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上片写繁华都市花街柳巷之景,下片写冶游狎妓之人品行之丑恶、神态之骄横,状景写人,前后相合,寓讽其中,委婉含蓄,艺术上颇有特色。
词的上片写十里长街繁华绮丽的外景,且于写景中寓有情意,词境迷离悄恍:朱红栏干的桥梁横跨水面,桥的尽头是一条笔直的长街;街的两旁,嫩柳繁茂,柔条披拂,微风中轻轻地摇摆着。桥曰“赤阑”,暗示桥的华美;街曰“香”,更耐人寻味;而且它是笔直的,暗示街道繁华。柳可“笼街”,足见柳多。这柳又既“细”且“娇”,显示出她那婀娜多姿,柔条动人的神态。难怪李庚说陈克“诗多情致,词尤工”(《词跋》),只此开头两句,就已情致绵绵了。不仅把柳的姿态“形容曲尽”;而这既“香”且“直”又紧挨着河桥的“街”,更婉转多姿。
第三句应首句的“香街直”,写这长街果然与众不同,它的楼房建筑,金碧辉煌,高大伟岸,直上青空。“金碧”色浓,“青空”色淡,用一“上”字把它们联系起来,一片青淡高远的背景衬托下,“金碧”更光辉耀眼。“花晴帘娇红”,由上句楼房的巍峨矗立,而到那一户户的具体人家。这些人家也与众不同,不仅有花,而且花色鲜艳,花光明媚,花气袭人。一个“晴”字把花的艳丽芬芳,和其爽心悦目的视觉美,充分表露出来。接着,词人又用“帘娇红”来作渲染。这五个字意境完整,帘娇的红,是由于“花晴”,而若无“帘娇红”的映衬,也就减少了“晴”的份量,所以这里它们是互为表里的。这一来,花红,帘红,帘娇红,连晴朗的天气,也都成了红彤彤的。词人很善于烘托气氛,渲染环境,他的词格调高远,情思闲雅,而终归于淳厚。所谓“一语之艳,令人魂绝”(王世贞语),但这“艳”,绝不如温词的“香而软”,而是更具意趣。
过片两句黄衫,隋唐时贵族少年所穿的黄色华贵服装。《新唐书·礼乐志》十二:唐明皇“以乐工少年姿秀者十数人,衣黄衫,文玉带”。后用黄衫指衣饰华丽姿容秀美的少年公子。这里身着黄衫的贵公子,骑着白马,不是去游春,却是“日日青楼下”去寻找自己的快乐。以“飞”字联系“黄衫、白马”,缴足了人的奔驰之状。而“日日”二字又见人的奔驰之频。
下片第三句是对上两句的补充。这些贵公子花天酒地一番之后,醉眼惺忪,骑高高的白马上,横冲直撞,旁若无人。十里长街,花香柳媚,时当午刻,正是繁华热闹的时候。说“不逢人”,是从反面着笔,说明这公子哥目中无人,一切都不在乎。
结句写一阵马蹄声沙沙踏过去后,“黄衫飞白马”的娇子远去了,马蹄掀起的尘土仍腾起空中。这时,正是中午,花开正红,随着尘土,也传来阵阵花香。“香”与“尘”是给人以相反感触的事物,但此刻,它们却夹杂一起。“午香”与“暗尘”之间,用了一个“吹”字。“暗尘”不会送来“午香”,只有风可送来花香,说“吹”有“暗尘”扬起的意思。
这首词的结构于写景中寓有深意。李白《古风》之二十四“大车扬飞尘,亭午暗阡陌”,写豪贵人物招摇过市的情状,只以“扬尘”一事点出,此词结句拟之,而作者寓意,则藏而不露,更有“似尽而不尽”之妙。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这首民谣写的是一个被人称为“神鸡童”的长安小儿贾昌的奇遇,但讽刺的对象则显然不光是贾昌。他毕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正如“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一样,是愤激之词,也是一种反常的社会心理的写照。 “白罗绣衫随软舆”一句,此中有人,呼之欲出。原来当今皇帝就爱斗鸡走马,所以“神鸡童”也就成了皇帝身边的红人。唐诗中讽刺皇帝的诗篇不少,或则托言异代,或则咏物寄怀,大都辞旨微婉。象这样大胆直率,用辛辣的语言嘲笑当朝皇帝的,在文人诗里是很难见到的,只有民谣能作此快人快语。
全诗描绘了两个场面,一是贾昌随驾东巡,一是奉父柩西归雍州。第一个场面:“白罗绣衫随软舆。”在戒备森严、紧张肃穆的气氛里,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穿着华美的白罗绣花衫,带着三百只喔喔啼鸣的红冠大公鸡,紧紧跟随在皇帝威严华贵的软舆后面,大摇大摆地前行,这真是亘古未有的奇观。唐玄宗此行是去泰山举行隆重的封禅大典,夸示他“奉天承命”、治国治民的丰功伟业,带上这么一支不伦不类的特殊仪仗队,真是滑稽透顶,荒唐至极。据陈鸿《东城老父传》记载:“开元十三年,(贾昌)笼鸡三百,从封东岳。”并没有说他紧跟在“软舆”后面,而诗中运用近乎漫画的手法,将这一史实作了艺术的夸张,形象鲜明,主题突出。
第二个场面:“差夫持道挽丧车。”贾昌的父亲贾忠是唐玄宗的一名卫士,随扈死在泰山下。“父以子贵”,沿途官吏为巴结皇帝面前的这位大红人──神鸡童贾昌,竟不惜为他兴师动众,征派民夫,沿途照料灵柩。死者并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只不过是一个斗鸡小儿之父,却迫使无数劳动者为他抖威风,这场面着实令人啼笑皆非。诗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嘲笑、轻蔑和愤怒。
两个场面,构成了一出讽刺喜剧。剧里有一群白鼻子,主角是坐在软舆里的唐玄宗李隆基。这个喜剧形象鲜明,效果强烈,读起来,不但忍俊不禁,而且似乎听到了当时老百姓嬉笑怒骂的声音。这就是此诗的艺术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