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连论说了重农贵粟对于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安定生活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作者在说明问题时运用古今对比,农夫与富商大贾的对比,法令与实际情况的对比,使他的主张得到更鲜明的表现,让统治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中特别是对农民现实生活的贫困穷苦的描写,揭露性很强。
所谓“谷贱伤农”,意思就是说,粮食太便宜了,就会挫伤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导致产量减少,这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我国在历史上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国,所以历代的统治者都很重视农业的发展问题。晁错认为蓄积多,则民心稳,统治稳固;而要增加蓄积,必须想办法使农民尽心于农业生产。但现状是农民忙活了一年,到头来却只有很少的收益,为了应付各种赋敛,有的甚至“卖田宅,鬻子孙”;而商人无农民之劳,却能“衣必文采,食必粱肉”。这种差距不可能使农民安心于农业,作者由此提出“欲民务农,在于贵粟”的观点。他的观点对于扭转“谷贱伤农”的状况是有好处的,对现代社会解决“三农”(指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也是有借鉴意义的,但他尊崇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对待商业和商人也有一些偏颇和不公正之处,读者阅读时要注意。
浪漫色彩
曹植在诗歌和辞赋创作方面有杰出成就,其赋继承两汉以来抒情小赋的传统,又吸收楚辞的浪漫主义精神,为辞赋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境界。《洛神赋》为曹植辞赋中杰出作品。作者以浪漫主义的手法,通过梦幻的境界,描写人神之间的真挚爱情,但终因“人神殊道”无从结合而惆怅分离。
周洪亮主编的《璇玑辞》选用曹植《洛神赋》中:“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一句来赞美王羲之的书法之美。
段落层次
《洛神赋》全篇大致可分为六个段落,第一段写作者从洛阳回封地时,看到“丽人”宓妃伫立山崖,这段类话本的“入话”。第二段,写“宓妃”容仪服饰之美。第三段写“我”非常爱慕洛神,她实在太好了,既识礼仪又善言辞,虽已向她表达了真情,赠以信物,有了约会,却担心受欺骗,极言爱慕之深。第四段写洛神为“君王”之诚所感后的情状。第五段“恨人神之道殊”以下二句,是此赋的寄意之所在。第六段,写别后“我”对洛神的思念。
突出特点
特点一,想象丰富。想象到:他从京城洛阳启程,东归封地鄄城。途中,在洛川之边,停车饮马,在阳林漫步之时,看到了洛神宓妃,她的体态摇曳飘忽像惊飞的大雁,婉曲轻柔像是水中的游龙,鲜美、华丽较秋菊、茂松有过之,姣如朝霞,纯洁如芙蓉,风华绝代。随后他对她产生爱慕之情,托水波以传意,寄玉佩以定情。然她的神圣高洁使他不敢造次。洛神终被他的真情所感动,与之相见,倾之以情。但终因人神殊途,结合无望,与之惜别。想象绚烂,浪漫凄婉之情淡而不化,令人感叹,愁帐丝丝。但这想象并不离奇,是有感于宋玉的《神女赋》、《高唐赋》两篇赋而作。
特点二,词藻华丽而不浮躁,清新之气四逸,令人神爽。讲究排偶,对仗,音律,语言整饬、凝炼、生动、优美。取材构思汉赋中无出其右。
特点三,传神的描写刻画,兼之与比喻、烘托共用,错综变化巧妙得宜,给人一种浩而不烦、美而不惊之感,使人感到就如在看一幅绝妙丹青,个中人物有血有肉,而不会使人产生一种虚无之感。在对洛神的体型、五官、姿态等描写时,给人传递出洛神的沉鱼之貌、落雁之容。同时,又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高洁。在对洛神与之会面时的神态的描写刻画,使人感到斯人浮现于眼前,风姿绰约。而对于洛神与其分手时的描写“屏翳收风,川后静波,冯来鸣鼓,女娲清歌。”爱情之真挚、纯洁。一切都是这样的美好,以致离别后,人去心留,情思不断,洛神的倩影和相遇相知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浪漫而苦涩,心神为之不宁徘徊于洛水之间不忍离去。
苦闷之情
产生苦闷之情的原因有三:
1.人神有别,有情人不能成眷属;
2.“洛神”是他的精神寄托,但她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现实中难以找到,失落无限;
3.以此赋托意,他不但与帝王之位无缘还屡受兄弟的逼害,无奈之余又感到悲哀和愤懑。
艺术价值
对《洛神赋》的思想、艺术成就前人都曾予以极高的评价,最明显的是常把它与屈原的《九歌》和宋玉的《神女》诸赋相提并论。其实,曹植此赋兼二者而有之,它既有《湘君》、《湘夫人》那种浓厚的抒情成分,同时又具宋玉诣赋对女性美的精妙刻画。此外,它的情节完整,手法多变和形式隽永等,又为以前的作品所不及。因此它在历史上有着非常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晋代大书法家王献之和大画家顾恺之,都曾将《洛神赋》的神采风貌形诸楮墨,为书苑和画坛增添了不可多得的精品。到了南宋和元明时期,一些剧作家又将其搬上了舞台,汪道昆的《陈思王悲生洛水》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出。至于历代作家以此为题材,见咏于诗词歌赋者,则更是多得难以数计。可见曹植《洛神赋》的艺术魅力,是经久不衰的。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此篇和《伊耆氏蜡辞》都是上古歌谣。所谓的上古歌谣,指产生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早期的民间歌谣,是《诗经》以前人民的口头创作。由于年代久远,原始社会的口头创作流传到后世并被记录下来的寥寥无几。现在能见到的上古歌谣,多数是进入奴隶社会以后的产物。见于《周易》的较多,在《尚书》、《礼记》等古代典籍中也偶有记载。上古时期,生产力落后,还没有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因而还不可能出现后世所谓的“纯文学”。
上古歌谣在思想内容上的最大特色是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在艺术形式上,作为古老的民间口头创作,一般都具有字句简短、语言质朴和节奏明快的特点。通过对《弹歌》等的赏析,读者可以更为具体地加深对上古歌谣的认识和了解。
《弹歌》选自《吴越春秋》。《吴越春秋》记载,春秋时期,越国的国君勾践向楚国的射箭能手陈音询问弓弹的道理,陈音在回答时引用了这首《弹歌》。《吴越春秋》为东汉赵晔所著,成书较晚。但从《弹歌》的语言和内容加以推测,这首短歌很可能是从原始社会口头流传下来而经后人写定的。这是一首反映原始社会狩猎生活的二言诗,句短调促,节奏明快,读来很有情趣。
全诗才八个字,却写出了从制作工具到进行狩猎的全过程。
制作工具共分两步。先是“断竹”,即砍伐竹子。由这两个字指引,读者仿佛见到一群围裹着树叶、兽皮的原始先民在茂密的原始竹林旁正手拿骨刀、石斧在砍伐根根竹子。“续竹”是制作过程的第二步。歌中没有交代“断竹”后怎样削枝、去叶、破竹成片,从画面的组接上来讲,从“断竹”到“续竹”,中间已有所省略、承转。所谓“续竹”,是指用野藤之类韧性植物连接竹片两端,制成弹弓。至此,狩猎工具已经制成。以下便接写打猎。
打猎也分两步。先是“飞土”,把泥弹装到弓上打出去。至于泥弹的制作过程,诗中也未作交代,但从“续竹”到“飞土”,可以想见还有一个制作泥弹的环节。“飞土”的目标,或是飞禽,或是走兽,一旦打中,便向猎获物奔去。“逐宍”便是指追捕受伤的鸟兽。“宍”,为古“肉”字,指代飞禽走兽。
根据社会发展史和古人类学的研究,人类学会制作弓箭之类狩猎工具,已是原始社会的新石器时代。那时的人类究竟怎样进行生产劳动和生活的,只能向残存的原始洞岩壁画和上古歌谣以及考古发现中去探寻。在这一点上,这首古老的《弹歌》起到了活化石的作用。因为有了它,后人才得以窥见洪荒时代先民们生产与生活的部分生动图景。
从艺术表现的角度来看,此歌虽仅简短的八个字,却包容了从制作工具到获取猎物的全过程,容量很大,对狩猎的艺术表现也比较成功。当然这种简短是早期书面语言表达尚处于雏形的反映。然而审美具有历史性,以今人的艺术鉴赏眼光来看,可以发现作者不自觉地运用了省略、多用和巧用动词的表现手法。不仅每一句的主语“我们”都省略,更主要的是场景之中以及场景之间的次要过程也省略了。每句以一个动词带出,使画面富于动感,且容易唤起人们对“断”、“续”、“飞”、“逐”动作前后过程的联想。此诗的语言两个字一顿,节奏明快,凝重有力。韵字“竹”、“竹”、“宍”,以入声“-K”收韵,更增加了诗句的凝重感,令人联想起先民们在极端低下的生产力条件和严酷的自然条件下,颇不轻松的劳动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