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写自己荣幸地与沈驸马同避于宫苑御沟清波荡漾的水边,李贺想在政治上有所出路,对驸马这种身份的人难免有点巴结奉迎之心,这也是他未能免俗之处吧。即使这种应酬之作,李贺写得也不空泛,沟水流入宫苑、宫女正在梳妆,水声惊醒早梦,水流泛然、可供流觞等一系列场景的描绘,显得富有生活情趣。从诗中“绕堤龙骨冷,拂岸鸭头香”、“停杯泛小觞”来看,当是三月三日宴游作“流觞曲水”之戏。
诗写御沟之水,只起首一句直笔状水流之貌,馀皆曲为之辞,然都不离御沟和水。流入御沟之水,始则“白泱泱”,其时正值清早时候,继而水绕沟堤,已有脂粉香气。再经别馆,汩汩有声,故能惊人梦醒,曲折回环,故可流觞饮酒为乐。同游者贵为驸马,幸得相见于御沟。此诗是李贺逞才之作,有讨好之嫌,似无深寄。
诗题是“梦后”,诗的重点也是抒发梦后感怀,但诗先从未入梦时写,交代自己的情况,作为梦的背景。首联实写,随手而出,说自己离开朝廷已经很久,安居在故乡。这联很质朴,实话实说,但对后面写梦起了重要作用。唯有“不趁常参久”,与友人离别多日,所以思之切,形诸梦寐;唯有“安眠向旧溪”,满足于现状,才会有下文感叹人生如梦,唯适为安,希望欧阳修富贵不忘贫贱之交的想法。接下去,“五更千里梦,残月一城鸡”两句,转入“梦后”情景。
这首诗之所以见称于人,主要就在这三四两句,特别是第四句,写景如画,并含不尽之意。一些文学史就以它作为梅尧臣“状难写之景,含不尽之意”的范例。
梅尧臣提出这一名论时,他以“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为例,认为“道路辛苦、羁旅愁思,岂不见于言外?”梅尧巨这时“安眠向旧溪”,并没有“道路辛苦、羁旅愁思”;然而,他在梦中走过“千里”(在梦中走到京中,见到欧阳修),“五更”时醒来,看到的是屋梁“残月”,听到是满城鸡啼。这种眼前光景与梦境联系起来,就有了说不尽之意。
杜甫《梦李白》中写到梦后时说:“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那是把要说的“意”说了出来(也还含有未尽之意)。这里“残月”二字实际上概括了杜甫那十个字。这里的“一城鸡”与茅店的鸡声不一样,因为那是催人上道,而这里却还在“安眠”之中。但“残月”虽在,而不见故人“颜色”,耳边唯有“一城鸡”声,离情别绪涌上心头。不特如此,“鸡唱”还是催人上朝的信号。《周礼·春官·鸡人》即利用鸡的“夜呼旦,以叫百官,王维诗也说:“绛帻鸡人报晓筹”。梅尧臣“不趁常参久”,在梦回闻鸡时,又会想到“汉殿传声”(《春渚纪闻》语)。所以,这一句不仅写出在“安眠向旧溪”时的梦醒情景,而且寄托着去国(离开京城)、思友之深“意”。
第五句的“往”,指梦中的魂“往”到京城与欧相见,是承“千里梦”而来的。“言犹在”是梦后记忆。杜甫的梦李白,写梦李白来;此诗则写诗人“往”;杜甫对梦中情景描写较多;而此则仅以“言犹在”三字概括过。这是因为两诗所要表现的重点不同,详略自异。梦中“言犹在耳”,顷刻间却只剩下“残月”、鸡声,这使诗人想到“人生如梦”,因之而觉得得失“可齐”之“理”。这就是第六句“浮生理可齐”的含意。关于“人生如梦”,有人斥为消极,但这只是一方面;从身在官场者说,看轻富贵功名之得失,才能保持廉节、操守,因而还是未可厚非的。
最后两句,由梦中与欧阳修相会,想到了现实中的交往。诗用竹林七贤中山涛、王戎来比欧阳修,因为欧阳修当时已擢官翰林学士,因此梅尧臣希望他虽然已处高位,但不要忘记当年朋友之间的交往。诗以听竹禽啼鸣为往日萧散自在、相互脱略形骸的生活的代表,以问句出之,正是深切希望欧阳修莫改初衷,与诗人保持友情,珍惜过去。方回认为末联是说欧阳修已登显贵,要忙于朝政,已经无法享受高眠之适,也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山涛保荐嵇康,而嵇康却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梅尧臣却希望欧阳修保荐自己,有人认为这样太庸俗了,是贬低了梅尧臣。其实,当时的时代、事情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梅尧臣原本不是山林隐士,而宋朝制度,官吏考绩又要看保荐者多少。而且,梅尧臣在诗中先说“不趁常参久”,再说到“梦后”的满城鸡声;又说到他对官场得失并不十分介意,然后再微示求助之意,正是老老实实说话。既不是遗世脱俗,也不是汲汲富贵,这样反而表现出梅尧臣的品格。另外,写此诗的那一年八月,梅尧臣返回京城;第二年(1056年,即嘉祐元年)便由欧阳修与赵概的联名奏荐,而得官国子监直讲。
论人必须顾及“全人”,讲诗也必须顾及全诗。如果寻章摘句,再加抑扬,反而会失去真实。
建安十五年,曹操击败袁绍及其三子,并北征乌桓,平定北方。于是在邺建都,于漳河畔大兴土木修建铜雀台,高十丈,分三台,各相距六十步远,中间各架飞桥相连。然后曹植做出这部作品。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