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空江”两句,一虚一实描述水仙。此言词人观赏水仙,自然想起它产于江河之滨,而江河中必定是浪高水阔矣。又见眼前重台水仙长得冰清玉洁,超绝尘俗,花瓣更如层层叠叠碎刻出来的冰叶一般。“水边”三句,状水仙的倒影。“裾”,世俗称衣的前后摆也;“冰”通早。此言重台水仙倒影水中,绿叶蓬松似翠衣曳地,晨露似颗颗晶莹的泪珠在花叶上滚动。“湘烟”两句,第二句前空一字,疑补为“刬”或“绝”字。两句幻想也。言水仙花好像湘水女神在暮霭中刬袜绝尘飘然于碧波之上一样。“怕临风”三句,第二句前缺一字,疑为“寒”字。此状花之重台也。言水仙临风而立,因为惧怕寒风侵蚀它瘦削的花蕊,所以特地开出白玉般的重台花瓣来抵御寒冷。
“樊姊”三句,状浇水后的水仙花。“钿”,金宝制的花饰。“樊姊、玉奴”,本指能歌善舞的女子,这里借以比拟水仙花。言经过水浇之后的水仙花,好像刚洗梳过的女子,因要受人评赏,还微含着愁恨怯意。“汜人”两句,写词人眼中的经水后的重台水仙。“汜”,据《楚辞·卜居》:“将汜汜若水中之凫乎。”注:“汜,一作泛。”“汜人”,即是浪迹天涯之人。这里为词人自称也。此言水仙花重瓣上滚动的水珠像女子的清泪一样,流在愁靥上,使浪迹天涯的词人见到后更感凄苦。“花隘”两句,赞花香。“隘”,狭也。此言水仙的花瓣虽然狭长了一些,但是它散发出来的花香却浓烈异常。这香气甚至能透过白色的绡衣褶缝,使人一染此香历久不散。“倚瑶台”两句,叹好景不常也。“瑶台”,仙人居处,这里指栽水仙的陶瓷盆。“十二金钱”,十二,喻花之多;金钱,状花之形。“晕”,眩也,陆龟蒙《吴中苦雨》诗有“看花啼眼晕,见酒忘肺渴”句可证之。此言词人倚在陶瓷盆边,欣赏盆中的水仙花。但他一边欣赏这许多眩人眼目的水仙花,一边却又想到这些花不久就会逐渐枯萎,从而减弱了它们的艳美,因此词人为它又生出了一种好景不常的悲哀来。
该诗一破常格,入笔即叙自己登临太湖的感受。诗人来到太湖岸畔,大约是在夜间。这片义师聚居的水泽之乡,一年来遭受清军的多次围剿和争夺,已变得何其荒芜;岸畔的村墟,长满了荆棘和木丛;惨淡的夜色中,时时如闻几多新鬼的哀哭之声!“登临泽国半荆榛,战伐年年鬼哭新”,这就是诗人向九泉下的故人所倾诉的感慨——时局是严峻的,义师的再起,正处在艰难而悲壮的环境之中。这样开篇初读似乎显得突兀,其实正显示了志士间相忆相念的不同凡俗之风:诗人知道,此刻亡友英灵最关注的,应该就是神州陆沉的时局,而不是多愁善感的往事重提。
接着两句,向亡友描述自己的生活景象:“一水晴波青翰舫,孤灯暮雨白纶巾。”作为暮府参谋,诗人白天常常侍从吴易,乘坐青翰大船,出没于晴光潋滟的太湖,巡视各处的防御,筹划破敌之策;在傍晚的雨声中,则常常头戴白纶之巾,挑亮一盏油灯,孜孜研读兵书或谍报。两句所展现的景象,虽有朝幕、晴雨的不同,而诗人那少年参谋的奕奕风采,则因了“晴波”“孤灯”的烘托,“青翰舫”、“白纶巾”的映衬,便意态潇洒地凸现在了诗中,流露了能为抗清事业效力的深切自豪之情。不过,从形象表现来说,这对仗工整、情景如画的两句描绘,更显得气韵生动。
在诗人参与吴易幕府之前,便已经历过松江起兵和吴志葵、鲁之屿的攻打苏州之役。可痛的是,这些难忘的起兵,均在清军的残酷镇压下溃败。诗人的复明壮志未酬,先就目睹了许多反清志士前仆后继、喋血国门的壮烈情景。当这些情景重又浮现在眼前时,诗人戚然而悲、啸叹不已!“何时壮志酬明主,几日浮生哭故人”二句,正以突发的啸叹,震荡了全诗,表现了诗人壮志未酬的深切悲慨和痛苦。
但令诗人感到欣慰的是,此次义师的再起太湖,气象殊为壮观。沈泮、李势、周瑞、陈继等诸路义军,纷纷来聚,一时间声势大振。义师对付清兵,也采取了彼出我归、彼归我出的灵活战术,使敌寇只能望洋兴叹。接着便挥师东向,攻入嘉善、吴江,后“又与苏郡兵战于汾湖,斩获过当”(见王云所续《陈子龙年谱》,收《陈子龙诗集》)。这些振奋人心的喜讯,也是诗人急于告诉九泉之下的亡友的,并对抗清大业充满信心:总有一天,反清的义师将会如潜龙一样,破浪而起,腾飞在万里云天。
此诗在战伐鬼哭、孤灯暮雨的悲凉境界中几经盘折,终于在结尾化作了充满信心的高唱。一位处在艰难境地中的少年,虽然历尽悲苦,仍能有此乐观的战斗精神——这正是“湖海多豪气”的夏完淳的本色。
此诗凡二十句,支、微韵通押,一韵到底。诗分五节,每节四句,层次分明。
第一层的四句从时序写起。岁既云暮,百虫非死即藏,故蝼蛄夜鸣而悲。凉风已厉,思妇以己度人,想到了远在他乡的游子(丈夫)无御寒之衣。这四句完全是写实,一无虚笔。凉风之厉,蝼蛄之鸣,皆眼前所闻见之景,而言“率”者,到处皆然也。这儿天冷了,远在他乡的游子也该感到要过冬了,这是由此及彼。在写作上,诗人通过视觉、触觉和听觉,不但突出了寒冷的到来,而且也由此想到远在他乡的漂泊不归的游子(丈夫)。
然后第二节乃从游子联想到初婚之时,则由今及昔也。“锦衾遗洛浦”是活用洛水宓妃典故,指男女定情结婚;“同袍”出于《诗经·秦风·无衣》,原指同僚,旧说亦指夫妇。“锦衾”二句是说结婚定情后不久,良人便离家远去。这是“思”的起因。至于良人何以远别,诗中虽未明言,但从“游子寒无衣”一句已可略窥端倪。在东汉末叶,不是求仕便是经商,乃一般游子之所以离乡北井之主因。可见良人之弃家远游亦自有其苦衷。朱筠《古诗十九首说》云:“至于同袍违我,累夜过宿,谁之过欤?”意谓这并非良人本意,他也不愿离家远行。惟游子之远行并非诗人所要表白的风客。
自“独宿”以下乃入相思本题。正因为自己“独宿”而累经长夜,以见相别之久而相爱之深也(她一心惦记着他在外“寒无衣”,就是爱之深切的表现),故寄希望于“梦想见容辉”矣。这一句只是写主人公的主观愿望,到下一节才正式写梦境。
第三节专写梦境。“惟”,思也;“古”,故也。故欢,旧日欢好。梦中的丈夫也还是殷殷眷恋着往日的欢爱,她在梦中见到他依稀仍是初来迎娶的样子。《礼记·婚义》:“降,出御归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又《郊特性》:“婿亲御授绥,亲之也。”“绥”是挽以登车的索子,“惠前绥”,指男子迎娶时把车绥亲处递到女子手里。“愿得”两句有点倒装的意思,“长巧笑”者,女为悦己者容的另一说法,意谓被丈夫迎娶携手同车而归,但愿此后长远过着快乐的日子,而这种快乐的日子乃是以女方取悦于良人赢得的。这是梦中景,却有现实生活为基础,盖新婚的经历对青年男女来说,长存于记忆中者总是十分美好的。可惜时至今日,已成为使人流连的梦境了。
第四节语气接得突兀,有急转直下的味道,而所写却是主人公乍从梦境中醒来那种恍恍惚惚的感受,半嗔半诧,似寤不迷。意思说好梦不长,良人归来既没有停留多久(“不须臾”者,犹现代汉语之“没有多久”、“不一会儿”),更未在深闺中(所谓“重闱”)同自己亲昵一番,一刹那便失其所在。这时才憬然惊察,原是一梦,于是以无可奈何的语气慨叹道:“只恨自己没有晨风一样的双翼,因此不能凌风飞去,追寻良人的踪迹。”这是百无聊赖之辞,殆从《诗经·邶风·柏舟》“静言思之,不能奋飞”语意化出,妙在近于说梦话,实为神来之笔,而不得以通常之比兴语视之也。
这是否一首怨诗,历来有所争议。若论诗中的思妇对“良人”的态度,与其说是“怨”,宁说因“思”极而成“梦”,更多的是“感伤”之情。当然,怨与伤相去不过一间,伤极亦即成怨。但汉代文人诗已接受“诗都”熏陶,此诗尤得温柔敦厚之旨,故此诗意虽忧伤之至而终不及于怨。这在《古诗十九首》中确是出类拔萃之作。
前人对最末一节的前两句略有争议。据胡克家《文选考异》云:“六臣本校云:‘善(指李善注本)无此二句。’此或尤本校添。但依文义,恐不当有。”这两句不惟应当有,而且有承上启下之妙用,正自缺少不得。“适意”亦有二解,一种是适己之意。如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云:“眄睐以适意,犹言远望可以当归,无聊之极思也。”另一种是指适良人之意,如五臣吕延济及吴淇《选诗定论》之说大抵旨谓后者。此承上文“长巧笑”意,指梦中初见良俚的顾盼眼神,亦属总结上文之语。盖梦中既见良人,当然从眼波中流露了无限情思,希望使良人欢悦适意;不料稍留即逝,梦醒人杳,在自己神智渐渐恢复之后,只好“引领遥相睎”,大有“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杜甫《梦李白》)的意思,写女子之由思极而梦,由暂梦而骤醒,不惟神情可掬,抑且层次分明。最终乃点出结局,只有“徙倚怀感伤,垂涕沾双扉”了,而全诗至此亦摇曳而止,情韵不匮。这后四句实际是从眼神作文章,始而“眄睐”,继而“遥睎”,终于“垂涕”,短短四句,主人公感情的变化便跃然纸上,却又写得质朴自然,毫无矫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