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通过对养马和售马的讨论来说明一个道理,名为“说骥”,实为借“骥”说人,阐明“宝与常所在遇也”的道理,同时也抒发了因伯乐难遇而常导致人才埋没的感叹。全文语言精练,运用对比和铺陈排比,显得很有气势与说服力。
文章分为前后两大部分。前一部分重在叙事,叙述了得马、售马、相马,善养马和果得良马的始末。后一部分是议论,围绕一个中心,即“宝与常在所遇耳”。虽有良马,但未遇识者时,则以常马畜之,不知其举足腾跃乃踏云之举,反而以为是要踢人,动辄鞭打,如此待之,“何宝之有?”而以慧眼识之,并以宝马畜之,方得良骥。其关键在于一要遇识,二要善待。这跟韩愈在《杂说》(其四)中所阐述的观点是一致的:“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没有伯乐,千里马也是同平常马一样而已。文章在最后结穴处画龙点睛地说道:“马之德也,存乎形者也,可以目取,然犹为之若此。矧德蕴乎心者乎?“良与不良,”存乎形“,”可以目取“的马,尚且如此不易为人所识,况且是美德和才智蕴藏于内心的人,那就更难以为人所识了。
文章是议论是有感而发的。这篇文章是寄托作者才高运厄、怀才不遇的愤懑不平之情的。当然文章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它对于埋没和摧残人才的封建制度所进行的有力抨击,则具有更加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写作特色上,这篇文章有以下几个特色。首先是对比手法的成功运用。作者将对于良马以常马待之的情景与以良马待之的情景相对比,还将识者的慧目与不识者的常目进行对比,有力地深化了“宝与常在所遇耳”的主题。其次是铺陈排比,颇有赋体文风。铺陈排比增强了文章的气势和服人以理的力量。后半部分大体上采用了赋体文所常用的主客问答的形式,显豁又透彻地申述了题旨。最后一点就是语言简洁凝练,生动传神。无论是叙述性文字,还是议论性文字,都十分省净、简洁。篇无冗句,句无余字,堪称着墨不多而尽得风流。
此诗写隐者的闲适生活以及情趣,描绘了诗人月下独坐、弹琴长啸的悠闲生活,遣词造句简朴清丽,传达出诗人宁静、淡泊的心情,表现了清幽宁静、高雅绝俗的境界。
起句写诗人活动的环境非常幽静。开头一个“独”字便给读者留下了突出印象,这个“独”字也贯穿了全篇。“幽篁”指幽深的竹林。《楚辞·九歌·山鬼》说:“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竹里馆”顾名思义是一座建在竹林深处的房子,王维独自坐在里面。他的朋友裴迪的同题诗写道:“出入唯山鸟,幽深无世人。”仅诗的第一句就塑造了一个悠然独处者的形象。
次句承上写诗人悠然独处,借弹琴和长啸来抒发自己的情感。我们知道王维是著名的音乐家,所以考取进士后,当上了太乐丞。但是他独自坐在竹里馆中弹琴显然不是供人欣赏的,而是抒发自己的怀抱。“长啸”指拖长声音大声吟唱诗歌,如苏轼《和林子中待制》:“早晚渊明赋归去,浩歌长啸老斜川。”可见弹琴还不足以抒发自己的感情,接着又吟唱了起来。他吟唱的诗也许就是这首《竹里馆》。
诗中写到景物,只用六个字组成三个词,就是:“幽篁”、“深林”、“明月”。对普照大地的月亮,用一个“明”字来形容其皎洁,并无新意巧思可言,是人人惯用的陈词。至于第一句的“篁”与第三句的“林”,其实是一回事,是重复写诗人置身其间的竹林,而在竹林前加“幽”、“深”两字,不过说明其既非庾信《小园赋》所说的“三竿两竿之竹”,也非柳宗元《青水驿丛竹》诗所说的“檐下疏篁十二茎”,而是一片既幽且深的茂密的竹林。这里,像是随意写出了眼前景物,没有费什么气力去刻画和涂饰。
三、四两句写自己的内心世界没有人能理解。“深林人不知”本来就是诗中应有之意,如果对人知与不知毫不在意,那他就不会写出这句诗,既然写了这句诗,就表明他还是希望有人能够理解自己的,遗憾的是陪伴他的只是天空中的一轮明月。起句写“人不知”,结句写“月相照”,也可谓相互呼应了。
诗中写人物活动,也只用六个字组成三个词,就是:“独坐、弹琴、长啸”。对人物,既没有描绘其弹奏舒啸之状,也没有表达其喜怒哀乐之情;对琴音与啸声,更没有花任何笔墨写出其音调与声情。表面看来,四句诗的用字造语都是平平无奇的。但四句诗合起来,却妙谛自成,境界自出,蕴含着一种特殊的艺术魅力。作为王维《辋川集》中的一首名作,它的妙处在于其所显示的是那样一个令人自然而然为之吸引的意境。它不以字句取胜,而从整体见美。它的美在神不在貌,领略和欣赏它的美,也应当遗貌取神,而其神是包孕在意境之中的。就意境而言,它不仅如施补华所说,给人以“清幽绝俗”(《岘佣说诗》)的感受,而且使人感到,这一月夜幽林之景是如此空明澄净,在其间弹琴长啸之人是如此安闲自得,尘虑皆空,外景与内情是泯合无间、融为一体的。而在语言上则从自然中见至味、从平淡中见高韵。它的以自然、平淡为特征的风格美又与它的意境美起了相辅相成的作用。
可以想见,诗的意境的形成,全赖人物心性和所写景物的内在素质相一致,而不必借助于外在的色相。因此,诗人在我与物会、情与景合之际,就可以如司空图《诗品·自然篇》中所说,“俯拾即是,不取诸邻,俱道适往,著手成春”,进入“薄言情悟,悠悠天钧”的艺术天地。当然,这里说“俯拾即是”,并不是说诗人在取材上就一无选择,信手拈来;这里说“著手成春”,也不是说诗人在握管时就一无安排,信笔所之。诗中描写周围景色,选择了竹林与明月,是取其与所要显示的那一清幽澄净的环境原本一致;诗中抒写自我情怀,选择了弹琴与长啸,则取其与所要表现的那一清幽澄净的心境互为表里。这既是即景即事,而其所以写此景,写此事,自有其酝酿成熟的诗思。更从全诗的组合看,诗人在写月夜幽林的同时,又写了弹琴、长啸,则是以声响托出静境。至于诗的末句写到月来照,不仅与上句的“人不知”有对照之妙,也起了点破暗夜的作用。这些音响与寂静以及光影明暗的衬映,在安排上既是妙手天成,又是有匠心运用其间的。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诗人很喜欢禽鸟,在得到胡晖赠送白鹇后写下《赠黄山胡公求白鹇》。诗中极力赞美白鹇高洁纯美,超脱不凡,以寄托诗人的志趣。同时也写出了诗人与胡公以诗鸟互赠的真挚友情。还寄托了诗人不凡的生活志趣和独特的审美观点。
此诗首句至第四句“请以双白璧,买君双白鹇。白鹇白如锦,白雪耻容颜”。主要讲诗人对白鹇的“酷好”,并希望能得到它。同时不断地赞美着白鹇。如“双白璧”和“双白鹇”,都是特指“白鹇”。如“白璧”、“白锦”,这都是赞美白鹇的。由于诗人对白鹇的特别喜爱,所以,诗人就将混身长着雪白羽毛的白鹇,比喻为“白璧”(即洁白无瑕的美玉)、“白锦”(即雪白的丝绸)。而雪白羽毛的白鹇,使白雪都觉得不如白鹇雪白、好看而感到羞于见人。“耻”字得恰到好处,白雪是大自然中非常洁白的物质,诗人用“耻”字说明白雪都觉得自己感到羞于见人,以衬托白鹇的羽毛之雪白。更重要的是为下文的“愿得此鸟”起到了有力的铺垫作用,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也越来越浓。
第五句至第八句“照影玉潭里,刷毛琪树间。夜栖寒月静,朝步落花闲”。诗人描绘出一幅美丽的花鸟山水画,主要是描绘白鹇悠闲自在的生活状态。白鹇悠闲地将玉潭里透亮的清水当作镜子,站在琪树的树枝中,梳理着自己雪白的羽毛。晚上,白鹇在冷色的月光下悠静地安睡;白天就在落叶与花丛中散步。
第九句至第十二句“我愿得此鸟,玩之坐碧山。胡公能辄赠,笼寄野人还”。这里诗人又转回来述说自己特别喜爱白鹇的心情:“如果胡晖能将白鹇赠送给我,而我得到了这双白鹇,我就住在碧山不走啦,当一个山野村夫,天天与白鹇作伴。”“笼寄野人还”诗人愿为了与白鹇为伴化为山野之人,以此来表达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