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开头便是“悲来乎,悲来乎”,直抒胸臆,这也是李白诗歌惯常的抒情艺术手法,如同《将进酒》开篇便是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磅礴气势营造了时光奔腾,人生易老的一个深刻的人生感悟,也正如李白所言“明月直入,无心可猜”。在这场酒宴上,李白一开始就高叹“悲愁来了,悲愁来了”,也体现了李白诗歌中天真、率直的一面。钱钟书曾说“唐诗多以风情神韵擅长”,而“盛唐诗歌的气来、情来、神来,在李白的乐府诗歌和绝句中发挥的淋漓尽致”(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缪钺也说“唐诗之美在情辞”,唐诗以情胜。而李白诗中更是体现着一种放言无惮的天真和率性,很多诗句都是脱口而出,直言袒露,较少思虑避讳伪饰。
酒宴之上,“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于是一曲《悲来吟》,唱出了李白心中的那份孤独与寂寞,“悲来不吟斟不笑,天下无人知我心”,或许真的是“古来圣贤皆寂寞”,这位声振寰宇,名播华夏的歌者,此时此刻,寂寞的心境又有谁人能懂,此时的李白已经是步入了人生的晚年,曾经的理想抱负,曾经的万丈豪情,或许已经和那曾经的大唐盛世一起埋葬在那再也回不去的时光中,站在盛唐诗歌的顶峰,一身仙风道骨,潇洒不羁,也就注定了他“高处不胜寒”,龙擦拭土、御手调羹、贵妃研墨、力士脱靴,那曾经的一抹大唐风流也早已消散在落寞的心底。经历过安史之乱后,盛唐气象已衰。
但随之情感的格调有抑变扬,“琴鸣酒乐两相得,一杯不啻千钧金”,宴会氛围又重新转入热烈之中,这和《将进酒》中“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在情感格调上有异曲同工之处,这种情感的瞬间转变在李白的诗歌中也颇为常见,“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严羽《沧浪诗话》),这便是李白性格的纯真,感情汪洋恣肆,随性而发,不为物惑,也正如葛晓音在《诗国高潮与盛唐文化》中所说“唐人不像汉人那样拘于经学,也不想宋人那样精于思虑,唐代的时代性情是情感超过思理,在诗歌创作上也是如此”。同时在这里也看得出,“酒”在李白诗歌中的重要意义,他即使李白诗歌中精神寄托的一种意象,也是他挥洒万丈豪情的工具。李白最突出的一个艺术特征就是豪放洒脱,而酒便是这种性格不可缺少的陪衬品,使他冲破了清规戒律,任意挥洒,从而形成了酣畅恣肆,奔腾雄奇的艺术个性。“李白的诗歌个性主要凭借于他始终常见的日月风云、黄河沧海等雄伟壮阔的艺术境界,但也体现在他的日常生活中,特别是酒和月,成为他最重要的精神伴侣,也塑造了他‘诗仙’与‘狂客’形象”(林庚《唐诗综论》)。“酒”也是李白厌倦世俗后遁世的一种工具,因为他本生的儒道互补思想,也就决定了他在追求现实世界中建功立业的志向受阻后,转向游山问道,寄情山水。
第二段同样是以“悲来乎,悲来乎”起兴,来表达李白对富贵和生死的看法。“天虽长,地虽久”取自于《老子》上篇第七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而“金玉满堂应不守,富贵百年能几何”也同样是取自于《老子》上篇第九章:“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大意是:金玉满堂,不能长久。富贵而骄奢,自己招来祸患。在这里李白也明确表明了他的富贵观,就是儒家所谓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以及道家所谓的任性自然,并不去刻意的追求,就如同他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斟复来”(《将进酒》),他的浪漫洒脱心境也决定了他对金钱看得很淡,为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而宁愿用“五花马,千金裘”去“呼儿将出换美酒”,有人认为李白有种及时行乐的消极颓废思想,而这正是李白纯真率直性格的体现。道家崇无为而尚不争,作为有着“诗仙”之誉的李白当不会为这滚滚红尘中的俗物所裹足,他追求的是高蹈尘外的潇洒。
李白在对待生死问题明显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生死有命,顺其自然,虽然不否认早年李白也有过追求长生不老的想法,但此时的李白,已经是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了,在看尽了世事变化后,也对生命有了最本质的看法,“死生一度人皆有,孤猿坐啼坟上月”,正所谓“古今将相今何处,荒冢一方淹没了”(《红楼梦》中《好了歌》),不必去穷尽这死生的奥秘,不如“且须一尽杯中酒“来的洒脱快活。
而最后一段则可以看做是李白一生中理想与现实矛盾冲突的生动阐释。李白身负傲世才华,有身逢开元盛世,所以“盛唐士人积极入世、进取的人生态度,在李白身上被理想化了。李白是个功名心很强的人,有着强烈的‘济苍生’、‘安社稷’的儒家用世思想。但他既看不起白首死章句的儒生,不愿走科举入仕之路,又不愿从军边塞;而是寄希望于风云际会,始终幻想着‘平交王侯’、‘一匡天下’而‘立抵卿相’,建立盖世功业后功成身退,归隐江湖。”(袁行霈《中国文学史》)李白本身的浪漫主义诗人的气质,也决定了他对功名伟业的追求,他一直仰慕着古代的鲁仲连、范蠡、郦食其等人,能够凭一己之力建立不世功勋。“而事实上他所面对的现实与他所仰慕的这些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所处的环境已经完全不同。”(周勋初《诗仙李白之谜》)。他的过于理想化的人生设计,在现实人生中当然要遭到失败。这使他常常陷于悲愤、不平、失望中。但由于他始终向往着这种理想,他有始终保持着自负、自信和豁达、昂扬的精神风貌,所以他会在“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穷途之下,发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慷慨之歌,李白说“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其二),既然说“我独不得出”,又为什么说“大道如青天”,这正是盛唐时代中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它统一在这个时代中,也统一在李白身上。因而李白在感叹“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同时,竟又有“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高亢歌唱,这也正是李白身上慷慨不平的完整解释。但正是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使“李白的诗歌波澜不惊、慷慨不平,发挥了建安时代‘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的浪漫主义传统,给盛唐诗歌带来了更高的发展,而这正代表了盛唐时代的精神力量。”(林庚《唐诗综论》)
首联“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唤出“孤雁”,“不饮啄”。写得孤雁有品骨。孤雁非常想念它的同伴。不单是想念,而且还拼命追寻,是一只情感热烈而执着的“孤雁”。“不饮啄”体现出孤雁的执着,不达目的绝不放弃的决心。寄寓诗人当时渴望与亲人朋友团聚的心情。
颔联“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境界忽然开阔。高远浩茫的天空中,这小小的孤雁仅是“一片影”,它与雁群相失在“万重云”间,此时此际显得惶急、焦虑和迷茫。“一片”、“万重”对比,构成极大的反差,极言其“孤”。“谁怜”二字直抒胸臆,凝聚了诗人对孤雁的怜悯之情。形象地写出了路远雁孤、同伴难寻的凄苦之情。这一联以“谁怜”二字设问诗人与雁,“物我交融”,浑然一体了。诗人所思念的不单是兄弟,还包括他的亲密的朋友。经历了安史之乱,在那动荡不安的年月里,诗人流落他乡,亲朋离散,天各一方,可他无时不渴望骨肉团聚,无日不梦想知友重逢,这孤零零的雁儿,寄寓了诗人自己的影子。
颈联“望尽怜犹见,哀多如更闻。”联紧承上联,从心理方面刻画孤雁的鲜明个性。“怜”、“如”二字表现了未见而怜见,未闻而犹闻的幻觉。颈联通过对孤雁飞着叫着寻找同伴的描写,将孤雁的渴望、煎熬表现得淋漓尽致。它被思念缠绕着,被痛苦煎熬着,迫使它不停地飞鸣。它望尽天际,不停地望,仿佛那失去的雁群老在它眼前晃。它哀唤声声,不停地唤,怜乎那侣伴的鸣声老在它耳畔响。所以,它更要不停地追飞,不停地呼唤了。这两句血泪文字,情深意切,哀痛欲绝。从中体现出诗人流离失所,生活困苦,又没有亲人和朋友可以依靠的状态。“犹”和“更”道出了诗人心中的沉重的悲哀与伤痛。
尾联“野鸦无意绪,鸣噪自纷纷。”用了陪衬的笔法,表达了诗人的爱憎感情。用野鸦的无忧无虑、热闹非常来反衬孤雁的寂寞、愁苦,尾联进一步表现了孤雁渴望团聚的哀愁与奋力寻找的坚持不懈。孤雁念群之情那么迫切,它那么痛苦、劳累;而野鸦们是全然不懂的,它们纷纷然鸣噪不停,自得其乐。“无意绪”是孤雁对着野鸦时的心情,也是杜甫既不能与知己亲朋相见,却面对着一些俗客庸夫时厌恶无聊的心绪。
这是一篇念群之雁的赞歌,它表现的情感是浓挚的,悲中有壮的。孤雁那样孤单、困苦,同时却还要不断地呼号、追求,它那念友之情在胸中炽烈地燃烧,它甚至连吃喝都可抛弃,更不顾处境的安危;虽然命薄但是心高,宁愿飞翔在万重云里,未曾留意暮雨寒塘,诗情激切高昂,思想境界很高。就艺术技巧而论,全篇咏物传神,是大匠运斤,自然浑成,全无斧凿之痕。中间两联有情有景,一气呵成,而且景中有声有色,甚至还有光和影,能给读者以“立体感”。
全诗以孤雁象征自己。诗写的是孤雁,无一字涉及诗人自己。但通过这只不饮不啄、穿飞哀鸣、思寻伙伴的失群的孤雁间接暗示了诗人在战乱中只身颠沛流离、怀念亲朋的情怀。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