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与《大雅·生民》《大雅·公刘》《大雅·緜》《大雅·皇矣》《大雅·文王》诸篇相联缀,俨然形成一组开国史诗。从始祖后稷诞生、经营农业,公刘迁豳,太王(古公亶父)迁岐,王季继续发展,文王伐密、伐崇,直到武王克商灭纣,可以说是把每个重大的历史事件都写到了,所以研究者多把它们看作一组周国史诗,只是《诗经》的编者没有把它们按世次编辑在一起,而打乱次序分编在各处。朱熹说它和《大雅·文王》那篇一样,“追述文王之德,明周家所以受命而代商者,皆由于此,以戒成王”。其实此诗很难看出是周公所作,也很难看出有警戒成王的意思。总观这组六篇诗文,不过是周王朝统治者为歌颂祖先功德,追述开国历史的显赫罢了。
全诗八章。历代各家的分章稍有不同,这里是根据诗意确立的。第一、二、四、七章章六句,第三、五、六、八章章八句。排列起来,颇有参差错落之美。
首章先从赞叹皇天伟大、天命难测说起,以引出殷命将亡、周命将兴,是全诗的总纲。次章即歌颂王季娶了太任,推行德政。三章写文王降生,承受天命,因而“以受不国”。四章又说文王“天作之合”,得配佳偶。五章即写他于渭水之滨迎娶殷商帝乙之妹。六章说文王又娶太姒,生下武王。武王受天命而“燮伐大商”,与首章遥相照应。七章写武王伐纣的牧野之战,敌军虽盛,而武王斗志更坚。最后一章写牧野之战的盛大,武王在姜尚辅佐之下一举灭殷。全诗时序井然,层次清楚,俨然是王季、文王、武王三代的发展史。
诗篇以“天命所佑”为中心思想,以王季、文王、武王三代相继为基本线索,集中突现了周部族这三代祖先的盛德。其中,武王灭商,是此诗最集中、最突出要表现的重大历史事件,写王季、太任、文王、太姒,不过是说明周家奕世积功累仁,天命所佑,所以武王才克商代殷而立天下。所以,诗人著笔,历述婚媾,皆天作之合,圣德相配。武王克商,也是上应天命、中承祖德、下合四不的。因此,尽管诗意变幻不已,其中心意旨是非常清楚的。全诗虽然笼罩着祀神的宗教气氛和君权神授的神学色彩,其内在的历史真实性一面,还是有认识价值的。
这是一首叙事诗,但它并不平铺直叙地叙事。文王两次迎亲的描述,生动具体;牧野之战的描绘,更显得有声有色。“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一连三个排比句子,真可谓把战争的威严、紧迫的气势给和盘托出了。“殷商之旅,其会如林”,虽然写出了敌军之盛,但相比之下,武王的三句誓师,更显得坚强和有力。“维师尚父,时维鹰扬”,虽然仅仅描写了一句,也似乎让人看到了姜太公的雄武英姿。至于它有详有略、前呼后应的表现手法,更使诗篇避免了平铺、呆板和单调,给人以跌宕起伏、气势恢宏而重点突出的感觉。这些,在艺术上都是可取的。诗中的“小心翼翼”、“天作之合”等句也早已成为著名的成语,在现代汉语中仍有很强的活力。
唐人的送行诗很多。但送行有种种情况,诗的情味也就大不一样。这里是送一个年轻人去探望他的叔父,而他的叔父,又是那里的州官。恰逢时节在初春,正是游历的大好时光。对一个刚成年的人来说,游历可以开阔眼界,增长见闻。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说,这都是一件好事。尽管离别免不了引起依惜别之情,但也被替对方高兴的心情掩盖了。这就决定了这首诗的明快基调。
诗的首联点明了送人春日出游的意思。诗人化用了前人的诗句。谢灵运《悲哉行》说:“萋萋春草生,王孙游有情。”王孙是对年轻人的尊称。《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漂母对韩信说过这样的话:“ 吾哀王孙而食之,岂望报乎!”王牧恰好姓王,所以用在这里更显恰当。汀洲,说明送别的地点在水边。细草绿,时值早春,小草刚刚发芽。古人常常把春草和离情联系在一起。《古诗十九首》说:“青青河边草,绵绵思远道。”江淹《别赋》说:“春草碧色,春水绿浓,送君南浦,伤如之何!”所以一说“细草绿”,惜别之意也就蕴含其中了。
第二联是对被送者的介绍和赞许。古代男子二十而冠,束发戴帽,表示已经成年了。这正是人生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时候。不仅如此,王牧承继了家学,擅长诗赋,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四弓裘”,用的是《礼记·学记》的典:“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后来便用“弓冶”、“弓裘”比喻父子世袭的事业。这里既是对王牧的赞许,又是对他所要拜见的叔父的称誉。当然,应酬之作中这类词句难免也有溢美之处。
第三联设想王牧旅途中的见闻。“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这两句描写山野春天雨后的景色。一场春雨过后,山华竞放,争奇斗妍;春水潺流,喷珠溅玉。这才是真正的春天,是身居市朝的人们领略不到的春天的真正的美。这两句诗不仅形象地概括了春日山野的美,而且写得生机勃勃,清新流丽。前人评论道:“ 李袁州(嘉祐)中兴高流,与钱(起)、郎(士元)别为一体,往往涉于齐梁。绮靡婉丽,盖吴均、何逊之敌。如“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朝霞晴作雨,湿气晚生寒”,文章之冠冕也。”(《唐音癸签》卷七引刘辰翁语)
第四联设想王牧的叔父见到他后,一定十分怜爱,舍不得他离开。所以嘱咐说:你母亲还在倚门而望,日日盼着你归来呢。小阮,阮籍的侄子阮咸,叔侄二人都在“竹林七贤”之列。这里用以喻王牧叔侄。
全诗清丽流畅,气韵生动,是应酬诗中难得的佳作。沈德潜评论此诗云:“天然名秀,当时称其齐梁风格,不虚也。”(《唐诗别裁》卷十一)
此诗在构思上的特点,是用侧面描写来表现主题。诗中并没具体描写战争,而是通过对塞外景物和昔日战争遗迹的描绘,来表达诗人对战争的看法。开头四句是从军士饮马渡河的所见所感,描绘了塞外枯旷苦寒景象。诗人把描写的时间选在深秋的黄昏,这样更有利于表现所写的内容。写苦寒,只选择了水和风这两种最能表现环境特征的景物,笔墨简洁,又能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首句的“饮马”者就是军士。诗中的“水”指洮水,临洮城就在洮水畔。“饮马”须牵马入水,所以感觉“水寒”,看似不经意,实则工于匠心。中原或中原以南地区,秋风只使人感到凉爽,但塞外的秋风,却已然“似刀”。足见其风不但猛烈,而且寒冷,仅用十字,就把地域的特点形象地描绘了出来。三四两句写远望临洮的景象。“平沙”谓沙漠之地。临洮,古县名,因县城临洮水而得名。即今甘肃东部的岷县,是长城的起点,唐代为陇右道岷州的治所,这里常常发生战争。暮色苍茫,广袤的沙漠望不到边,天边挂着一轮金黄的落日,临洮城远远地隐现在暮色中。境界阔大,气势恢宏。
临洮一带是历代经常征战的战场。据新旧《唐书·王晙列传》和《吐蕃传》等书载:公元714年(开元二年)旧历十月,吐蕃以精兵十万寇临洮,朔方军总管王晙与摄右羽林将军薛讷等合兵拒之,先后在大来谷口、武阶、长子等处大败吐蕃,前后杀获数万,获马羊二十万,吐蕃死者枕藉,洮水为之不流。诗中所说的“长城战”,指的就是这次战争。“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这是众人的说法。对此,诗人不是直接从正面进行辩驳或加以评论,而是以这里的景物和战争遗迹来作回答:“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足”是充满的意思。“白骨”是战死者的尸骨。“今古”贯通两句,上下句都包括在内;不仅指从古到今,还包括一年四季,每月每天。意思是说,临洮这一带,一年四季,黄尘弥漫,战死者的白骨,杂乱地弃在蓬蒿间,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这里的“白骨”,包含开元二年这次“长城战”战死的战士,及这以前战死的战士。这里没有一个议论字眼,却将战争的残酷极其深刻地揭示出来。这里是议论,是说理,但这种议论、说理,却完全是以生动的形象来表现,因而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手法极其高妙。
这首诗着重表现军旅生活的艰辛及战争的残酷,其中蕴含了诗人对黩武战争的反对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