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简易是吾师,自有家风更问谁。不是妙年狂气歇,可能从我独无疑。
和平简易是吾师,自有家风更问谁。不是妙年狂气歇,可能从我独无疑。

zèngbiéyángzhìyóusānshǒuèr--chényuān

píngjiǎnshìshīyǒujiāfēnggèngwènshuíshìmiàoniánkuángxiēnéngcóng

陈渊

陈渊

(?—1145)宋南剑州沙县人,字知默,世称默堂先生。初名渐,字几叟。早年从学二程,后师杨时。时以其深识圣贤旨趣,妻以女。高宗绍兴五年,以廖刚等言,充枢密院编修官。七年以胡安国荐,赐进士出身。九年除监察御史,寻迁右正言,入对论恩惠太滥。言秦桧亲党郑亿年有从贼之丑,为桧所恶。主管台州崇道观。有《墨堂集》。 ▶ 333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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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¹令令²,其人³美且仁
译文:黑毛猎犬颈圈丁当响,那个猎人英俊又善良。
注释:¹卢:黑毛猎犬。²令令:即“铃铃”,猎犬颈下套环发出的响声。³其人:指猎人。⁴仁:仁慈和善。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chóng)¹,其人美且鬈(quán)²
译文:黑毛猎犬脖上套双环,那个猎人英俊又勇猛。
注释:¹重环:大环套小环,又称子母环。²鬈:勇壮。一说发好貌。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卢重鋂(méi)¹,其人美且偲(cāi)²
译文:黑毛猎犬脖上环套环,那个猎人英俊又能干。
注释:¹重鋂:一个大环套两个小环。²偲:多才多智。一说须多而美。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98-199页

líng

míng xiānqín 

línglíng rénměiqiěrén 
chǒnghuán rénměiqiěquán 
chóngméi rénměiqiěcāi 
昔者夫妇,有三番饼。夫妇共分,各食一饼,余一番在。共作要言:若有语者,要不与饼。既作要已,为一饼故,各不敢语。须臾有贼,人家偷盗取其财物。一切所有,尽毕贼手,夫妇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语。贼见不语,即其夫前,侵掠其妇。其夫眼见,亦复不语。妇便唤贼,语其夫言:“云何痴人为一饼故,见贼不唤?”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饼,不复与尔!”世人闻之,不无嗤笑。
昔者夫妇,有三番¹饼。夫妇共分,各食一饼,余一番在。共作要言²:若有语³者,要不与饼。既作要已,为一饼故,各不敢语。须臾(yú)有贼,人家偷盗取其财物。一切所有,尽毕贼手,夫妇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语。贼见不语,即其夫前,侵掠其妇。其夫眼见,亦复不语。妇便唤贼,语其夫言:“云何痴人为一饼故,见贼不唤?”其夫拍手笑言:“咄(duō),婢,我定得饼,不复与尔!”世人闻之,不无嗤(chī)笑。
译文:以前有一对夫妇,有一天买了三块饼。夫妇俩各吃一块之后,还剩一块,俩人就互相约定:从现在开始,谁先开口讲话,谁就不能吃那块饼。约定之后,为了这块饼,都不敢再开口说话。没过多久,刚好来了一个贼,进他们屋里偷东西,拿走他们的财物;所有的东西,都被贼拿光了。可是夫妇二人因为原先有了约定的原故,虽然看见了,也没开口说什么。贼看见他们都不敢说话,就当着丈夫的面前,侮辱妇人。丈夫眼睁睁的看着,却还是不发一语。妻子急了,便大喊:“有贼!”又对她丈夫说:“你这是什么样的蠢人啊!竟然为了一块饼,连看见贼也不喊出声!”她丈夫拍着手大笑说:“哈哈!你这小女子,这饼该归我了,我才不给你吃!”世间人听了这事无不嗤笑。
注释:¹番:通“翻”,烙饼时要翻面才熟,所以一张饼也称一翻(番)。三番,即三张。²共作要言:互相订约道。要,约定。³语:讲话。⁴尽毕贼手:都被贼拿光了。毕,动词,被拿光。⁵以先要故:因为原先有了约定的原故。⁶侵掠:侵犯,这里指侮辱其妇。⁷咄:呼叱声,讲话前先唤起对方注意的喝声。⁸婢:对妇女的贱称或呢称。⁹定:定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我家 一作:吾家;朵朵 一作:个个)
我家¹洗砚(yàn)²³树,朵朵花开淡墨
译文:我家洗砚池边有一棵梅树,朵朵开放的梅花都像是用淡淡的墨汁点染而成。
注释:¹我家:因王羲之与王冕同姓,所以王冕便认为王姓自是一家。²洗砚池:写字、画画后洗笔洗砚的池子。³头:边上。⁴淡墨:水墨画中将墨色分为四种,如,清墨、淡墨、浓墨、焦墨。这里是说那朵朵盛开的梅花,是用淡淡的墨迹点化成的。⁵痕:痕迹。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好颜色 一作:颜色好)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¹满乾(qián)(kūn)²
译文:它不需要别人夸奖颜色多么好看,只是要将清香之气弥漫在天地之间。
注释:¹清气:梅花的清香之气。²满乾坤:弥漫在天地间。满:弥漫。乾坤:天地间。

  这是一首题画诗。诗人赞美墨梅不求人夸,只愿给人间留下清香的美德,实际上是借梅自喻,表达自己对人生的态度以及不向世俗献媚的高尚情操。

  开头两句“吾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直接描写墨梅。画中小池边的梅树,花朵盛开,朵朵梅花都是用淡淡的墨水点染而成的。“洗砚池”,化用王羲之“临池学书,池水尽黑”的典故。

  三、四两句盛赞墨梅的高风亮节。它由淡墨画成,外表虽然并不娇艳,但具有神清骨秀、高洁端庄、幽独超逸的内在气质;它不想用鲜艳的色彩去吸引人,讨好人,求得人们的夸奖,只愿散发一股清香,让它留在天地之间。这两句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王冕自幼家贫,白天放牛,晚上到佛寺长明灯下苦读,终于学得满腹经纶,而且能诗善画,多才多艺。但他屡试不第,又不愿巴结权贵,于是绝意功名利禄,归隐浙东九里山,作画易米为生。“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两句,表现了诗人鄙薄流俗,独善其身,不求功勋的品格。

  这首诗题为“墨梅”,意在述志。诗人将画格、诗格、人格有机地融为一体。字面上在赞誉梅花,实际上是赞赏自己的立身之德。

  在这首诗中,一“淡”一“满”尽显个性,一方面,墨梅的丰姿与诗人傲岸的形象跃然纸上;另一方面令人觉得翰墨之香与梅花的清香仿佛扑面而来。从而使“诗格”、“画格”、人格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墨梅》盛赞梅花的高风亮节,诗人也借物抒怀,借梅自喻,表明了自己的人生态度和高尚情操。有意见认为,该题画诗,点出创作意图,强调操守志趣,在艺术史上甚至比《墨梅图》本身还要出名。

参考资料:
1、 贾志永导读. 小学生必背古诗70首[M]. 成都: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4.第204-206页
2、 张泉评析. 小学生必背古诗70首 金榜青少版[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0.09.第140页

méi

wángmiǎn yuándài 

jiāyànchítóushù duǒduǒhuākāidànhén  (jiāzuò jiā duǒduǒzuò  )
yàorénkuāhǎoyán zhǐliúqīngmǎnqiánkūn  (hǎoyánzuò yánhǎo )

南有嘉鱼,烝然罩罩。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
¹有嘉(jiā)²,烝(zhēng)³(zhào)。君子有酒,嘉宾式以乐。
译文:南方出产鲜美鱼,鱼群游动把尾摇。君子宴会有美酒,嘉宾宴饮乐陶陶。
注释:¹南:指南方长江、汉水等河川。²嘉鱼:美鱼。³烝然:众多的样子。⁴罩罩:义同“掉掉”,众鱼在水中摇尾游动之貌。⁵式:语助词。⁶燕:同“宴”。
南有嘉鱼,烝然汕汕。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衎。
南有嘉鱼,烝然嘉(shàn)¹。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衎(kàn)²
译文:南方出产鲜鱼美,鱼群游动随水流。君子宴会有美酒,嘉宾宴饮乐悠悠。
注释:¹嘉嘉:群鱼游水的样子。《说文解字》:“鱼游水貌。”²衎:快乐。
南有樛木,甘瓠累之。君子有酒,嘉宾式燕绥之。
南有樛(jiū)¹,甘瓠(hù)²(léi)³之。君子有酒,嘉宾式燕绥(suí)之。
译文:南方有树枝条弯,葫芦藤蔓紧相缠。君子宴会有美酒,嘉宾宴饮乐平安。
注释:¹樛木:弯曲的树木。樛,树木向下弯曲。²瓠:葫芦。³累:缠绕。⁴绥:安。
翩翩者鵻,烝然来思。君子有酒,嘉宾式燕又思。
翩翩者鵻(zhuī)¹,烝然来思²。君子有酒,嘉宾式燕又³思。
译文:鹁鸠翩翩空中翔,四面八方集树上。君子宴会有美酒,嘉宾欢饮劝满觞。
注释:¹鵻:鸟名,即鹁鸠,也叫鹁鸪,天将雨或初晴时常在树上咕咕地叫。²思:句尾助词,下同。³又:通“侑”,劝酒。

  这是一首专叙宾主淳朴真挚之情的宴饮诗。诗意与《小雅·鱼丽》略同,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彼(指《小雅·鱼丽》)专言肴酒之美,此(指《小雅·南有嘉鱼》)兼叙绸缪之意。”

  全诗四章,章四句。前两章均以游鱼起兴,用鱼、水象征宾主之间融洽的关系,宛转地表达出主人的深情厚意,使全诗处于和睦、欢愉的气氛中。两章的开首两句用重章叠唱反覆咏叹,加强这一氛围的形成。“南有嘉鱼,烝然罩罩”、“南有嘉鱼,烝然嘉嘉”,鱼儿轻轻摆动鳍尾,往来翕忽,怡然自得。读者仿佛看见四面八方的宾客们聚集在厅堂,大排筵宴,席间觥筹交错,笑语盈盈。鱼乐,人亦乐,二者交相感应,一虚一实,宴饮时的欢乐场面与主宾绸缪之情顿现。短短数句,婉曲含蓄,意在言外,回味无穷。

  若仅用一种事物来形容宾主无间的感情,读起来不免单调,也不厚重。故诗人在浓浓的酒香中,笔锋一扬,将读者的视线从水中引向陆地,为读者描绘了另一场景:枝叶扶疏的树木上缠绕着青青的葫芦藤,藤上缀满了大大小小的葫芦,风过处,宛如无数只铃铎在颤动。这里的树木象征着主人高贵的地位,端庄的气度;藤蔓紧紧缠绕着高大的树木,颇似亲朋挚友久别重逢后亲密无间、难舍难分的情态。对此良辰美景,又有琼浆佳肴,不能不使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第四章作者用了“推镜头”的手法,缓缓地将一群翩飞的鹁鸠送入读者的眼帘,也把读者从神游的境界拉回酒席。嘉宾在祥和欢乐的气氛中酒兴愈浓,情致愈高,你斟我饮言笑晏晏。望着那群鹁鸠,听着咕咕的鸣叫声,也许有的客人已开始商量打猎的事情了。这就隐含着宴饮后的射礼。用笔曲折,别具匠心,情寓景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宾主之间和乐美好的感情。

  全诗是从水、陆、空三个角度来描绘宾客们初饮、宴中、酣饮时的形态。起初是营造气氛,随着酒筵的渐进,酒兴渐浓,宾客也渐趋热情奔放,人们的视线也随之渐高。在写作手法上,诗人运用了兴中有比,赋比结合的手法。在章法、句式上,不仅采用重章叠唱的手法,而且在每章诗最末一句添了两个虚词,延长了诗句,便于歌者深情缓唱、抒发感情,同时也使诗看起来不呆板,显得余味不绝。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34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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