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反映了作者追念往日的政治活动,伤叹自己老而无成的感慨。这不只是个人的遭遇,而更主要的是国家的治乱问题。因此,渗透于这首诗中的感情,主要是政治性的。
头两句写昔写盛。天河、云间,喻帝王宫禁。织女相传是天帝的孙女,诗中以喻郡主。这位旧宫人,可能原系某郡主的侍女,在郡主出嫁之后,还曾跟着她多次出入宫禁,所以记得宫中一些最动人心弦的歌曲。而这些歌曲,则是当时唱来供奉德宗的。诗句并不直接赞赏穆氏唱得如何美妙动听,而只说所唱之歌,来之不易,只有多次随郡主入宫,才有机会学到,而所学到的,又是“第一歌”,不是一般的,则其动听悦耳自然可知。这和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诗说李龟年的歌,只有在崔九堂前、岐王宅里才能听到,则其人之身价,其歌之名贵,无须再加形容,在艺术处理上,并无二致。
后两句写今写衰。从德宗以后,已经换了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或者还要加上武宗)等好几位皇帝,朝廷政局,变化很大。当时参加那一场短命的政治革新运动的贞元朝士,仍然还活着的,已经“无多”了。此时听到这位旧宫人唱着当时用来供奉德宗皇帝的美妙的歌,回想起在贞元二十一年(805年)那一场充满着美妙的希望但旋即幻灭的政治斗争,加上故交零落,自己衰老,真是感慨万千,所以,无论她唱得多么好,也只有祈求她不要唱了。一般人听到美妙的歌声,总希望歌手继续唱下去,而诗人却要她“休唱”。由此就可以察觉到诗人的心情激动的程度,他的心潮是起伏难平的。
首联开门见山,点出本诗基调:无法参禅得道,心中的不平亦不能自抑。一个“只”字仿佛自嘲,实是发泄对这个世界的不平。仙佛茫茫两未成,只知独夜不平鸣。不平鸣,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言也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自己成仙成佛的道路渺茫,都无法成功,只能在深夜独自作诗,抒发心中的不平。
风中飞蓬飘尽悲歌之气,一片禅心却只换得薄幸之名。宋道潜诗有云:“禅心已作沾泥絮,不逐春风上下狂。”如此清妙之音被作者如此化用,倒成了牢骚满腹的出气筒。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沾平薄幸名。风蓬,蓬草随风飘转,比喻人被命运拨弄,踪迹不定。泥絮,被泥水沾湿的柳絮,比喻不会再轻狂。薄幸,对女子负心。飘泊不定的落魄生活,把诗人诗歌中慷概激昂之气消磨而尽。万念俱寂、对女子已经没有轻狂之念的人,却得到负心汉的名声。
颈联更是狂放愤慨:世上的人十之八九只配让人用白眼去看,好似当年阮籍的做派;“百无一用是书生”更是道出了后平书生的酸涩心事,此句既是自嘲,亦是醒世。
尾联说不要因为诗多说愁,成了谶语,春鸟与秋虫一样要作声。不是只能作春鸟欢愉,秋虫愁苦一样是一种自然。此句传承以上愤慨之气,再次将作者心中的不平推至高潮。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
黄景仁短暂的一生,大都是在贫病愁苦中度过的。他所作诗歌,除了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苦的情怀,也常常发出不平的感慨。七言律诗《杂感》就是这样的一首诗。
此词写于作者于公元1094年(绍圣元年)谪居地处西南的戎州(今四川宜宾)时。词中以豪健的笔力,展示出作者面对人生磨难时旷达、倔强、伟岸的襟怀,表达了荣辱不萦于怀、浮沉不系于心的人生态度。整首词笔墨酣畅淋漓,洋溢着豪迈乐观的情绪。
开头三句描写开阔的远景:雨后新晴,秋空如洗,彩虹挂天,青山如黛。词人不说“秋空净”,而曰“净秋空”,笔势飞动,写出了烟消云散、玉宇为之澄清的动态感。“山染修眉新绿”,写远山如美女的长眉,反用《西京杂记》卓文君“眉色如望远山”的故典,已是极妩媚之情态,而一个“染”字,更写出了经雨水洗刷的青山鲜活的生命力。
接着写赏月。此时的月亮是刚过中秋的八月十七的月亮,为了表现它清辉依然,词人用主观上的赏爱弥补自然的缺憾,突出欣赏自然美景的娱悦心情,他接连以三个带安感情色彩的问句发问。三个问语如层波叠浪,极写月色之美和自得其乐的骚人雅兴。嫦娥驾驶玉轮是别开生面的奇想。历来诗人笔下的嫦娥都是“姮娥孤栖”,“嫦娥倚泣”的形象,此处作者却把她从寂寞清冷的月宫中走出来,并兴高采烈地驾驶一轮玉盘,驰骋长空。旧典翻新,非大手笔不能为也。
此下转而写月下游园、欢饮和听曲之乐。“年少从我追游,晚凉幽径,绕张园森木”,用散文句法入词,信笔挥洒,写洒脱不羁的词人,正带着一群愉快的年轻人,张园密茂的树林中徜徉。“共倒金荷,家万里,难得尊前相属”,离家万里,难得安今宵开怀畅饮!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三句把词人豪迈激越之情推向顶峰。这三句是此词最精彩之处。《世说新语》记载东晋瘐亮武昌时,于气佳景清之秋夜,登南楼游赏,瘐亮曰:“老子于此处兴复不浅。”老子,犹老夫,语气间隐然安一股豪气。
作者说自己这一生走南闯北,偏是最爱听那临风吹奏的曲子。“最爱临风笛”句,雄浑潇洒,豪情满怀,表现出词人处逆境而不颓唐的乐观心情。
最后一笔带到那位善吹笛的孙彦立:“孙郎微笑,坐来声喷霜竹。”孙郎感遇知音,喷发奇响,那悠扬的笛声回响不绝。
此词以惊创为奇,其神兀傲,其气崎奇,玄思瑰句,排斥冥筌,自得意表,于壮阔的形象中勃发出一种傲岸不羁之气。作者自诩此篇“或可继东坡赤壁之歌”,确乎道出了此词的风格所。词人与苏东坡一样,饱经政治风雨的摧折,却仍保持着那种倔强兀傲、旷达豪迈的个性,这一点,充分体现他的诗词创作中。
首句与曹诗(指曹植《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全同,次句稍作改动,把“豆在釜中泣”,改为“萁在釜下泣”。这里以豆喻杨荫榆及其一伙,以“萁”喻横遭迫害的学生。对于杨荫榆这个代表着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的“豆”一般的人物,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鲁迅先生与女师大事件》中一段生动的描绘:“而且那位校长,在人们的印象中就只见那系着白头绳的带子的人,穿着黑花缎的旗袍和斗篷,像一个阴影的移来移去。如果有人真个去请教时,据说又有事出去了。否则,她的卧室就在校舍的幽静的一角,学生们除了去开储藏室的门,是不会听到紧邻的她的房间的嘁嘁喳喳,低声媚笑的”。
鲁迅说是“活剥”,但整首诗完全出现了一幅前所未有的崭新境界。后两句不仅意境深厚,含意深沉,而且讽刺挖苦,跃然纸上,使整首诗“活”了起来。开头“豆”“萁”相对,接后“烬”“熟”相对;前者说明两者的关系,没有萁,豆根本不会存在;后者说明两者的利害,毁了人家,成全了自己,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家”。鲁迅以犀利的文笔,一语戳穿了“有尊长之心”的杨荫榆者流不过是以办教育为名,而行残害学生之实。它们是中国长期以来封建社会人肉筵席上的“食人者”。
曹子建的《七步诗》讲的只是兄弟不合,毫无社会意义。汪懋祖用萁豆相煎的典故,妄图把本是杨荫榆对学生的迫害,反诬为学生逼杨荫榆,那么学生成了烧人的“萁”,杨荫榆倒成了被烧的“豆”了。这是对事实的肆意歪曲。鲁迅因此把《七步诗》改了一下,目的在为学生伸冤,但锋芒指向以杨荫榆为代表的营垒,充分表现出鲁迅“论时事不留面子,砭锢弊常取类型”的战斗精神。在《“碰壁”之后》里,鲁迅对杨荫榆借请客吃饭美其名日“解决种种重要问题”的阴谋诡诈有一段生动的描述:“我吸了两支烟,眼前也光明起来,幻出饭店里电灯的光彩,看见教育家在杯酒间谋害学生,看见杀人者于微笑后屠戮百姓。看见死尸在粪土中舞蹈,看见污秽洒满了风籁琴…”这就是杨荫榆“办教席”的实质。
全诗文白相结合,前两句用文言来写,后两句用白话,组合得妙趣横生,故虽“活剥”曹植《七步诗》,却一改原诗的严肃而悲愤的风格,而显幽默恢谐,其中又有愤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