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曲共有四首,除末二句语句不变外,其余三首的起首分别是:“流水桃花鳜美,秋风莼菜鲈肥。”“鲲化鹏飞未必,鲤从龙去安知。”“藏剑心肠利己,吞舟度量容谁。”可见诗人的“有所感”,是从“鱼”上生发的。当然用意不在于谈饮食文化,其“所感”的内容还是社会的人事。
本篇起首使用羊续、冯两则与鱼相关的典故,“高高挂起”与“苦苦伤悲”相映成趣。两人的态度虽截然不同,但一为官吏,一为门客,都是仕途上的人物,在失去自由身这一点上又有共同之处,所以这两句都是铺垫,用来与接下的三句形成对照。在第三、四、五句中,未出现具体的人物,因为“多少渔矶”,隐于江湖的渔翁人数太多了。作者采用问句的形式,暗示“大海”、“长江”无处不可隐居,从而引出了末尾两句的感想。言下之意,羊续高高挂起是为官清廉,冯苦苦伤悲是怀才不遇,他们都比不上那些散隐各地的无名渔翁。利用“鱼”的内在联系,引出用世、出世的优劣比较,这种构思是颇为新奇的。
“荆公”即王安石。张光祖《言行龟鉴》:“介甫(王安石)在政事堂,云吃鱼羹饭。一日因事乞去,云世间何处无鱼羹饭。”但这是元人编的书,从他本人的《临川集》以及相关的宋代笔记中,找不到他“题”过这样的话。只见清人顾栋高《王荆国文公遗事》引《上蔡语录》,谓王安石“作宰相只吃鱼羹饭,得受用底不受用,缘省便去就自在”。《上蔡语录》为宋儒谢良佐的语录,同书还有王安石因荐人未遂,拂袖便辞去宰相职务的记述,可见都是出于传闻。徐再思小令《朝天子·常山江行》中,也有“得闲,且闲,何处无鱼羹饭”的曲句,看来已成为元代流传的习语,归于荆公名下,大概就同“杜甫游春”、“孟浩然寻梅”等一样,属于约定俗成。“鱼羹饭”在古人诗文中倒是出处颇早。五代李珣《渔歌子》:“水为乡,蓬作舍,鱼羹稻饭常餐也。”南宋戴复古《思归》:“肉糜岂胜鱼羹饭,纨绔何如犊鼻裨。”刘克庄《郑丞相生日口号》:“江湖不欠鱼羹饭,直为君恩未拂衣。”从这些例句中显而易见,“鱼羹饭”代表着“江湖”的“常餐”。推其本原,这三字实同西晋张翰那则思鲈鱼莼羹而决然辞官的著名典故(参看前选张可久《人月圆·客垂虹》注③)有关系,对于在官者来说,“何处无鱼羹饭吃”,也就是随时随地都不妨急流勇退、挂冠回乡的意思。
小令语言严谨,寓味深长,堪称当行。《录鬼簿续编》载时人对周德清有“天下之独步”的高度评价,想来就是对这样的作品而言。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是首哭祭诗。全诗依题目层层展开,首联点“西台”,次联写“哭”,三四联写“所思”。诗中表现作者对文天祥的哀痛和自己对元政权的痛恨,亡国之哀,凝聚在每个字中。
诗平平而起,先说明时间地点:正当岁末,来到西台,一轮寒日,匆匆西坠。这联诗,“知己”二字是主脑。谢翱年轻时追随文天祥抗击元兵,任咨议参军。二人互相激励,立志为国捐躯。后文天祥兵败被俘,谢翱隐居南方。文天祥死后,谢翱每年都要设位哭祭,进行悼念。“知己”二字,强调了二人的生死交谊,也唯有哭知己,才会如此伤心。诗中写的设祭时的场景,虽然是直述现实,但年是残年,台是荒台,又是黄昏时分,冷日惨淡,这样一组合,整个景物便自然地披上了浓厚的衰飒黯淡之气。于是,在这样的气氛中,诗人悲伤的泪水似雨点般地洒下来。
第二联写哭,以情感为趋使,发挥想象。因为他心情沉重,泪水不止,眼看着奔流的富春江,充满感伤,因此觉得前些年在苏州哭文天祥的泪水随江水入海,如今已随着海潮返回来,与现在的泪水融汇在一起。如此,自己的泪水将无休止地回返,永存世间,自己的悲悼也将永存世间。这样写,涵义很丰富,不直说现在的哭,却把现在的哭衬托得更加生动。
第三联由哭转入思。他是祭悼文天祥,自然地又忆起文天祥就义的场面。文天祥被杀时,仍然穿着宋朝的服饰,慷慨受刃。诗因此用“故衣”二字,称赞他忠诚不贰,以苌弘血化为碧的典故,歌颂他忠义浩气,与世长存。想到文天祥的遭际,他不禁仰天呼吁,无情的皇天大地,为什么如此不爱惜人才,让文天祥落得这样下场。
最后,诗由死及生,由文天祥归到自己,说自己还健在,还没到老年,但一事无成,再也不能有所作为,只能在这山中,写些怀悼忠臣烈士的诗篇而已。谢翱这年四十二岁,所以自称未老。然而这“未老”二字,蕴涵深义,是相对文天祥而言。故人已死多年,自己含辱偷生,内心十分伤痛,他觉得这样活着毫无意趣,恨不得早日与文天祥相会于地下,所以“未老”反而增加一重伤心、一重负担。这心思,正与清黄仲则“茫茫来日愁如海,寄语羲和快着鞭”相同。这两联,仍然是平铺直叙,但情感深厚。任士林说谢翱“所作歌诗,其称小,其指大,其辞隐,其义显,有风人之余,类唐人之卓卓者,尤善叙事”(《宋遗民传·谢翱传》)。任士林如此概括谢翱诗,很有见地。
这首哭祭诗,依题目层层展开,首联点“西台”,次联写“哭”,三、四联写“所思”。诗人对文天祥的哀痛,不因为时间的推移而稍减,在悼念文天祥时,又表现了自己对元政权的痛恨,亡国之哀,凝聚在每个字中。前人以谢翱西台恸哭比之汉高祖时为田横自杀的五百门客,就是有见于谢翱对文天祥的知己之感及他强烈的爱国主义热忱而言。
感叹文天祥一木难支倾倒的大厦,从而国亡身死,是大多数遗民的共同感情,因为谢翱与文天祥的特殊关系,所以这诗所流露的情感格外深厚。需要说明的是,元政权对宋遗民悼念文天祥采取的是宽容理解的态度,当时已在元朝任职的人中,也有不少人写悼念文天祥的诗。如虞集就在《挽文丞相》诗中,对文天祥极力赞扬,并抒发“不须更上新亭望,大不如前洒泪时”那样的故国之思、亡国之恨。官居学士的徐世隆甚至公开说元帝的不是,指出“当今不杀文丞相,君义臣忠两得之”。正因为如此宽松的政策,一大批宋末遗民的爱国诗词得以保存下来。
这首诗写于平定“安史之乱”之后,意在伤己独留南方,不能与朋友同来同返,并抒发了对乱后形势的忧虑之情。
诗题为“贼平后送人北归”,“贼平”,指公元763年夏历正月,叛军首领史朝义率残部逃到范阳,走投无路,自缢身亡,“安史之乱”最终被朝廷平定。“北归”,指由南方回到故乡,《新唐书》载司空曙为广平人,这个“广平”,据考证当在今河北或北京境内,是“安史之乱”的重灾区。
“世乱同南去,时清独北还。”首联交代送人北归的原因,抒写自己不能还乡的痛苦,“世乱”之时,司空曙和友人一起逃到江南避难,如今天下已经太平,友人得以回去,自己仍滞留他乡,“独”字含义丰富,一指友人独自北还,一指自己独不得还,含有无限悲感。
“他乡生白发,旧国见青山。”上句“生白发”亦有双重涵义:一是形容乱离中家国之愁的深广,一是说时间的漫长,从战乱开始到结束,前后历时九年。“旧国”指故乡,“见青山”是说假如友人回到故乡,田园庐舍肯定是一片废墟,所见也惟有青山如故。从这句起,以下都是想象北归人途中的心情和所见的景物。律诗讲究“起承转合”,一般在第三联转折,此诗却在第二联完成“承”、“转”,章法上别具一格。
“晓月过残垒,繁星宿故关”。颈联及尾联单从友人方面落笔。“晓月”句想象其早行情景,“繁星”句虚拟其晚宿情景。这一联点明“残垒”,即残破的壁垒,泛指战争遗留下来的痕迹。“故关”,为兵家必争之地,估计也残破不堪了。因而这一联着重写“贼平”后残破、荒凉之景,笔力所致,“描尽乱离之后荒乱风景”(王文濡《历代诗评注读本》)。
“寒禽与衰草,处处伴愁颜。”尾联继续虚写友人归途中所见所感。上句写景,“禽”和“草”本无知觉,而曰“寒禽”、“衰草”,正写出诗人心中对乱世的感受。下句直接写“愁”,言愁无处不在,“愁”既指友人之愁,也兼含作者之愁,这里与一、二两联遥相呼应,针线细密,用笔娴熟。
这是一首酬赠诗,这类题材在“大历十才子”集中比比皆是,但多数思想平庸,艺术才力贫乏,缺少真情实感,这首诗却能独辟蹊径,通过送北归的感伤写出“旧国残垒”、“寒禽衰草”的乱后荒败之景,由送别的感伤推及时代的感伤、民族的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