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一位南方少女偶尔遇到一位少年,一见钟情,巧妙地佯失双钗,暗约相会。摹写传神,感情纯朴。
前三句:“相见处,晚晴天,刺桐花下越台前。”记写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在越秀山上,越王台前,初春的一个傍晚,晴空万里,霞光映天,刺桐花(初春盛开)姹紫嫣红,好一派南国风光。这明媚娇艳的景象,为情人相会点染出一幅绚丽的背景,烘托出欢快的气氛。据称:“宋元时代,回教旅行家东来,常以刺桐一名记入其旅行记载。”(《辞海》缩印本1842页),而李珣在百花丛中独举刺桐花,则表明早在宋代以前,东来的“回教”人即以此来标举自己葆有本民族的特质。
后三句描绘出了少女回眸属意的神态,遗物留情的举动,以及少女羞涩的心理和含情脉脉的情态。此后情形也留给人们无限想象空间。其中“遗双翠”包蕴了四层意思:少女“暗里回眸”时,发现少年也在注意自己,所以才“遗双翠”表明心迹;少女虽然对少年“深属意”,但不知人家对自己是否也有意,所以才“遗双翠”发出试探;少男少女你有情我有意,但碍于游人众多,不便表白,所以才“遗双翠”期约到河对岸的林中相会;或者说,那“双翠”就是定情信物。
仅仅三十三字的一首小词,能用景物描绘构成色彩斑烂的背景,用人物举动刻画心理活动,塑造一个多情而聪明的少女形象,实属难能可贵。况周颐在《历代词人考略》中说:“五代人词大都奇艳如古蔷锦,惟李德润词,有以清胜者,有以质胜者,愈质愈厚。”以此词而论,写艳情而无艳语,清新与质朴兼备,自然隽永,耐人寻味。
这首小令纯用白描手法,写得自然流畅,空灵雅致。对于此词本色生动的语言,历来有较高评价。一般认为。它可以与刘禹锡的《竹枝词》媲美。与《花间集》崇尚艳丽的总体风格不同,开出了新境。
孟郊(751—814),字东野,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县)人。中唐著名诗人。他壮年屡试不第,四十六岁才中进士,五十岁时被授为溧阳县尉。怀才不遇,心情抑郁。在他上任之际,韩愈写此文加以赞扬和宽慰,流露出对朝廷用人不当的感慨和不满。
文章内容共分四段。
第一段,论述“物不平则鸣”的道理。从草木、水受外力的激动而发出声音,论及人的言论、歌、哭,都是因为有所不平的缘故。
第二段,列举自然界多种现象论证“不平则鸣”的观点。例如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乐器,就是最善于发出声音的东西;而上天则用鸟鸣、雷鸣、虫鸣、之声来告诉人一年四季的推移。这就为下文阐述“人也亦然”打下论证的基础。
第三段,论证人也如此,不平则鸣。文章承接上文,从自然界论及人类社会,从唐虞、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一直谈到隋、唐,列举了众多的历史人物的事迹,论证了“物不得其平则鸣”的论点。
第四段,从唐朝的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李观一直说到孟郊、李翱、张籍,认为他们都是善于用诗文来抒发情怀的人。作者发问:孟郊、李翱、张籍三人的优秀诗文,不知是上天要使他们的声音和谐来歌颂国家的兴盛,还是要使他们穷困饥饿、心情忧愁,而为自己的不幸悲歌?最终点明题旨:“东野之役于江南也,有若不释然者,故吾道其命于天者以解之。”借以抒发对孟郊怀才不遇的感慨。
文章运用比兴手法,从“物不平则鸣”,写到“人不平则鸣”。全序仅篇末用少量笔墨直接点到孟郊,其他内容都凭空结撰,出人意外,但又紧紧围绕孟郊其人其事而设,言在彼而意在此,因而并不显得空疏游离,体现了布局谋篇上的独到造诣。历数各个朝代善鸣者时,句式极错综变化之能事,清人刘海峰评为“雄奇创辟,横绝古今”。
此诗表现了作者对故乡的深切思念之情,同时也表达了作者被贬谪的愤慨不平之意。前两句以剑喻山峰,谓其割人愁肠,“割”字照应上句“剑铓”的比喻,突出作者愁苦之深;后两句由峭拔似剑铓的群峰进一步产生出一个奇特的幻想,期望身化千亿,散上诸峰以望故乡。全诗因景生情,融情入景,想象奇特,比喻新颖,作者谪居的愁苦与望乡的悲哀在短短二十八字里表达得深挚感人,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诗的第一句是写登览所见的景色,广西独特的风光之一是奇特突兀的山峰。苏轼说:“仆自东武适文登,并行数日。道旁诸峰,真如剑铓。诵子厚诗,知海山多奇峰也。”(《东坡题跋·书柳子厚诗》)可见“海畔尖山似剑芒”,首先是写实,是贴切的形容。不仅仅是形容,同时又是引起下句奇特的联想的巧妙的设喻。剑芒似的尖山,这一惊心动魄的形象,对荒远之地的逐客,真有刺人心肠的感觉。
自永贞革新失败,“二王八司马事件”接踵而来,革新运动的骨干均被贬在边远之地。十年后,这批人有的已死贬所。除一人先行起用,余下四人与柳宗元被例召回京,又被复出为边远地区刺史。残酷的政治迫害,边地环境的荒远险恶,使他有“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别舍弟宗一》)的感喟。回不到京国,不由他不想念它和那里的亲友。他曾写过“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刺史》)的诗句,这与此诗的“海畔尖山似剑芒,秋来处处割愁肠”都是触景生情,因景托喻,有异曲同工之妙。“割愁肠”一语,是根据“似剑芒”的比喻而来,由山形产生的联想。
三、四句则由“尖山”进一步生出一个离奇的想象。前面已谈到,广西的山水别具风格,多山峰;山峰又多拔地而起,不相联属。韩愈诗云“山如碧玉簪”即由山形设喻。登高远望时,无数山峰就像无数巨大的石人,伫立凝望远方。由于主观感情的强烈作用,在诗人眼中,这每一个山峰都是他自己的化身(“散向”一作“散作”亦通)。又使他感到自己只有一双眼睛眺望京国与故乡,是不能表达内心渴望于万一,而这成千的山峰,山山都可远望故乡,于是他突生奇想,希望得到一个分身法,将一身化作万万千千身,每个峰头站上一个,庶几可以表达出强烈的心愿。这个想象非常奇妙,它不但准确传达了诗人的眷念故乡亲友的真挚感情,而且不落窠臼。它虽然离奇,却又是从实感中产生,有真实生活基础,不是凭空构想,所以读来感人。
此诗与《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一样,都是寄怀之作,通过登临所见,触景伤情,抒发怀念友人和故乡之情,只是在表现形式和手法上有所不同。《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是七律,诗中托景抒怀,曲折传情,意在言外。这首诗是七绝,诗中熔情入景,用浅显的语言来描写内心中隐情,表现得鲜明突出。二诗异曲同工,各臻其妙。
这首诗中诗人跳动飞溅的情感波澜无法抑制,恰如“山洪陡发,瀑布奔流”,奔迸而出,因而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