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又来沙漠,四千里外关河",开头便写出了广博的气势,茫茫宇宙,“沧海”“沙漠”“关河”,几个词汇表示他努力探索并思想日渐成熟。唐代诗人元稹曾有诗句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陆游也曾有“关河梦断何处?”之句,被作者借用过来,意境深远广邃。“骨相空谈”句,进一步加深了开头几句的意思,说明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思想的变化。接下来一句问句,“春梦醒来么?”承前启后,劝世人不要徒做无益的春秋大梦了,应该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惟有瓶花”,没有生命力的几枝花。当然就没有希望,词人这里委婉地评价了当时的时局,晚清实际上已经朝不保夕了,但以慈禧为首的封建保守派依然以“天朝大国“自居,仍然穷奢极欲,其结果必然是亡国。
词的下片描写相片中人物的神态,“寒江才脱渔蓑。剩风尘面貌,自看如何“几句,是说明自己参政的事实,甲午战争后,谭嗣同是江苏知府,后来又加四品卿衔,充军机章京,这时他不是在野的隐士了,“脱渔蓑”,穿红袍,但当时是固守派当权的时候,所以有到“寒江”的感觉。“鉴不因人,形还问影,岂缘酒后颜酡“几句是说:小像脸上有异,是不是因为喝醉了酒而脸红,《楚辞》中有句“美人既醉,朱颜酡些”,被作者借用到自己的词里,实际上脸红是因为愤怒,愤怒当时的恶劣政治环境。”拔剑欲高歌,有几根侠骨。禁得揉搓”,面对这种社会现实,词人激流勇进,拔维新之创,直刺清廷中的顽固守旧势力。“忽说此人是我,睁眼细瞧科”,词的结尾以一种调侃的口吻自嘲,流露出作者无限的感想,同时又生趣味,显得生动活泼。
这首词感情强烈真挚,直抒胸臆,是谭嗣同词作中的佼佼者。同时也是晚清词作中的很有特色的一篇。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这首诗的首句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史实作为切入点,明叙暗议,用略带夸张的手法揭示了焚书与亡国之间的矛盾。次句紧承首句,又从另一角度揭示秦王朝灭亡的教训,有利天险也不能守住基业。第三句在点题的同时,进一步对焚书一事做出了评判。最后一句以议论结尾,借刘邦、项羽二人不读书之史实抒发感慨。这首诗以史家笔法,独辟蹊径,把“焚书”与“亡国”看似不相关的事情联系到一起,层层推进,自然圆转,言辞夸张,言他人所未言,巧妙的讽刺了秦始皇焚书的荒唐行为。
诗的首句点出焚书坑中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当年秦始皇下令搜集民间的儒家典籍和百家之书,并进行销毁,诗人用“竹帛烟销”简练概括这一史实,而用“竹帛”这一文字的载体,来代指儒家典籍和百家之书,则是故意夸大秦始皇的罪过与荒谬。紧接着,诗人用“帝业虚”三字来将秦始皇“焚书坑儒”所酿就的后果概括出来,就仿佛秦始皇焚烧书籍的飞烟袅袅升起的时候,他千辛万苦创下的秦国基业也被销毁了,本可以流芳百世的千秋伟业霎时成为虚空。
“帝业虚”引出了次句对“虚”的具体描写,这里的函谷关、黄河仍在,秦始皇以为它们是可以保卫秦朝天下万世长存的天险,但是这些天险并没能守住始秦朝的宫殿,没能守住他奠定的基业,“帝业虚”得到了具体化的阐释。同时,首句和次句构成了递进的关系,前者说秦始皇焚书是为了禁锢民众的思想,使他们不能产生反抗朝廷的思想,后者则是说秦始皇把函谷关和黄河这些天险看做帝业永固的地理屏障;前者为抑的方式,后者为扬的方式。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只是秦始皇美好的愿望,他的愿望最终还是“虚”“空”了。
诗人将始皇帝的两项重大举措都予以否定,说明作者认为帝业永固绝不是压抑民众的思想和凭借险要的地理优势能够做到的,进而提出问题:究竟什么才能使帝业永固。其中“祖龙”一词用得很有深意,因为祖龙是始皇的意思,点明了秦始皇的野心,即希望秦朝的天下为“子孙帝王万世之业”,然而事与愿违,秦朝只经过二代就灭亡了,以至于秦朝宫殿没有得到任何扩建,一直只是“祖龙居”。这里用“祖龙居”来代指秦朝帝业,形象地说明了秦朝的短命。
第三句将拓展开的思路转回到全诗的主题——焚书坑上,并紧跟对秦始皇焚书一事的调笑,进一步强调秦始皇采用焚书的策略试图稳固帝业的举措,实荒唐可笑。“坑灰未冷”紧承首句的“竹帛烟销”而来;焚书之烟已经飞尽,而焚书之灰还未冷却,山东农民起义就爆发了,“烟销”到“未冷”极言发生战乱之快,说明焚书对稳固帝业根本就没有一点作用。
然后诗人紧跟一句反语,他说因为刘邦是市井无赖,项羽则是不好诗书的武士,他们这样的起义者根本就不读书,所以焚书的策略没有任何用处。这是句有趣的戏谑,没有说焚书无用,而是认为焚书没有发生作用的原因是起义者不读书,这看来很可笑,然而诗人正是要读者在这一笑中理解他对焚书策略的批判。末句以揶揄嘲讽的手法,紧扣焚书坑的主题,再一次确认秦始皇焚书的荒谬,也再一次否认焚书这样压抑民众思想的方式能阻止亡国命运的到来,再一次唤起读者对亡国原因的思考。
这首诗否定秦始皇焚书策略,认为这一举措对稳固帝业毫无用处,但是诗人没有提出切实的措施能帮助秦始皇稳固基业,也没有探讨秦代灭亡的真正原因,而是将这种思考留给了读者。这种方式既可以说是对艺术手法的巧妙运用,也在另一方面透露出诗人见识的不足,难以给读者一种思想上的警醒。
议论性的诗歌,既要剖析事理,又要显示意象,委实很不容易。这首诗采用了近乎喜剧的表现手法:揭示矛盾,使秦始皇处于自我否定的地位。这样写表面似乎很委婉,很冷静,其实反对的态度和憎恶的感情十分鲜明。这是一种“怨而不怒”的艺术表现手法。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