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诗的前两句,每一句中都有“人”和“月”字,这就使诗的前两句的句法更加工整而复杂了。实际上,诗的前两句也可变为“离人无语却有情,明月有光却无声”,或者为了合于平仄,也可以改为“离人无语却有情,有光明月却无声”这样就将人和月分开描写,前句写人,后句写月,但诗人此处却偏偏将人和月交织地描写在一起,两句中都有人和月。从第一句看,两人分离时都没有什么话说,而月亮也没有声音,四周很寂静,似乎没有什么感情,但第二句马上一变,明月虽然无声,却有着洁白的光亮,而两人分离时虽然缄言,保持着沉默,内心里却百感交集,充满着离情别绪,这样一写,句与句之间就有一种起伏,一种变化。不仅使人感到人有情,就连月也有情。
前二句是写两人在明月下依依不舍的分手时情景,后二句转而描写离别后情景。作者是个女子,从末二句的口气来看,第三句中的“人”也应该是指一位女子。她不仅离别有情,别后相思也依然有情。这从“人似月”三字即可看出。这三字看似平淡,言外之意都很多,有着承上启下的意义。从承上讲,前二句虽然月无声,只有光,但就如同人无语却有情一样,都是有情物,而此处说“人似月”,就是说此刻的人依然如月一样,仍是有情物。从启下讲,月亮每天夜里从云中映射到水中,又从水中爬到层城,年年岁岁,周而复始,表现其时间之长,而“人似月”,正是为了说明人的相思也是天天如此,夜夜如此,说明其相思时间之长之久。月亮皎洁无声,离人相思无语,其情却如同月光,云间、水上、层城,无处不在。足见相思之深沉、绵密,如诗如画。诗从月光下离人的依依惜别,到月光下闺女的独自相思,从头至尾都将人、月合写,以人喻月,以月形人,写得十分有情味,又别致。
风流才子柳永仕途失意后,终日冶游,过着偎红倚翠的放浪生活,这首俚词可为代表作。年轻时在汴京的一次宴会上,他与一个已经分手的歌妓不期而遇,重逢交谈终于达成谅解。这是一段悲欢离合的事,虽然只是宴会上这一场面,却将词人和她的恩恩怨怨写得细腻逼真。上阕先写彼此散后,突然相遇的神态。他认为没有缘由再与她合好,又见她席上强装笑颜,不时皱眉长叹,那楚楚动人的神态勾起他对旧日恩爱的缕缕情思。只见她双眼泪盈,不顾约束,对着他的耳边倾吐着种种隐藏在内心的肺腑之言。而且她对他情感却始终专一。他表示要她“待信真个”,即割断了一切羁绊,他才“收心”,“共伊长远”对前番误会表示谅解后长远相爱。
柳永的俚词特色多方言口语,既通俗又妥贴而曲尽其意,这是他在接触市民口语中获得的。也因为他对市民观察入微,摹写入物的情态、语气及心理变化,才下笔如此传神。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