的抒情,只有白描式的叙述,但讽谏的意旨已达,痛心的感情已然力透纸背。这首诗表情达意、深入浅出、题旨深远,在诙谐嘲嗤中寄寓严肃的政治意义,以平凡真实的生活显示深刻的主题思想,从艺术结构、叙事方式、细节描写到人物对话都深得汉乐府民歌的真髓,但又表现出诗人明快简洁幽默的独特风格,因而以高度的思想艺术价值为中唐新乐府运动增添了光彩,是新乐府运动中的一株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