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三十一句,不分章,但有韵,是《周颂》中最长的一篇,也是几篇有韵诗中用韵较密的一篇。
全诗虽未分段,其叙事自成段落,层次清楚,前二十一句可算是第一部分,后十句算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依次叙述以下内容:
首四句写开垦。描写了有的割草,有的刨树根,一片片土壤翻掘松散,“千耦其耘”,遍布低洼地、高坡田,呈现热烈的春耕大生产景象。“千耦其耘”的“耘”字,单释为除田间杂草,与“耕”合用则泛指农田作业。开垦时重在耕(翻掘土壤),这里是为了用韵,略为“耘”,实即“千耦其耕”。所谓“耦耕”,是上古一种耕作方式,即二人合作翻掘土壤。如何并力,可有几种形式,如挖掘树根,宜对面合作;开沟挖垅,不妨并肩;盖使用耒耜翻地,必须一推一拉。这里言“千耦”,是言极多,从低洼地到高坡田,遍布田野,开垦面积多,出动的劳动力多,这只可能是有组织、有领导的集体性质的大生产。
第五至第十句写参加春耕的人,男女老少全出动,强弱劳力都上场,漂亮的妇女,健壮的小伙,在田间吃饭狼吞虎咽,展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据文献所载,周王是全部土地的所有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他只直接拥有一大片土地,以封建形式将土地分封下去,他取贡赋,并有权随时收回土地。所以被分封者只有较长期的、较固定的使用权,各土地领主又以同等形式分给下属,这样可以层层分下去,而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当时的家庭实际是家族,以家长为首,众兄弟、子孙多代同居,这种土地分配和家庭结构形式,在诗中都反映了出来。
第十一至第十四句写播种。锋利的耒耜,从向阳的田地开播,种子覆土成活。“啊!多么锋利的耒耜!”“播下百谷就出芽!”在这赞叹声中饱含着欢欣,反映出金属(青铜)农具的使用和农业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十五至第十八句写禾苗生长和田间管理。“驿驿其达”,“厌厌其苗”,也是赞叹中饱含喜悦;“緜緜其麃”,表示精心管理,努力促进作物生长,表现了生产的热情。
接下去三句写收获。作者用了夸张的手法,以“万亿及秭”形容露天堆积的谷物广大无边,表现丰收的喜悦。“万亿及秭”一句是全诗的转折处。此句以上是写农事,从开垦叙述到收获;此句以下则转人祭祀和祈祷,可以说是诗的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前七句写制酒祭祀,是全诗的思想中心,表明发展生产是为烝祖妣、洽百礼、光邦国、养耆老。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报答祖先,光大家国,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这也是周代发展生产的根本政策。周代制酒主要用于祭祀和百礼,不提倡平时饮酒。末尾三句是祈祷之辞,向神祈祷年年丰收。《毛诗序》云:“《载芟》,春藉田而祈社稷也。”后人多以此篇为不限于籍田祀神之用,与《周颂·丰年》诗大致相同,亦可为秋冬祀神之诗。
全诗叙述有层次、有重点,初言垦,继言人,言种,言苗,言收,层层铺叙,上下衔接;至“万亿及秭”而承上启下,笔锋转势,言祭,言祷。在叙述中多用描写、咏叹,时或运用叠字、排比、对偶,押韵而七转韵,都使全诗的行文显得生动活泼,这在《周颂》中是相当突出的。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