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毛诗序》中有“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数语,郑笺孔疏曲为之说,遂生出了歧义。诗中的“夫”,即彼,犹言那个人,就是指陈佗,但毛传却释为:“夫,傅相也。”郑笺则云:“陈佗之师傅不善,群臣皆知之,”“国人皆知其(按指师傅)有罪恶而不诛退,终致祸难。”孔疏进一步发挥道:“陈佗亡身不明,由希(稀)睹良师之教,故有此恶……故又戒之云:‘汝之师傅不善,国内之人皆知之矣,何以不退去之乎?’欲其退恶傅就良师也。”经过这样的曲解,这首诗的矛头所向就从陈佗转到了他的师傅身上。孔疏一方面称陈佗之恶“由其师傅不良,故至于此”,一方面又称“故作此诗以刺佗”,明显地不能自圆其说。郑笺云:“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孔疏谓:“不义之大,莫大于弑君也。……陈佗弑君自立之事也。……陈佗所杀大子免,而谓之弑君者,以免为大子,其父卒,免当代父为君,陈佗杀之而取国,故以弑君言之。”既肯定陈佗为窃国弑君之元凶,罪莫大焉,而又归咎于师傅之不良,期望陈佗诛退恶师,悬崖勒马。这种荒谬的伦理逻辑只能暴露出笺疏作者为统治者开脱罪责的意图,统治者即使有弑逆之行,也要让别人为之承担罪责,这或许是温柔敦厚的诗教使然。胡承珙《毛诗后笺》指出:“若在桓公卒后,则佗已身为大逆,而尚鳃鳃然追咎于其傅之不良,纵罪魁而诛党恶,无此断狱之法。”
在宋代兴起的独立解经的疑古风气中,有些学者已经认识到传疏的曲解之处。苏辙在其《诗集传》中即已指出:“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姚际恒称苏氏“可谓善说此诗矣”(《诗经通论》),吴闿生《诗意会通》也指出《毛诗序》“无良师傅云者”,“与诗‘夫也不良’句初不相蒙,而拘者遂以‘夫’为斥傅相,此陋儒之妄解”,“诗既刺佗,‘夫也不良’自指佗言,岂有以斥师傅之理?子由正之,是矣”。在说诗者中也有不泥定此诗为刺陈佗者,如朱熹《诗集传》即称:“所谓‘不良’之人,亦不知其何所指也。”崔述《读风偶识》也认为“以《墓门》为刺陈佗则绝不类”,“此必别有所刺之人,既失其传,而序遂强以佗当之耳”。
作为一首政治讽刺诗,此诗仅两章十二句,短小精悍,四字齐言的诗句斩截顿挫,传达出指斥告戒的口吻。两章的开头以动植物起兴,其象征意义耐人寻味,表现出诗人对恶势力的鄙夷、痛斥,但国家依然坏人当道,多行不义,故每章的四、五两句以“顶针”手法将诗意推进一层,转为感叹,忧国之意可感。此诗可谓在率直指斥中不乏含蓄深沉。
公元710年(景云元年),唐睿宗即位,因为宋之问曾依附张易之、武三思,而将他贬至钦州(今广西钦州市)。这是他第二次被贬岭南。《始安秋日》这首诗就是他前往钦州途经桂林时所写的。《旧唐书》说他“再被窜谪,经途江岭,所有篇咏传播远近。”《始安秋日》就是当时广为流传的一首排律。
诗人敏锐地抓住了岭南物候的特征,起句就开门见山地直陈其对桂林的独特感受。次句点题并阐述上句“风景异”的内容:“秋似洛阳春”。洛阳的春日究竟怎样,诗人没有明说,但这是人们所熟悉的,杨柳新绿,繁花似锦,莺歌燕语。仅“洛阳春”三个字就道尽了桂林秋色佳。这句诗写得既概括又具体,简洁而饶有韵味。紧接着的两句诗写得更新颖奇警,“晚霁江天好,分明愁杀人”。在这傍晚时分,雨过天晴,斜阳余辉倾洒江中,江天虽美非故土,只能使离人更加愁肠欲断。“分明”二字活泼了句意,使江天人格化,江天好像是有意恼人的。“卷云山角戢角戢,碎石水磷磷”,晚风袭来,云雾飞卷而去,山峰忽隐忽现,如同兽的角尖在角戢角戢钻动;江水清沏得可以看见底下的小石子,江水在石间穿梭,发出磷磷的声音,悦耳动听。像这样朴实生动的描写,已脱尽了绮靡之气。
自第七八句起,便转入述志感怀。“世业事黄老,妙年孤隐沧”,黄老,道家祖黄帝老子,故称道家之言为黄老。赞美隐士研习黄帝老子的学说,脱尘出俗,能悠游世事之外。宋之问早年曾学道,在陆浑山庄隐居过。这里言外之意很有些悔恨自己未能坚持隐居,热心仕途混迹官场,以致弄到“迁窜极炎鄙”,“百越去断魂”的地步。他一贬再贬终至流放,于是才产生了不如归隐的思想。他在这次流放途中写的《自洪府舟行直书其事》中说道:“妙年拙自晦,皎洁弄文史。谬辱紫泥书,挥翰青云里。事往每增伤,宠来常誓止。铭骨怀报称,逆鳞让金紫。安位衅潜搆,退耕祸犹起。栖岩实吾策,触藩诚内耻。”暗示自己欲进不得,欲退不能,心中感到羞耻。宦海的沉浮,他已经深有体会了。“归欤卧沧海,何物贵吾身”,表现的是急欲隐归的心理。意思是:说归去吧,到那海岛上远离尘世,寄情沧海,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自己的生命更贵重呢?上句感叹,下句反诘,深沉有力,蕴含着无限辛酸和无奈。眼前美好的桂林山水,只能更增添他的烦恼和感伤。不久,他被勒令自杀。《旧唐书》说他“先天中,赐死于徙所”。《新唐书》说他“赐死桂林”,情节十分凄惨:“之问得诏震汗,东西步,不引决。祖雍请使者曰‘之问有妻子,幸听决’。使者许之,而之问慌悸不能处家事。祖雍怒曰:‘与公俱负国家当死,奈何迟回邪?’乃饮食洗沐就死。”可见这一次的被流放,诗人早已预感到凶多吉少了。
《始安秋日》诗,是他晚期的作品,感情真挚动人。艺术风格迥异于早年的应制诗。这首诗所写的山水景物,个性鲜明,是诗人在独特环境中的独特感受,给读者以新颖的美感。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