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猎轻骄,概括边城儿的生活态度。“胡马秋肥宜白草,骑来蹑影何矜骄。金鞭拂雪挥鸣鞘,半酣呼鹰出远郊。弓弯满月不虚发,双鸧迸落连飞髇。”六句,具体描写边城儿的生活态度。骑马驰骋,态度骄横,半酣鸣鞭,呼鹰出郊。弓不虚发,连落双鸟。“猛气”二句收束以上六句之意:猛气英风振沙碛,与游猎轻骄相呼应。末二句点明诗旨,照应开头,对比强烈。
结尾“白首下帷”运用典故,指汉儒董仲舒事,三年不出园只管读书。李白虽然作为一个诗人,但他的诗歌以及行事作风则更像一个游侠,与此诗相近的《侠客行》则是李白仗剑天下的内心写照。李白也是借此诗表明自己也要像边城儿一样,银白马鞍,弯弓满月,追逐自己报效国家的梦想。
李白的长诗很会营造氛围,对边城的军人的形象的描写是成功的,但决不是歌颂他们,李白往往在结句才表达出自己的思想。
公子重耳由于受骊姬的陷害,在晋献公在世时流亡国外。公元前651年,晋献公去世,晋国无主,秦穆公派使者到重耳处吊唁,并试探他是否有乘机夺位的意思。重耳和子犯摸不清穆公的真实意图,怕授人话柄,于己不利,于是婉言表态,得到穆公倍加赞许。
问过舅舅才做决定、学舌舅舅的话:“父死之谓何?”都充分显示出政客的虚伪、善于表演的实质。“爱父”、“远利”之说完全就是欺世盗名之辞。这些话由劝人夺权的秦穆公嘴中说出,就更是刻画出工于权谋的政客众生像。
由于贺知章这次是以道士的身份告老还乡的,而李白此时也正尊崇道学,因此诗中都围绕着“逸兴多”三字,以送出家人的口气来写的。镜湖是绍兴地方的风景名胜,以湖水清澄而闻名于世。李白想象友人这次回乡,一定会对镜湖发生浓厚的兴趣,在那儿终日泛舟遨游的。为了突出贺知章的性格,诗中不再以宾客或贺监的官衔称呼他,而干脆称他为“狂客”,因贺知章晚年曾自号“四明狂客”。“宾客”到底沾上些官气,与道士的气息不相投合,而“狂客”二字一用,不仅除了官气,表现了友人的性格,而且与全诗的基调非常吻合。
晋代的大书法家王羲之记载的兰亭盛会就发生在贺知章的故乡山阴。而贺知章本人也是著名的书法家,这就使诗人想起了一个故事:据《太平御览》卷二三八记载,王羲之很喜欢白鹅,山阴地方有个道士知道后,就请他书写道教经典之一的《黄庭经》,并愿意以自己所养的一群白鹅来作为报酬。由此诗人说,此次贺知章回乡,恐怕也会有道士上门求书。当年王羲之书写《黄庭经》换白鹅的事情,那又要在山阴发生了。所以,末二句表面上是叙述王羲之的故事,实际上是借此故事来写贺知章,盛赞贺知章书法的高超绝妙。
这首诗基本是李白信手拈来之作,但他一下就抓住了两样东西:一个是绍兴的镜湖,另一个便是王羲之当年写字换鹅的故事。全诗实际上所写的也就是这两件事。但它们却都恰能表现出友人故乡即山阴的地方特色,同时也都能显示出贺知章这个人的性格特点和才华所在。李白当时并未去过山阴,因此诗中所谓的“镜湖”、“山阴道士”之类,实际上还都是赠别友人时的一种想象之词。由此可见诗人炉火纯青的诗艺。
此诗描写英姿勃勃的青年形象,抒写了诗人远大的抱负。是作者七绝中以豪放胜者。光芒辐射,眩人心眼。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