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用朴素粗犷的笔调,逼真地刻画出了茅草和榾柮两个生动的形象:一个风风火火,张牙舞爪,却无所作为;另一个不慌不忙,扎实行动,使人受益。全诗语言浅显,通过茅草与树根的对比,劝谕世人,做人不能虚空而要扎实;尽管带有打油诗的意味,却风格朴拙,意蕴深远。
全诗可以分开来看,上下两句写的是两种不同的火:一种是野地里,一团乱蓬蓬的茅草燃烧起来,看似来势凶猛,一瞬间便可烧红半边天,但是也在一瞬之间,乱茅草就烧完了,火势自然不能随之延续,也就迅速的灭了。“蓦地烧天蓦地空”,两个“蓦”字,突出地表现了一团浮躁虚夸的茅草,来得快也去得快,闹哄哄地一场空,成不了什么气候。另外一种是在火炉里烧老树根疙瘩,它们埋在土里有些年头,早就腐朽了。也正因为腐朽,火劲儿也就小,烧起来慢腾腾的,看着并不张扬,反而能保持恒温,特别耐烧,因而冬天可以用来煨火,于平平淡淡间给人以长久的温暖。
诗人用朴素粗犷的笔调,逼真地刻画出了茅草和榾柮两个生动的形象:一个风风火火,张牙舞爪,却无所作为;另一个不慌不忙,扎实行动,使人受益。这里概括了日常生活中的两种形象:一种是华而不实,好大喜功;另一种则是扎扎实实、默默作来以求实效。诗很浅显,却隐含深意。全诗以烧火为喻,通过茅草与树根的对比,劝谕世人,做人不能虚空而要扎实。此诗似乎在讽刺当时的王安石变法之政令繁复,执行草率,声势浩大,收效甚微。
诗人在诗里并未留下明确的只言片语,对这两种火的形态进行评价,只是单纯地将这两种形态描述出来,诗便结束了。但诗人的态度已经很分明,他用这两种火的形态来喻指世人做事的两种不同风格,一种谓之爆发力,一种谓之持久性。辩证地来看,二者或许各有千秋,难说好坏,但诗人字里行间的意味,很显然是赞成后一种风格的,拒绝那种虚燥的、短暂的辉煌,而是去追寻踏实的、长久的温暖。所以,诗的前后两句之间要用“争似”二字来勾连。另外,这首诗对比手法的运用很有特色。如茅草燃烧前后情况的对比。两个“蓦地”强调其时间之短、反差之大。又如烧茅草与烧树根不同状态对比。“蓦地烧天”与“漫腾腾地”突出茅草的轰轰烈烈与树根的不动声色。又如“蓦地空”与“暖烘烘”对比,强调二者结果一虚空、一实在。
这首诗语言通俗,类似打油诗,但寓理于物,针砭时弊,也可说它是“主理”的宋诗一个典型。
在古典诗词中,以渔父为题材的作品,从楚辞《渔父》起,多不胜数。古代诗人常把渔夫视为隐者形象。一般写渔夫的作品多客观描绘其飘然物外、自得其乐,而钱起这首五古却写了“与渔者宿”,别出蹊径,饶有新趣。
诗的前六句写爱渔者的居住地。诗人漂游在外,到了蓝田溪渔者的住处,觉得找到了自己追寻的理想境地。本来就是“独游屡忘归”的,何况此时到了一个隐者栖息的地方,则更感到得其所哉。这里有清泉明月,有隐逸高士,境合于心,人合于情,自然更是心惬神怡了。诗人描写对蓝田溪的喜好,层层推进,“况此隐沦处”,意为更加“忘归”,继而以水清可以濯发,月明使人留恋,进一步说明隐沦处的美好。
最后以“更怜垂纶叟”,更爱那老渔翁,归结到愿和渔者同宿的期望上。隐处的好,就在于这里“清”、“明”、“静”,作者将这些意念以特有的景物予以编织,构成了一幅世外桃源的美好图景。
诗的中间四句写与渔者宿的乐趣。诗人与渔者宿,并不是因为旅途无处可栖,而是清夜长谈,得到了知音。谈论之中,渔者飘然物外的情怀,千里沧洲的乐趣,使自己心向往之。“白云心”,用陶潜《归去来辞》“云无心而出岫”意,就如柳宗元《渔翁》中写“岩上无心云相逐”以喻隐者之意一样。“沧洲趣”,即隐居水边之趣。沧洲,滨水的地方。古代常作为隐士的居处。诗人与渔者同宿,纵谈隐居之道,遁世之乐,不觉野火烧尽,东方破晓。可见两人通宵煮水烹茗,畅谈不休,其乐融融。
最后两句写与渔者不忍分别之情。诗人为此时分手如飞禽各栖其枝而叹息,不知何时再得相遇,惆怅不已。由此又将与渔者宿的感情推进一层。
古代诗词中写隐士多写不遇。隐士隐姓埋名,遁世避居,要写时往往“以影写竿”,如唐代贾岛的《访隐者不遇》,丘为的《寻西山隐者不遇》,陆畅的《送李山人归山》,宋代魏野的《寻隐者不遇》等等。
如要写相遇之人,多写渔者、樵者、耕者,而很少如钱起这样写与隐居的渔者同宿的。钱起这样写,增强了人们对隐者的生活与情志的真实感,同时从诗人吐露的与渔者同宿的投契、眷念上,表现了他的胸襟。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