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很有价值的史料,由于统治阶级的偏见,像毕昇这样平民出身的创造发明家,在正史中没有任何记载。本文作者独具眼力,为我们保存了这一宝贵史料。一些划时代的科学发明,往往是从小人物开始做起的,这种进步和发明,大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加速器,我们应该对毕昇这类民间革新家、发明家保持崇高的敬意,尊重他们的创新精神。
本文抓住特点,说明工艺程序,有条不紊,给人以明晰、完整、系统的形象。写活字版印刷,紧扣“活”字,在说明时又主要按照工艺顺序进行说明,并且通过与雕版的比较,体现活版的优越性。写制版是按照制字、设版、排字、炀版、平字的顺序加以说明的。写印刷厂用二板,“一板印刷,一板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写拆板是附带说明,但是胶泥字模的优越性,也在与木头刻字的对比中,其灵活方便得以充分显示。
全文着重说明活板的制作,印刷整个过程,包括最后拆板的过程,一整套工艺,全无修饰性词语,用词准确,通俗易懂。整篇文章只用三百多字,便将印刷书籍的历史,活字版的创造、发明、用法、功效以及胶泥活字的优点解释得清楚明白。文中多次运用了代词“之”,如“为之”、“炀之”,“贴之”“贮之”、“刻之”它们分别指代相应的事物,这就减少了行文的重复,有助于行文的简洁。用词准确也是本文的优点,“烧”、“炀”、“镕”、“燔”,按照加热的方法、程度不同分别使用,用得都准确贴切。
这首诗写频频飞入草堂书斋里的燕子扰人的情景。首句说茅斋的极度低矮狭窄,“熟知”,乃就燕子言。连江上的燕子都非常熟悉这茅斋的低小,大概是更宜于筑巢吧!所以第二句接着说“故来频”。燕子频频而来,自然要引起主人的烦恼。三、四两句就细致地描写了燕子在层内的活动:筑巢衔泥点污了琴书不算,还要追捕飞虫甚至碰着了人。诗人以明白如话的口语,作了细腻生动的刻画,给人以亲切逼真的实感;而且透过实感,使人联想到这低小的茅斋,由于江燕的频频进扰,使主人也难以容身了。从而写出了草堂困居,诗人心境诸多烦扰的情态。明代王嗣《杜臆》就此诗云:“远客孤居,一时遭遇,多有不可人意者。”这种不可人意,还是由客愁生发,借燕子引出禽鸟亦若欺人的感慨。
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杜甫这首诗也是善于景中含情的一例。全诗俱从茅斋江燕着笔,三、四两句更是描写燕子动作的景语,就在这“点污琴书”、“打着人”的精细描写中,包蕴着远客孤居的诸多烦扰和心绪不宁的神情,体物缘情,神物妙合。“不可人意”的心情,诗句中虽不著一字,却全都在景物描绘中表现出来了。全诗富有韵味,耐人咀嚼。
这首诗景中含情。诗人从燕子落笔,细腻逼真地描写了它们频频飞入草堂书斋,“点污琴书”、“打着人”等活动。这些描写既凸现了燕子的可爱之态,又生动传神地表现出燕子对草堂书斋的喜爱,以及对诗人的亲昵。全诗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给人自然、亲切之感,同时也透露出诗人在草堂安定生活的喜悦和悠闲之情。
这首诗的主旨也可以理解为诗人通过对燕子频频飞入草堂书斋扰人情景的生动描写,借燕子引出禽鸟也好像欺负人的感慨,表现出诗人远客孤居的诸多烦恼和心绪不宁的神情。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