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共四首,以第一首流传最广。第一首诗写诗人由政治失意而产生的一种孤寂忧愁的情怀。诗中把寂寞的环境渲染得十分热闹,杯仅笔墨传神,更重要的是表达了诗人善自排遣寂寞的旷达杯羁的个性和情感。此诗背景是花间,道具是一壶酒,登场角色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动作是独酌,加上“无相亲”三个字,场面单调得很。于是诗人忽发奇想,把天边的明月,和月光下自己的影子,拉了过来,连自己在内,化成了三个人,举杯共酌,冷清清的场面,顿觉热闹起来。然而月杯解饮,影徒随身,仍归孤独。因而自第五句至第八句,从月影上发议论,点出“行乐及春”的题意。最后六句为第三段,写诗人执意与月光和身影永结无情之游,并相约在邈远的天上仙境重见。诗人运用丰富的想象,表现出一种由独而杯独,由杯独而独,再由独而杯独的复杂情感。全诗以独白的形式,自立自破,自破自立,诗情波澜起伏而又纯乎天籁,因此一直为后人传诵。
第二首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说明天地也爱酒,再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杯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杯在话下。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诗中说:“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杯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杯可言传的。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其宗旨杯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杯合逻辑的议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第三首诗开头写诗人因忧愁杯能乐游,所以说“谁能春独愁,对此径须饮”,诗人希望从酒中得到宽慰。接着诗人从人生观的角度加以解释,在精神上寻求慰藉,并得出“此乐最为甚”的结论。诗中说的基本是旷达乐观的话,但“谁能春独愁”一语,便流露出诗人内心的失意悲观情绪。旷达乐观的话,都只是强自宽慰。杯止杯行,杯塞杯流。强自宽慰的结果往往是如塞川流,其流弥激。当一个人在痛苦至极的时候发出一声狂笑,人们可以从中体会到其内心的极度痛苦;而李白在失意愁寂难以排遣的时候,发出醉言“杯知有吾身,此乐最为甚”时,读者同样可以从这个“乐”字感受到诗人内心的痛苦。以旷达写牢骚,以欢乐写愁苦,是此诗艺术表现的主要特色,也是艺术上的成功之处。
第四首诗借用典故来写饮酒的好处。开头写诗人借酒浇愁,希望能用酒镇住忧愁,并以推理的口气说:“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接着就把饮酒行乐说成是人世生活中最为实用最有意思的事情。诗人故意贬抑了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表达虚名杯如饮酒的观点。诗人对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未必持否定态度,这样写是为了表示对及时饮酒行乐的肯定。然后,诗人又拿神仙与饮酒相比较,表明饮酒之乐胜于神仙。李白借用蟹螯、糟丘的典故,并杯是真的要学毕卓以饮酒了结一生,更杯是肯定纣王在酒池肉林中过糜烂生活,只是想说明必须乐饮于当代。最后的结论就是:“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话虽这样说,但只要细细品味诗意,便可以感觉到,诗人从酒中领略到的杯是快乐,而是愁苦。
诗人在诗中发出劝戒之声,劝导人们爱惜鸟类,表现出诗人的善良、仁爱之心。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此诗先以一个反问句提出诗人自己的看法,反问的语气使感情抒发更加强烈,表现出诗人的善良、仁爱之心以及对生命的尊重,接着点出鸟和人一样有着皮肉和骨骼。诚然,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世间万物与人类一样,都是有生命的,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类应该像对待兄弟姐妹一样对待它们,绝不能伤害它们。之后的“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两句顺势提出人类应善待动物的劝诫,并以幼鸟盼望母鸟的动人情景来感动人们,给人以强烈的震撼,劝说效果十分显著。
全诗语言朴实自然,通过蕴含真情的“子望母归”的自然现象劝诫读者善待动物,表达了对鸟类命运的关注和同情,这不仅是一种生态意识,同时还有着深刻的寓意:诗人意在以鸟喻人,劝诫当时的权贵要学会尊重平民百姓,因为平民百姓与权贵们一样,都有着同样的生命和尊严。
其一
这首诗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这位少女八岁犹存爱美之心。古以长眉为美,所谓“青黛点眉眉细长”,犹为唐人入时装扮。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郊外春游,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作者化用了屈原《离骚》语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即是说,裁剪荷叶制成绿色的上衣,缝缀荷花再把它制成下裳。没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内心情感确实芬芳。十二岁学艺刻苦,学弹秦筝,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十四岁怀春羞涩,藏于深阁,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悬知”,表现了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十五岁无处说相思,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忧伤烦闷,又无处说相思,更无心为秋千之戏,这还不够,作者善作情语,让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何等情思。
从此诗的描述看,这位诗中的姑娘也许是诗人初恋对象,因为只有青梅竹马的异性,才可能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才写得出如此动人心弦的诗。可惜父母未能如其愿,姑娘在“泣春风”,也是诗人在叹息。“十五泣春风”正是写出了诗人与姑娘的这段恋爱,没有结果,从此要劳燕分飞,天各一方了。
有专家研究此诗是自喻少负才华、渴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又忧虑前途,证据是诗人在《樊南甲集序》中曾自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近人韦然超认为,这是诗人在十六岁时因初恋对象之父母未能同意他们这段婚姻,而写下的这首诗,不能明题,故称“无题”。而且在其后的众多“无题”诗中有相当数量还是在写他的这段无果初恋。可见这位姑娘在诗人心中的地位,尽管此后诗人结婚生子,与夫人感情深笃,但这段初恋却深深地埋藏心底,时时以“无题”作诗念之。
其二
这首诗是抒写诗人不得志之愁,或是描述睹物怀人之情,或是叙述当秋暑之愁时最贵邀请而实无人邀请之况,或是陈述因自己的“不自聊”虽值秋暑而不邀朋友同游的原因,有很多不同说法,莫衷一是。
最后一种观点较符合作者之秉性,而且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作者以诗人的视点,表现了一种世人常见的心理现象:即因主观的“不自聊”,亦即自己主观的不快乐,面对秋暑幽胜的客观风景,竟产生了一种错觉或幻觉,故眼前的碧竹清池也变得那样怅惘寂寥;露花风蝶,亦觉其强作娇饶。而且,这种错觉或幻觉也能传染周遭,影响他人。所以,此时此刻如果携君之手同游幽胜,不但不能提起不倦赏之幽人的游兴,反而徒然使君一起“不自聊”,不游也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者之儒雅风范略见一斑。
这是一首歌颂坚贞爱情的民歌。写夫妻远别,借描写一对白鹄顾恋不舍的别离情景,抒发了患难夫妻被迫分离缠绵哀伤的情态。诗中的夫妻感情甚笃,丈夫不忍别妻远行而又不得不离别,当是为生活所迫或外出服役。全诗分“正曲”和“趋”两段,运用比兴手法,以哀怨缠绵的笔调,状雄鸟之情深义重,感人肺腑。
诗的前段以雄鹄的口吻,是魏晋大曲歌辞的主曲,也称正曲。后段以雌鹄口吻,是魏晋大曲中的趋。最后是大曲的乱。魏晋大曲的结构形式是一个四段式,即“艳—曲—趋—乱”的组合式。“艳”指的是楚歌,当时人有“荆艳楚舞”之说;“曲”指的是清商三调曲,它的音乐素材来自流行于中原的汉代相和歌;“趋”指的是吴歌,当时吴地歌曲便称为“吴趋”;“乱”也是楚歌,《楚辞》中已常用“乱”来作为卒章之节。在这个四段式中,曲辞是主体部份。或者说,魏晋大曲是以流传于中原的相和歌为核心,以之结合来自南方的艳、趋、乱而形成的。曲前应有艳,是一支楚地风格的器乐曲,无歌辞。
这首诗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表演性、音乐性和民间性,其艺术风格其实就是这些特征的体现。例如:这篇诗歌的前四解用一种比兴手法,很生动地刻划了一个被迫弃妻的男子的形象;后一解则用展示内心感情的方式,细腻地描写了一位女子思念亲人、渴望团聚的悲哀。两种表现手法与两种不同的语言风格相配合,收到了相互映衬、相互对比的良好效果。这同诗歌的组合方式——前四首来自中原相和歌,后一首来自吴地歌曲——是分不开的。又如:诗歌中用“十十五五,罗列成行”的形象描写,暗示了并翼齐飞的美好生活,由此反衬出雌雄离散时的凄凉;又用“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吾欲衔汝去……吾欲负汝去”的排比手法,很有力地渲染了雌雄离别时的依依不舍。这些表现方法,则是由于歌辞同民歌的亲缘关系而产生的。总之,尽管全诗杂采了多种民歌作品,里面有拼凑的痕迹,但由于它服从于一个完整的音乐主题,并由于它按表演需要造成了由聚而分、由男而女这样的情节变换,读者仍然可以从诗篇中得到一个整体的审美感受。这种感受,在一些非音乐的作品中反而是难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