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说从师求学的道理,讽刺耻于相师的世态,教育了青年,起到转变风气的作用。文中列举正反面的事例层层对比,反复论证,论述了从师学习的必要性和原则,批判了当时社会上“耻学于师”的陋习,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斗争精神,也表现出作者不顾世俗独抒己见的精神。全文幅虽不长,但涵义深广,论点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富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全文分4段。
第1段提出中心论题,并以教师的职能作用总论从师的重要性和择师的标准。开篇第一句“古之学者必有师”句首冠以“古之”二字,既说明古人重视师道,又针对现实,借古非今。“必有”二字,语气极为肯定。然后指出师的职能作用是“传道受业解惑”,从正面申述中心论点。接着紧扣“解惑”二字,从不从师的危害说明从师的重要,从反面申述中心论点。最后紧扣“传道”二字,阐明道之有无是择师的唯一标准,一反时俗,将贵贱长少排出标准之外,为下文针砭时弊张本。
第2段批判不重师道的错误态度和耻于从师的不良风气。这一段用对比的方法分三层论述。第一层,把“古之圣人”从师而问和“今之众人”耻学于师相对比,指出是否尊师重道,是圣愚分野的关键所在;第二层,以为子择师而自己不从师作对比,指出“小学而大遗”的谬误;第三层,以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与士大夫之族作对比,批判当时社会上轻视师道的风气。
第3段以孔子为例,指出古代圣人重视师道的事迹,进一步阐明从师的必要性和以能者为师的道理。这一段开头先提出“圣人无常师”的论断,与第1段“古之学者必有师”呼应,并且往前推进一步,由“学者”推进到“圣人”,由“必有师”推进到“无常师”。举孔子为例加以论述,因为孔子在人们心目中是至圣先师,举孔子为例就有代表性,能加强说服力。由此得出“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的结论,这个结论显然是正确的。这种以能者为师的观点就是“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观点。
第4段赞扬李蟠“不拘于时”“能行古道”,说明写作本文的缘由。“不拘于时”的“时”指“耻学于师”“惑而不从师”的社会风气。“古道”指“从师而问”,以“闻道”在先者为师的优良学风。从而总结全文主旨,点明主题。
在作者的论说文中,《师说》是属于文从字顺、平易畅达一类的,与《原道》一类豪放磅礴、雄奇桀傲的文章显然有别。但在平易畅达中仍贯注着一种气势。这种气势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理论本身的说服力和严密的逻辑所形成的夺人气势。作者对自己的理论主张高度自信,对事理又有透彻的分析,因而在论述中不但步骤严密,一气旋折,而且常常在行文关键处用极概括而准确的语言将思想的精粹鲜明地表达出来,形成一段乃至一篇中的警策,给读者留下强烈深刻的印象。如首段在一路顶接,论述从师学道的基础上,结尾处就势作一总束:“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大有如截奔马之势。“圣人无常师”一段,于举孔子言行为例之后,随即指出:“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从“无常师”的现象一下子引出这样透辟深刻的见解,有一种高瞻远瞩的气势。
其次是硬转直接,不作任何过渡,形成一种陡直峭绝的文势。开篇直书“古之学者必有师”,突兀而起,已见出奇;中间批判不良风气三小段,各以“嗟乎”、“爱其子”、“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发端,段与段问,没有任何承转过渡,兀然峭立,直起直落,了不相涉。这种转接发端,最为韩愈所长,读来自觉具有一种雄直峭兀之势。
此外,散体中参入对偶与排比句式,使奇偶骈散结合,也有助于加强文章的气势。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沈园二首》乃陆游触景生情之作,此时距沈园邂逅唐氏已四十余年,但缱绻之情丝毫未减,反而随岁月之增而加深。
本诗是组诗中的第一首,回忆沈园相逢之事,悲伤之情充溢楮墨之间。
“城上斜阳”,不仅点明傍晚的时间,而且渲染出一种悲凉氛围,作为全诗的背景。斜阳惨淡,给沈园也涂抹上一层悲凉的感情色彩。于此视觉形象之外,又配以“画角哀”的听觉形象,更增悲哀之感。“画角”是一种彩绘的管乐器,古时军中用以警昏晓,其声高亢凄厉。此“哀”字更是诗人悲哀之情外射所致,是当时心境的反映。这一句造成了有声有色的悲境,作为沈园的陪衬。
次句即引出处于悲哀氛围中的“沈园”。诗人于光宗绍熙三年(1192年)六十八岁时所写的《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序》曰:“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四十年前(按:实为三十八年)尝题小词壁间,偶复一到,园已三易主,读之怅然。”诗中并有“坏壁醉题尘漠漠”之句。那时沈园已有很大变化;而现在又过七年,更是面目全非,不仅“三易主”,且池台景物也不复可认。诗人对沈园具有特殊的感情,这是他与唐氏离异后唯一相见之处,也是永诀之所。这里留下了他刹那间的欢喜与永久的悲,《钗头凤·红酥手》这首摧人肝肺之词也题于此。他多么渴望旧事重现,尽管那是悲剧,但毕竟可一睹唐氏芳姿。这当然是幻想,不得已而求其次,他又希望沈园此时的一池一台仍保持当年与唐氏相遇时的情景,以便旧梦重温,借以自慰。但现实太残酷了,今日不仅心上人早已作古,连景物也非复旧观。诗人此刻心境之寥落,可以想见。
但是诗人并不就此作罢,他仍竭力寻找可以引起回忆的景物,于是看到了“桥下春波绿”一如往日,感到似见故人。只是此景引起的不是喜悦而是“伤心”的回忆:“曾是惊鸿照影来”。四十四年前,唐氏恰如曹植《洛神赋》中所描写的“翩若惊鸿”的仙子,飘然降临于春波之上。她是那么婉娈温柔,又是那么凄楚欲绝。离异之后的不期而遇所引起的只是无限“伤心”。诗人赋《钗头凤》,抒写出“东风恶,欢情薄”的愤懑,“泪痕红浥鲛绡透”的悲哀,“错!错!错!”的悔恨。唐氏和词亦发出“世情薄,人情恶”的控诉,“今非昨,病魂常恨千秋索”的哀怨。虽然已过了四十余春秋,而诗人“一怀愁绪”,绵绵不绝,但“玉骨久成泉下土”(《十二月二日夜梦游沈氏园亭》),一切早已无可挽回,那照影惊鸿已一去不复返了。然而只要此心不死,此“影”将永在心中。
这是一首“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诗作,具有国风民歌的特点。全诗三章,每章均以“鸿雁”起兴,并借以自喻。首章写流民被迫到野外去服劳役,连鳏寡之人也不能幸免,反映了受害者的广泛,揭露了统治者的残酷无情。振翅高飞的大雁勾起了流民颠沛流离无处安身的感叹,感叹中包含着对繁重徭役的深深哀怨。次章承接上章,具体描写流民服劳役筑墙的情景。鸿雁聚集泽中,象征着流民在工地上集体劳作,协同筑起很多堵高墙,然而自己却无安身之地。“虽则劬劳,其究安宅”的发问,道出了流民心中的不平和愤慨。末章写流民悲哀作歌,诉说悲惨的命运,反而遭到那些贵族富人的嘲弄和讥笑。大雁一声声的哀叫引起了流民凄苦的共鸣,他们就情不自禁地唱出了这首歌,表达了心中的怨愤。
这首诗感情深沉,语言质朴,韵调谐畅,虽是一首抒情诗,但又兼有叙事、议论的成份。然而此诗最大的特点是比兴手法的运用,每章开头都以鸿雁起兴,不仅可以引起丰富的联想,而且兼有比义。鸿雁是一种候鸟,秋来南去,春来北迁,这与流民被迫在野外服劳役,四方奔走,居无定处的境况十分相似。鸿雁长途旅行中的鸣叫,声音凄厉,听起来十分悲苦,使人触景生情,平添愁绪。所以以之起兴,是再贴切不过的了。全诗三章根据所述内容的不同,或是兴而比,或是比而兴。一章以鸿雁振羽高飞兴流民远行的劬劳,二章以鸿雁集于泽中,兴流民聚集一处筑墙。这两章都是兴中有比,具有象征意味。第三章以鸿雁哀鸣自比而作此歌,是比中含兴。比兴意蕴的交融渗透,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艺术表现力。由于此诗贴切的喻意,以后“哀鸿”“鸿雁”即成了苦难流民的代名词。
另外,此诗每章所写的具体内容虽各不相同,但却有内在的逻辑联系。首章写出行野外,次章写工地筑墙,末章表述哀怨,内容逐层展开,主题得到了升华。再加上“鸿雁”“劬劳”等词在诗中反覆出现,形成了重章叠唱的特点,有一唱三叹的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