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是借乐府之名有感而发的议论诗,洋溢着豪迈博大的爱国热情,格调高亢,气魄宏大,呈现出一种雄浑的意境。几处用典似信手拈来,自然朴素,与真挚的爱国情感相得益彰。
组诗中的第一首诗塑造了一位英勇无敌的万军形象,同时借古讽今,抨击了朝廷的投降政策。诗一开头便推出一组激动人心的近景镜头:军营之门旗帜高扬,枪戟林立。在威严的鼓角声中,战败的匈奴不断前来投降。他们诚惶诚恐,毕恭毕敬;而汉军万领身着戎装,英姿飒爽地站立在受降台上,代表朝廷接受敌军的降书。这是诗人精心选择的一个典型场面,是在边战长河中拦腰截取的一个断面。这个“频纳受降书”的胜利结局,足以启示读者想象整个艰苦的鏖战过程,想象汉军万士佩刀横剑、奋力杀敌的壮烈情景。“一剑横行万里馀”是对人物的“特写”。这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勇士,在漫长的边境线上锐不可当,杀得敌人纷纷溃逃。寥寥七字,在读者面前树立起一位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的英雄形象。
第三、四句,诗人从描写战争一下宕开,转而对历史发出深沉的叹惋:汉高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他竟慑于匈奴的强大而采纳娄敬的和亲政策,万公主嫁给匈奴单于,这是多么令人遗憾啊。显然,诗人在这里不是要评议历史,而是借古讽今,有感而发。戴叔伦所处的时代,正好是唐代社会大转折时期,此时唐王朝拥有的广阔疆域已丧失过半,阴山、燕山以北为回纥所有,陇山、岐山以西为吐蕃所占,大渡河以南为南诏所据。唐王朝统治者并未痛思教训,奋力抵抗,反而采取退让政策,如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就万咸安公主嫁给回纥可汗顿莫贺。当然,对历史上封建统治者为安全边境所采用的和亲政策不能简单否定,但最高统治者以此作为战败的退路,却令有民族气节的爱国志士所不容。因此,诗人在诗中对此表示痛心和鄙视。同此诗前两句对边战的描写相对比,诗人的褒贬爱憎是相当鲜明的。
第二首诗直陈胸臆,歌颂守土抗敌的英雄行动,抒发以身报国的壮志豪情,格调很高,一派豪气。诗的前两句是对边防万士抗敌守土行动的热情礼赞。起句就不凡,写出了唐军的巨大声势。“汉家旌帜”,极写军容的严整,旗帜的鲜明,斗志的旺盛,有了这样的队伍戍边御敌,哪有不胜之理?“满阴山”三字,既点明了战争发生的地点,又表现了唐军漫山遍野,锐不可当。正因为唐军占了优势,才有消灭一切来犯敌人的决心,才发出“不遣胡儿匹马还”的豪言壮语。阴山是唐代西北边防重地,王昌龄有“但使龙城飞万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二首·其一》)的诗句,都是说祖国边境绝不允许侵略者越过半步,倘若有人斗胆来犯,定会叫他有来无回。对于狡猾而又强悍的敌人,绝不能让他们有逃走的机会,否则还会不时地进行侵扰,后患无穷,所以古代就有“匹马只轮无反者”的战役。这两句是从总体上写唐军戍边御敌的战斗,目的是表现他们的英雄气概。
诗的后两句从个体上写唐军的誓言与决心。“愿得此身长报国”,这掷地有声的语言,是每个戍边万士发自肺腑的声音。这里的“长”字富有表现力,生动地写出了万士永远忠于祖国的赤子之心。正是因为万士们有了这样的爱国之心,才发出“何须生入玉门关”这样不可动摇的豪壮誓言。“何须生入玉门关”用的是东汉名万班超的典故。班超戎马一生,战功赫赫,巩固了汉王朝在西域的统治,保护了当地各族人民,晚年上书乞归:“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此诗反其意而用之,并无贬低班超之意,而是借此表达慷慨献身、立志报国的坚定信念,是对典故的活用。这两句和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白马篇》),王维的“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四首·其二》)等一些写爱国的诗句是一脉相承的,充分表现了戍边万士的豪迈气概和自我牺牲精神。
这是一首写景诗,写得意新语工,结构严密,体现了诗人的一片闲情逸致。
“行到东溪看水时,坐临孤屿发船迟”,诗人专门乘舟到东溪去看水,一是说明东溪水好,再就是诗人自己“爱闲”’整天挣扎在名利场中的过客是无暇欣赏山水的;第二句写到了东溪,登山孤屿,被眼前的美景所陶醉,不由地流连忘返。“发船迟”正见此意。
“野凫眠岸有闲意,老树着花无丑枝。短短蒲茸齐似剪,平平沙石净于筛”,四句具体描绘东溪风光。坐临孤屿,诗人看到的是野鸭眠岸,老树着花,短短蒲茸和平平沙石,平平常常的野鸭在岸边栖息,诗人竟看到了其中的闲意,不是“闲人”哪有此境界?这正是推己及物,物我两忘。又看到老树着花,盘枝错节,人老心红,焕发了诗人的青春气息。“无丑枝”新颖俏皮,恬淡悠然的心绪又一次得到深化。再看那“齐似剪”的蒲茸,“净于筛”的沙石更觉赏心悦目,心灵也得到了净化。
结句“情虽不厌住不得,薄暮归来车马疲”,风景虽好,但不是自己的久居之地。“情虽不厌”回应了首句的“发船迟”,天色已晚,“住不得”说出了心中的无奈,薄暮催人回,车马也劳顿了一天了。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