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出了夔州妇女的勤劳困苦,表现了诗人对她们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结句答问,正是深意所在。诗中通过对夔州一带重男轻女风俗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劳动妇女的深切关怀和同情,也是杜甫一贯的忧国忧民思想的具体反映。
开头四句并非着意写夔州的生活习俗,而是提出了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的社会问题。《后汉书·周举传》指出当时的社会弊病是: “内积怨女,外有旷夫。”这在安史之乱以后的唐朝社会同样存在。女子“上头”后一般至十六、七岁即出嫁,而夔州女已经头发半自,四五十岁了,仍然是找不到丈夫的老处女,原因是她们遭逢丧乱,男丁减员,女子嫁不出。夔州处女被安史之乱葬送了青春年华,所以抱恨终生,令人叹息。“堪咨嗟”,一作“长咨嗟”,用“堪”字是表现作者对夔州处女命运的哀怜和悲叹,而用“长”字则是夔州处女的自怨自悒。
此诗的第二个层次,即“土风”以下二句,着重写男尊女卑、男逸女劳的当地风俗。女子同时肩负着男人和女人的两种义务,承受着心理和体力的双重折磨,却处在男人的附属地位上。
“十有”以下八句是对夔州妇女日常生活的具体描写,也可以说是诗的第三个层次。这一层写得很有特色,八句之中两两交叉,分别写夔州女的劳动和妆束。她们十之八九要砍柴、卖柴,换的钱来养家糊口。女子既要维持家计,又要应付官府摊派,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老处女的肩上。接下去两句写她们的服饰,颇有画龙点睛之妙。杜甫写的是老处女,所以她们把头发挽成垂颈的双鬟。因为是处女,她们爱美的心思尚未泯灭,尽管头发已经半白了,上面却插着银钗和野花山叶等饰物。这些还只是作为铺垫,目的是写夔州处女的操劳之苦。滚西一带的集市在高处,她们背着柴草拼力爬高到市集上出卖。对于“死生射利兼盐井”句,意思是背盐只赚得蝇头微利,是贩私盐,是偷偷摸摸地贩卖私盐,这样“死生射利”四字才有着落。夔州女除了负薪,还得背盐。在唐代盐铁由国家专卖,贩私盐不允许,但可以多赚一点钱。她们冒着生命危险去贩卖一点私盐,并不是像大商人那样为了屯积居奇。杜甫把史书中的“乘时射利”和“豪贾射利”改为“死生射利”,正是为了说明背盐女子像获取猎物一样冒险挣钱。 “死生”二字是定性的, “射利”二字是绘形的。正因为负薪女挣扎在饥寒和死亡线上,所以她们备感生活的艰辛,挥泪度日。这是一幅多么令人心酸的图画。
最后二句是反诘语,用以照应全篇,意谓夔州处女老大嫁不出去,并不是因为她们长得粗丑,美貌动人的王昭君的故乡不就是在这一带吗?这里的“巫山”与宋玉《高唐赋》的巫山神女无直接关系,当指地名而言,但其中也包含着此地自古出美人的意思,从而增强了全诗的讥刺意味。
此七言古诗,在现存杜诗中系一首颇为别致、耐人寻味的风土诗。诗以贫苦的劳动妇女为题材,其描绘当时夔州一带的农村妇女,乃具有典型之意义。杜甫对此不仅寄以深厚的同情,且在最后“若道巫山”二句中,尤针对封建统治者诬蔑劳动妇女为“鹿丑”的不实之词,理正词严地予以驳斥。此在全部古典诗歌史上乃是鲜见的。诗写土风,文字质朴。
写文艺作品的人,大抵都懂得一种环境衬托的手法:同样是一庭花月;在欢乐的时候,它们似乎要为人起舞;而当悲愁之际,它们又好像替人垂泪了。韦庄这首《古离别》,跳出了这种常见的比拟,用优美动人的景色来反衬离愁别绪,却获得和谐统一的效果。
晴烟漠漠,杨柳毵毵,日丽风和,一派美景。作者没有把和挚友离别时的春天故意写成一片黯淡,而是如实地写出它的浓丽,并且着意点染杨柳的风姿,从而暗暗透出了在这个时候分别的难堪之情。第二句转入“不那离情酒半酣”,一下子构成一种强烈的反跌,使满眼春光都好像黯然失色,有春色越浓所牵起的离情别绪就越强烈的感觉。“酒半酣”三字也写得好,不但带出离筵别宴的情景,让人看出在柳荫之下置酒送行的场面,并且巧妙地写出人物此时的内心感情。因为假如酒还没有喝,离别者的理智还可以把感情勉强抑制,如果喝得太多,感情又会完全控制不住;只有酒到半酣的时候,别情的无可奈何才能给人以深切的体味。“酒半酣”之于“不那”,起着深化人物感情的作用。
三、四两句再进一层。此地明媚春光,已使人如此不奈离情,那么此去江南,江南春色更浓,更要使远行人断肠了。所以临别时,送行者用马鞭向南方指点着,饶有深意地说出“断肠春色在江南”的话。
常建《送宇文六》诗说:“花映垂杨汉水清,微风林里一枝轻。即今江北还如此,愁杀江南离别情。”李嘉祐《夜宴南陵留别》诗也说:“雪满庭前月色闲,主人留客未能还。预愁明日相思处,匹马千山与万山。”结尾都是深一层的写法。前代文艺评论家称之为“厚”,也就是有深度。“厚”,就能够更加饱满地完成诗的主题。
这首诗色调鲜明,音节谐美,浅而不露,淡而有韵,予人以一种清新的美感。淡淡的晴烟,青青的杨柳,衬托着道旁的离筵别酒,仿佛一幅诗意盎然的设色山水。诗中人临别时扬鞭指点的动作,又使这幅画图显得栩栩如生。读着它,人们很容易联想起宋元画家所画的小品,风格和情致都相当接近。
这首小词,题为“中秋月”,自然是写“人月圆”的喜悦;调寄《阳关曲》,则又涉及别情。记述的是作者与其胞弟苏辙久别重逢,共赏中秋月的赏心乐事,同时也抒发了聚后不久又得分手的哀伤与感慨。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这首小词前两句是说,夜幕降临,云气收尽,天地间充满了寒气,银河流泻无声,皎洁的月儿转到了天空,就像玉盘那样洁白晶莹。
月到中秋分外明,是中秋月的特点。首句便及此意。但并不直接从月光下笔,而从“暮云”说起,用笔富于波折。因为明月先被云遮,一旦“暮云收尽”,转觉清光更多。没有这层面纱先衬托一下,便显不出如此效果。句中并无“月光”、“如水”等字面,而“溢”字,“清寒”二字,都深得月光如水的神趣,全是积水空明的感觉。月明星稀,银河也显得非常淡远。“银汉无声”并不是简单的写实,它似乎说银河本来是应该有声音的,但由于遥远,也就无声了,天宇空阔的感觉由此传出。“玉盘”写出月儿冰清玉洁的美感,而转字不但赋予它神奇的动感,而且暗示它的圆。两句并没有写赏月的人,但全是赏心悦目之意,而人自在其中。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这首词后两句是说,我这一生中每逢中秋之夜,月光多为风云所掩,很少碰到像今天这样的美景,真是难得啊!可明年的中秋,我又会到何处观赏月亮呢?。
明月圆,更值兄弟团聚,难怪词人要赞叹“此生此夜”之“好”了。从这层意思说,“此生此夜不长好”大有佳会难得,当尽情游乐,不负今宵之意。不过,恰如明月是暂满还亏一样,人生也是会难别易的。兄弟分离即,又不能不令词人慨叹“此生此夜”之短。从这层意思说,“此生此夜不长好”又直接引出末句的别情。说“明月明年何处看”,当然含有“未必明年此会同”的意思,是抒“离忧”。同时,“何处看”不仅就对方发问,也是对自己发问,实寓行踪萍寄之感。末二句意思衔接,对仗天成。“此生此夜”与“明月明年”作对,字面工整,假借巧妙。“明月”之“明”与“明年”之“明”义异而字同,借来与二“此”字对仗,实是妙手偶得。叠字唱答,再加上“不长好”、“何处看”一否定一疑问作唱答,便产生出悠悠不尽的情韵。
这首词从月色的美好写到“人月圆”的愉快,又从当年当夜推想次年中秋,归结到别情。形象集中,境界高远,语言清丽,意味深长。《阳关曲》原以王维《送元二使安西》诗为歌词,苏轼此词与王维诗平仄四声,大体切合,是词家依谱填词之作。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