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苍舒字才美(苏轼诗集作“才翁”),长安人。擅长草书、隶书书法,人称得“草圣三昧”。苏轼由开封至凤翔,往返经过长安,必定到他家。1068年(熙宁元年),苏轼凤翔任满还朝,在石家过年。他藏有褚遂良《圣教序》真迹,堂取名“醉墨”,邀苏轼作诗。苏轼回到汴京,写了这首诗寄给他。
苏轼是大书法家,有多篇诗谈到书法。像《凤翔八观》里的《石鼓文》、《次韵子由论书》、《孙莘老求墨妙亭诗》和这首《石苍舒醉墨堂》,都是脍炙人口的。那几首诗都涉及论书,而这首诗纯粹从虚处落笔,尤其特殊。
这是苏轼早期的七古名篇。他后来的七古中常见辩口悬河、才华横溢的特色,这首即是这种特色早期成熟的表现。堂名“醉墨”就很出奇,诗也就在这名字上翻腾。
起首明要恭维石苍舒草书出众,却偏说草书无用,根本不该学。这种反说的方式前人称为“骂题格”。
第一句是充满牢骚的话。这些牢骚是和苏轼那段时期的感受分不开的。在凤翔的前期,知府宋选对他很照顾。后来宋选离任,由陈希亮接任。陈希亮对下属冷冰冰的,又好挑剔,甚至苏轼起草的文字,他总要横加涂抹。苏轼对此很不满,在诗里也有所表现,如《客位假寐》。苏轼到了京城,正值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张变更法度,苏轼也不满意,以致后来因此而遭放逐。这时虽未到和王安石闹翻的地步,但心里有牢骚,所以借这首诗冲口而出。这句话表面上不怎么样,但把“忧患”的根源归于“识字”,是有点惊人的。至于“忧患”到底何在,作者却一点即收,使读者自己领会。古人轻视识字的,要数项羽最有名气。他认为字不过用来记记姓名,不值得学(《史记·项羽本纪》)作者巧妙地用了项羽这个典故而不落用典的痕迹。开头说,识字本是多余的事,更何况认草字;写草字,又写得龙飞凤舞,让人打开卷子一看惊叹不己,那就更不对了。“惝恍”二字形容草书的变化无端。“令人愁”明贬暗褒。这两句紧紧呼应下文“兴来”二句。这四句破空而来,合写两人而侧重对方。
五六二句从诗人到对方,在章法中是转换之处。苏轼是书法家,《次韵子由论书》一开始就说:“我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用“我尝好之”对比“君有此病”,也是明贬暗褒。“病”指其好之成癖,暗伏对方草书功力之深,引出下面六句正面点明“醉墨”的旨趣。七八两句把《庄子》两个篇名用来赞美对方草书功力之深。九、十两句正面点明以“醉墨”来命名的用意,十一、十二两句又用柳宗元的比喻回应“君有此病何能瘳”,看似批评,实是夸奖。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不倦,造诣必深。下面四句即是正面赞美。这四句极有层次,首句总提,次句暗用前人“笔冢”(如王羲之、智永、怀素等)的故事写其用力之勤。接下来写其造诣之深,这是用力之勤的结果。这两句又和篇首“神速”句呼应,一正写,一比喻。条理井然,语言飞动。
“我书”四句回到诗人自己,呼应上文“我尝好之”句。诗人先谦称自己的书法“本无法”,即不合规矩,“点画”句和“惝恍”句相应。接下两句反问石苍舒为何对他的书法如此偏爱,表面上是诗人自我否定,实有自负书法之意。如果正写就显得乏味,而且易流为诗人的自我吹嘘,用反诘语气来表现,供人回味,深得立言之体。怀素说:“王右军云,吾真书过钟而草不减张。仆以为真不如钟,草不及张。”“不减钟张”句即翻用这个典故赞美石苍舒。汉末张芝(伯英)和罗晖(叔景)、赵袭(元嗣)并称,张伯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见《晋书·卫恒传》)“下方罗赵”句即正用此典以收束“我书”。张芝人称“草圣”,《三国志·魏书·韦诞传》注说,张芝家里的衣帛,必定先用来写字,然后才染色做衣服。他临池学书,每天在池里洗笔,池水都成黑色了。结尾两句,诗人又反用此典回应篇首四句,既点到了石苍舒,又点到了自己。这四句都用写字的典故,出神入化而又紧扣主题。
这首七古体现出苏轼的作诗本领。赵克宜评价说:“绝无工句可摘,而气格老健,不余不欠,作家本领在此。”所谓不余不欠,就是既把题意说透,又没有多余的话。这正是苏轼风格的特色。善于在别人难于下笔之处着墨,把叙事议论抒情完全熔为一炉。语言形象生动,结构波澜起伏,正说反说,忽擒忽纵,意之所向,无隐不达。如同天马行空,去来无迹;细加寻绎,却又纲举目张,脉络分明。正如作者所说的画竹之妙:“交柯乱叶动无数,一一皆可寻其源。”(《王维吴道子画》)至于使用典故,更是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体现了作者广博的学识。
苏轼对于书法技艺的看法是「由技入道」,追求无意的境界,但此一境界必须由积学勤练而得,诗中有「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便是积学勤练的过程,「我书意造本无法」则是所达到的境界。《苏轼文集》卷六十九〈评草书〉:「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
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语非是。若『匆匆不及』,乃是平时亦有意於学。此弊之极,遂至于周越、仲翼,无足怪者。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最足以作为证明。
此诗一开头,就把赞辞献给青花紫石砚的采制者端州石工,称他们“巧”技赛过“神”功。“巧”、“神”这等字眼,用在这里,却力透纸背。
接着,用神奇的彩笔描绘采石工人的劳动。唐代开采端砚石的“砚坑”,只有西江羚羊峡南岸烂柯山(一称斧柯山)的下岩(一名水岩,后称老坑)、中岩、上岩和山背的龙岩,其中仅下岩石有“青花”。杨生的这个砚,应是下岩所产的“青花紫石”。据宋代无名氏《端溪砚谱》说:“下岩之中,有泉出焉,虽大旱未尝涸。”又说:“下岩北壁石,盖泉生石中,非石生泉中。”采石工人则在岩穴下面那种水流浸淋的环境中操作。所以“踏天磨刀割紫云”一句中的“踏天”,不是登高山,而是下洞底,踏的是水中天。灯光闪烁在水面上,而岩石的倒影反映于水面,水面就像天幕,倒影就像凝云。开石用锤凿,李贺既以石为“云”,自然就说用“刀割”了。这里的“天”可“踏”,“云”可“割”,把端州石工的劳动写“神”了。
“佣刓抱水含满唇”,“佣”是说把石块磨治整齐,“刓”是说在石面上雕刻成型。这一句写磨制雕刻石砚,极言工技的精巧。
“暗割苌弘冷血痕”,写紫石砚上的青花。唐人吴淑《砚赋》说:“有青点如筋头大,其点如碧玉晶莹。”人们所重,即是紫石中隐含有聚散的青花。《庄子·外物》:“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这里以“苌弘冷血痕”来形容砚上的青花。清代朱彝尊说:“沉水观之,若有萍藻浮动其中者,是曰青花。”(《曝书亭集》)青花在水中才显出它的美,所以前句用“抱水”。这里用“暗割”二字,说的是“苌弘冷血痕”般的青花。“纱帷昼暖墨花春,轻沤漂沫松麝薰”,写把砚放置在书斋中,在天气暖和的时候试墨。试墨时用水不多,轻磨几下,墨香已经飘满了室内。表面上是写墨的好——是最好的“松烟”和“麝香”所制;而实际上是写砚的好,容易“发墨”。
“干腻薄重立脚匀”,仍是写砚。砚要“扣之无声”、“磨墨无声”才是佳品。这块砚,石质干(不渗水)而腻(细润),砚体薄(平扁)而重(坚实稳重),品质极佳。所以在磨墨的时候,砚脚紧贴案上,不侧不倚,在那上面磨墨,平稳匀称。
“数寸光秋无日昏”,写墨的色泽很明净,没有丝毫的昏暗和朦胧。“数寸”是说砚体不大。李之彦在《砚谱》里说:“惟斧柯山出者,大不过三四指。”正合“数寸”的说法。所以末句的“宽硕”,刚好与此相对。
“圆毫促点声静新”,是说笔蘸了墨以后变得圆润饱满,砚不伤笔毫,拿起笔来点画,纸上有轻微的细静清新的声音,而不是说砚有声音。这一句由墨写到笔,但还是归结到写砚的美。
以上对青花紫石砚的赞词已经足够了,但诗人意犹未尽,忽然来了一句“孔砚宽顽何足云”。“宽顽”这个词,有些版本作“宽硕”,其实用“宽硕”与上文的“数寸”对应得更好。孔子名丘,字仲尼,后人称他的出生地为尼山,好事的人取尼山石为砚,借以“尊圣”。然而尼山砚并不实用,徒有其名,所以李贺在诗的结尾处说“何足云”,与起句“端州石工巧如神”意思暗对。一起一结,表面上没有多少意义,实际上是有内在含义的。诗人心中的天平,称人称砚,都是有所轻重的。
这首诗通篇写砚:砚质,砚色,砚型,砚体,砚品,砚德。而砚的使用,又离不开墨、笔、纸,尤其是墨,所以写的时候也会涉及。它们虽然是作陪衬的,却衬托出了青花紫石砚的美。全诗一句接一句,一路不停,络绎而下,如同缨络垂下;字句精炼,语言跳跃,没有一处浪费笔墨,也没有一处用语晦涩的地方。如果不是十分熟悉砚中的学问,极难写出这种酣畅淋漓、妥切中肯的诗歌。
这是一首送别诗,抒写作者与韦仁实兄弟的情谊,写得很有感情。
全诗可分两大部分。前十二句写伤离别。开篇迅即点题,写“送客”。送别时心情凄苦,故饮千杯而面无红色,“何物最伤心”句,唤起下文,载着韦氏兄弟的马匹已经驰去,马络头上的铜环鸣响,最能使送别人伤心。“野色浩无主”以下六句,描写送别地之景物,秋时天高气爽,野色辽阔,无人管领,斯人已去,空留旷野。目断远处,不胜惆怅,顿时使人心碎胆破。此时只有一行行官槐的青树梢簇聚着,伸向西去的官道上。景物描写中饱含着诗人送别时凄苦的心绪和眷恋的情思。“韦郎好兄弟”已经远去,回想起他们文笔精妙,字字如积叠的美玉,很觉惋惜,不能再和他们说诗论文,徒增伤感。
“我在山上舍”以下六句突然运用转笔,转写自己,慨叹自己困守不遇。先写家园土地之贫瘠,次写催租吏之困扰,夜雨中,催租吏的叫骂声和舂稻声交织在一起。“夜雨叫租吏,春(舂)声暗交关”二句刻画出催租吏雨夜上门催逼租税,农家被迫连夜舂米的辛苦景象,勾勒出当时社会现实的一个侧影。最后二句说,有谁能像韦氏兄弟那样经常怜念我忧怆的心情呢?唯有苍翠突兀的南山陪伴着我。用问语收结,给人以悠然不尽的想象空间,更具含蓄美。结尾与开篇遥相呼应,韦氏兄弟与自己交谊深厚,所以离别时倍感伤心。
全诗由饮别到送行,到惜别,到思念,并同自己的困境结合起来,真挚,凄婉,感人。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