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庄子・秋水》。庄子(前389?―前286?),战国时宋国人,思想家,庄子和老子同属道家学派,合称“老庄”。
庄子生活的战国时代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庄子对当时的兼并战争、剥削压迫乃至“人为物役”等现象极端不满,但又无可奈何。无可奈何中,他只希望在黑暗的社会中生活得愉快,能够顺其自然,得尽天年。于是,他以“道”为师,企图通过“心斋”、“坐忘”等方式与“道”融为一体,追求“无己、无功、无名”的无差别境界,而获得“逍遥游”,获得精神的绝对自由。庄子《秋水》本义是讨论价值判断的相对性,我们现在可以视之为相对独立的一篇选文,而给予积极的解释,获得新的启迪。《秋水》篇的主体部分是河伯与北海若的七番对话,本文只节选了其中的第一部分。
本文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自然段),导论,写河伯观念的变化。初与百川比,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认为自己是天下最大的了。后与北海若比,河伯才知自己并非天下最大,引出与北海若的对话。
第二部分(第二自然段),本论,写北海若的观点:一切都是相对的,没有什么可自多的。北海若的这段对话可分四层:第一层“曲士不可语道”,而河伯观于大海,已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因而“可与语大理矣”。第二层“天下之水,莫大于海”,“而吾未尝以此自多”,为什么呢?因为大小、多少都是相对的,海比河大,却比天小,所以没什么可自多的。第三层进一步阐述说明大小、多少都是相对的:四海和天地比,四海小;中国和海内比,中国小;人和万物与九州比,人都是小的。第四层所谓五帝、三王、仁人、任士所从事的事业都不过是“毫末”,伯夷辞让周王授予的职位,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孔子谈论“仁”、“礼”,也都是“毫末”。伯夷为名,孔子为博,都是自多,都是错的。
本文是一篇以对话方式展开说理的论说文。在整体构思上,本文通篇采用寓言形式说理。作者虚构了一个河伯与北海若对话的寓言故事,通过两个神话人物的对话来展开说理、阐明观点,极大地增强了文章的文学性。《庄子》散文在先秦散文中最富于浪漫色彩。
论证上,多用形象比喻说明抽象道理,用比喻说理多是由个别到个别的比较论证法。运用比较论证法中,又包含性质相似的类比论证法,如“拘于虚”之井蛙、“笃于时”之夏虫与“束于教”之曲士之间的比较,便是类比论证;还包含性质相反的对比论证法,如“束于教”之“曲士”与“观于大海”,已知己丑、可与语大理的河伯之间的比较,便是对比论证。
诗的前两联即描写沧浪亭的静谧。首先诗人安排了“静”的背景,营造出“静”的意境:“独绕虚亭步石矼”。“独”“虚”二字表明诗人此时是独自一人在沧浪亭中散步。偌大的园林,四处静谧无声,或许有人会感到冷清孤寂,而诗人却专爱这“静中情味世无双”的空静淡雅的氛围。静谧中的心情和滋味独一无二,颔联就此进一步展开,加以具体详细的描写和说明。
“山蝉带响穿疏户,野蔓盘青入破窗”,前一句以动写静,后一句化静为动,更显出“沧浪亭”的幽静和诗人此刻平和自乐的情绪。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以动写静的名句当属六朝梁代王籍的“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入若耶溪》),鸣蝉的鼓噪声,飞鸟的清鸣声,才更反衬出林间山中的静寂、清幽。“静”的意境极难表现,欧阳修在《六一题跋》中论画道:“飞走迟速,意近之物易见,而闲和俨静,趣远之心难形”。意即画面容易表现实物的形状动感,难以表现人物的内心感受。而营造出澹泊闲静的意境则是难上加难。诗画同源,二者在艺术表现手去上颇有相通之处。因此,中国古代诗人多采用寂中有音、动中见静的手法,利用能引发人们特殊感受的声响和动态来反衬静境和静意。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寂静之幽深者,每以得声音衬托而得愈觉其深”(《管锥篇》)。这里的“山蝉带响”也正是利用蝉声来突出环境的清幽宁静,韵噪相映,反衬其静,给人以极为真实贴切的感受。此外前人诗中也常运用化静为动的表现手法,六朝宋代谢灵运“白云抱幽石,绿筱媚清涟”(《过始宁墅》)的诗句,不仅将相对静止的白云、绿竹拟人化,同时赋予二者以动感,这种拟人手法和化静为动手法的的运用,更能雄现出平中见奇、似动实静的特色。此诗中“野蔓盘青入”便是将藤蔓这一静物动态化,写出了它在盘旋回绕中偷偷伸进破旧窗子的“动”的过程,这种“动”,更深化了沧浪亭中安静的气氛。胡仔评价苏舜钦说:“真能道幽独闲放之趣”(《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此联可做为典型的一例。
后两联引用两个典故,将它们与诗人的情况相对照,以此来表明诗人平静恬淡的心情。“二子逢时犹死饿”是写伯夷和叔齐的故事。一般认为,周朝开国初年可谓太平盛世,两人生而逢时却因不食周粟而死;“三闾遭逐便沉江”是写三闾大夫屈原的故事,他遭人构陷,放逐湖南湘江一带,而后自投汩罗江。诗人与屈原一样受人毁谤而遭贬,与伯夷、叔齐一样适逢政治革新的年代,但却无所作为。即使这样,诗人并未意志消沉投江而死,也并未“拒依周粟”忍饥而亡,而是每天尚能“饱食高眠”。因而诗人颇觉心满意足,欢欣庆幸。与历史人物的悲惨遭遇相比,诗人遭贬谪但仍能隐居沧浪亭算是十分幸运。所以他在沧浪亭的静谧环境中深切地感受到了离实远祸、自得其乐的生活情趣,“迹与豺狼远,心随鱼鸟闲”(《沧浪亭》),因而他觉得“静中情味世无双”。
诗人的心境当然不像沧浪亭的静景一样平静如水。苏舜钦以迁客身份退居苏州,内心愁怨交集,万分感慨。他本是“慷慨有大志”的志士,以“出手洗乾坤”(《夏热屋寝感咏》)为已任,结果却是“予年己壮志未行”(《对酒》),苍生有难未能济,只能隐居园林,聊以度日。对于他这种“致君事业堆胸臆”的人来说,“却伴溪童学钓鱼”(《西轩垂钓偶作》)的闲居生活极为压抑。“修竹慰愁颜”(《沧浪亭》),“愁与酒相攻”(《春日怀旧游》),“大叫欲发狂”(《舟中感怀》),这些退隐后的诗句都渲泄出诗人内心深处的忧愤之情。
本诗尾联中“唯恨澄醪不满缸”,以夸张的手法,表面是强调自己了无牵挂,心如止水的恬淡生活,而从反面映衬出诗人内心的怨懑、牢骚和不满。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